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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登记完,林逍又向老板打听:“听说这里以前有座石头山,不过后来被炸了,有这回事吗?”

宾馆老板立即回答:“有哇!你上楼打开窗户,往西北角的方向看,就能看见一个破破烂烂的垃圾场,以前就是座山……”

“好,谢谢啊~”

林逍背着包手握房卡上楼。

房间位于3楼,跟老板说的一样,后面没什么遮挡,视野也比较开阔。

估计生意不太好,一段时间没人住,房卡都有点失灵了,刷了好几次才刷开。

进入房间后,林逍第一时间来到窗边,往西北角看去。

“啧…好好的山完全成了垃圾场啊!”

打开藏在金丝雀笼中的图纸,对比之下,林逍不禁摇头。

也不知道当地管理者是怎么想的?把山炸了做垃圾场。

尽管距离有些远,但林逍仍然能清楚地看见垃圾场乌泱泱布满了垃圾,蚊虫鼠蚁在上面飞越觅食。

周围的绿植也因为垃圾污染,全都干枯,失去了活力。

没时间管那么多,林逍立刻对比图纸找胡同的位置。

这么多年过去,也不敢确定胡同还在不在?那家有棵大树的宅子又有没有拆掉重建?

根据图中标记,林逍很快确定了大致方向。

背靠山的街道,应该就是他们白天去逛的石板街。

再从石板街往东,应该有条胡同。

不过林逍打开手机地图,并没有发现胡同。

看来历经多年,胡同很有可能没了。

这时,林逍又想到白天在河边看见的几棵大树。

既然石塘村没有砍伐古树,那图中的大树会不会也还保留在原地?

通过高清卫星地图,林逍在曾经胡同的位置分别找到了两棵比较大的树。

神奇的是,两棵樟树的树冠居然长得差不多。

只是一棵分了三支,一棵只分了两支。

考虑了一下,林逍决定亲自去探寻一番。

从宾馆出来,外面的天基本黑透了。

小镇没什么夜生活,只有几家餐馆在门口做烧烤。

为了降低存在感,林逍特地买了一把烤肉串,拿在手上边走边吃,看起来更像出来吃夜宵的本地人。

走到石板街边上,他停下了脚步。

往东边方向,远远看去,果然有两棵大树。

林逍心中有几分激动,加快步伐,免得太晚惊扰了周围的住户。

眼看距离大树越来越近,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大晚上的,谁呀?”

他皱起眉头,拿出手机一看,脸色随即由阴转晴。

电话那头传来沈晴温柔如水的声音:“喂,林逍,你住在哪家宾馆?我妈做了点宵夜……”

得知林逍在外面散步,她也想出来遛弯消食。

沈晴对石塘镇了如指掌,只需要报出附近店铺的名称,就能知道详细位置。

想了想,林逍干脆留在原地,等她过来再一起去。

等待的时候,他仔细测算两棵树与石板街的距离。

发现还是里面的那棵树比较符合图中描绘的大树。

不过旁边都有民房,看起来像是在某户人家的院子里。

10分钟不到,沈晴就拎着保鲜盒来了。

她换下了白天的衣服,穿着一条米白色长裙,长发随意披散在肩后,不施粉黛的脸看起来多了几分干净的清纯。

“怎么一个人出来玩?也不约我,难道怕我会对你图谋不轨呀~”

沈晴把手上的东西递给林逍,故作不满的埋怨。

林逍连忙道:“闲着没事干,怕你要陪阿姨,就没叫你。”

“好了,逗你玩的,没生气!”

沈晴微微一笑,“本来也没想出来,不过白天吃多了,不出来走走,明天肯定要胖三斤……”

“你又不胖,再说胖点更好看!”

这不是拍马屁,沈晴本来就属于又白又嫩的姐姐型,再胖一点,身材会更加丰满,加上微胖的性感,绝对让人一眼难忘!

两个人说说笑笑,林逍带着她往大树的方向走。

沈晴也没注意,等到了的时候才奇怪,“怎么跑到这儿来了?”

林逍道:“这棵树长得挺好,过来看看,应该有些年头了吧?”

“嗯,好像很多年了。”

顺着他的视线,沈晴抬起头看向大树,回忆道:“听我妈说,这棵树是很久以前一个县令还是知府种的女儿树,想等女儿长大了把树砍掉,做樟木嫁妆箱,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树没砍成,7、80年代大宅也充公拆了,树倒是留了下来……”

听见这话,林逍眼前一亮。

他往里打量了几眼,发现这棵树的房子没有开灯,“现在这里有人住吗?”

沈晴摇摇头,“不知道,不过镇上大部分人都去市里买房了,住在石塘的人不多。”

晚上七八点钟,周围的几户人家只有一两家开了灯,这栋房子大概率没人住。

林逍心中有了主意,语气惋惜道:“这么好的环境,空着真是可惜了~”

回去的路上,沈晴问了他住的宾馆,让他明天可以睡晚点再去沈家吃早饭。

“我明天有点事情,不在家里,想吃什么直接让我妈做,不用客气!”

不熟的时候,林逍就觉得她是那种温柔大姐姐的类型。

现在熟了,更是让人体会到什么叫熟女的魅力!

试问一个长相漂亮,浑身香香软软的大美女,热情地约你去她家吃饭,你该如何拒绝?

反正林逍拒绝不了!

目送沈晴离开,林逍决定等明天天亮再去老宅一探究竟。

回到房间。

林逍拆开沈晴母亲做的夜宵,居然是石塘的特色:酱爆螺蛳和油爆小河虾。

这可是下酒的好菜,可惜林逍不爱喝酒。

他打开电脑,一边浏览石塘的县志,一边津津有味嗦螺蛳。

根据找到的县志记载,石塘镇在古代曾经出过好几位大官。

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容易徇私贪赃,官员的任期都很短。

只有一位在明朝时期,从应天府调任下来的知府,待了十几年。

一直到战乱不断,明朝即将覆灭,他才从石塘离开。

如果被拆掉的老宅真的是他所有,没来得及砍的樟树就能解释得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