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最后的整顿,云镜媳妇和扬大郎把回去的队伍分成两部分,三千大宋骑兵加上金花卫要救驾。
大郎,二郎,三郎,四郎和五郎则带着剩下一千骑兵,护送杨业和所有辎重。高顺等想要去杨府的非作战人员,也都跟着缓慢行军。
云镜媳妇还专门跟所有残疾的士卒说好了,想要进入老头客栈的,等回到京城,办理伤退手续,就可以找杨府报到。
如此诸事安排妥当之后,六月初一,一大早三千五百余人,一人三马,南下救驾。
一万多铁骑,排成长长的队伍,云镜媳妇让杨七郎带着一千人作为前军,钱琛和王怀德带着一千人作为后军,佘太君和几个媳妇领着中军,浩浩荡荡,一路疾驰。
穿越至今,真是头一次打这么富裕的仗,这三千大宋骑兵,有很多都是从北汉开始就跟着杨业南征北战,原身佘赛花也曾经统领过他们,云镜媳妇指挥起来,如臂指使。
路过繁峙县时,贾诚送来了最新的战报,统领奔袭真定府的大将是右皮室详稳耶律奚氐(奚发 【溪】音,氐发【滴】音),换句话说,这就是皮室军的二把手。
辽国是契丹人建立的,这是一个游牧民族,现在这个辽国少主的亲爹,就是才死去那个,专门选天下精甲三十万为皮室军,能在这样的军队里面当上二把手的,其武勇在辽人当中都排前几名。
唐朝灭亡之后,从五代十国开始,是游牧民族崛起的历史,整个北宋和南宋三百多年,就没有彻底压服游牧民族,最后被蒙古帝国灭掉,正式开启了元朝,这个游牧民族建立的帝国。
用玄学的话来说,就是大唐之后,天命落在了游牧民族,自此各类天之骄子,秉天命而降生,最终压制住了中原,第一个由外族建立的大元帝国出现在中原大地之上。外族获得天命的开始,就是契丹人。
这个时间节点就是契丹人名相和猛将竞相出世的开始。明白这一点,也就知道为什么整个大宋三百年,没有出现诸如大唐盛世的原因了。
耶律奚氐赶到真定府城的时候,曹彬已经封闭所有城门,因辽人都是骑兵,没有攻城器械,奇袭失败。
但是雍熙北伐的失败,导致大宋边军精锐二十万几乎损失殆尽,真定府中此时有太宗皇帝带出来的京城禁军三万人,真定府原守军一万人。
朝中重臣大约有一半人随御驾被困城中,武将倒是不少,曹彬、米信、田重进、潘美、王侁等败将都在。
河北东路与河北西路的禁军没剩多少人了,此时是大宋建国以来最虚弱的时候。
所以,太宗皇帝打的主意更多的是跟耶律奚氐耗,寄希望于辽人无法破城,最多劫掠一番,出出气就撤退了。
如果耶律奚氐不退,那么等到汴京和大宋南方城市的宋军赶来,也能解围,就是需要时间比较长。
可是耶律奚氐下了狠手,劫掠真定府外方圆三十里,再驱赶百姓冲击城门,真定府原守军不忍,差一点就给冲击城门成功。
曹彬本就是戴罪之身,见此,下令汴京禁军放箭射杀百姓千余人。几乎导致原真定府守军哗变。
最后还是让京城禁军驱赶原真定府守军回到军营,然后缴械,才制止了此次哗变。
耶律奚氐就让劫掠来的百姓在城外打造攻城器械,并且把真定府城团团围住。然后用这五千皮室军监督这些百姓,但凡有不遵号令者,一人不听,一个村的人全部斩杀。
采用这种方式生生困住真定府城,自那以后,真定府内就再也无法传递情报出来。
得知这些消息之后,众人就为难了。按照云镜媳妇制定的行军路线,从繁峙县出发,走沂州,太原府,经过榆次县,过辽州、邢州,再到真定府。
为什么这么走呢?
还是因为太行山脉啊,用后世的地理来说,就是山西太原与河北石家庄被太行山分成左右两个部分,要想大队人马通过,只能走官道,就需要绕过太行山。这样走路途遥远。
现在耶律奚氐挟持百姓打造攻城器械,并以其攻城的话,太宗皇帝拖延的谋算很有可能落空。
一旦禁军士兵手软,很容易被攻破城池,即使禁军下死手杀戮百姓,太宗皇帝的名声就完了。
云镜媳妇无奈之下,就提出了一个非常冒险的计划,从太原府直接走孟县,通过井陉关,直接到真定府。这条路能够节省一半的时间,但是通过井陉关穿越太行山脉,路非常难走,号称--”车不得方轨,骑不能成列”,意思就是两车不能并行,两骑不能同列。
如果想要走这里快速通过的话,只能一人一马依次通过。
一路上佘太君就在犹豫不定,到底是走官道,还是冒险穿过井陉。
从繁峙县到太原府,三百多里,金花卫换马不换人,当天晚上就到了。进入老头客栈暂时休息,佘太君就把杨七郎和几个媳妇叫到一起开会,必须要决定怎么走。
所有人都认为要走井陉,她才反应过来,对于救驾这个事情,佘太君考虑的是收益,如果收益超过风险,就可行,如果风险大于收益,就不可行。
而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忠君思想下,思考的是如何救驾而不是风险。
既然如此,佘太君也就随了众人,决定明日就走孟县、井陉这条路。
云镜媳妇考虑要迅速通过井陉,只能一人一马,就决定到了井陉之后,所有多余的马匹留给钱琛和王怀德,以他们那一千骑兵来慢慢带着所有战马通过井陉。
以金花卫为核心,带着两千骑兵,单人匹马,携带杨府研发出来的军粮,快速通过井陉。
当天晚上,云镜媳妇就让杨七郎领着两百人连夜携带杨业的军令,先到井陉关,目的是探查井陉关守卫。
太宗年间,像这种关键地点的关隘,都有各地厢兵镇守,杨七郎此去就是要站稳井陉关,确保后续部队的安全。
第二日晨,大军一路疾驰,从太原府到孟县约一百里,再从孟县到平定县井陉入口六十余里。等金花卫到平定县的时候,人困马乏,决定暂且休息一日,明日开始穿越井陉。
翌日,杨七郎留下的两名骑兵和一名当地向导过来领路,按照云镜媳妇的安排,大军依次走上井陉。
登上井陉口,佘太君看着这天下闻名的太行八陉之一,如果不是带着大军,真像是旅游一样。
想起后世,她老家是河南新乡人,小时候还上过云台山,其属于太行山系。所谓太行八陉,就是横穿太行山的八条最着名的小路。
随着逐渐深入,道路越来越难走,荆棘丛生、坡陡沟深。有些地方,只能人力背负甲胄,让战马轻装行走才行。
走到一半的时候,佘太君又犹豫了,像这样难走的路,就算过去了,战马也要死不少,到了真定府,战马不足,如何跟皮室军打。
穿越之后,虽然灵魂融合了佘赛花,但是她的灵魂底色始终是后世的现代人。无法做到完全无视人命。嗯……说这话的时候,没有把胡人算在里面,毕竟这个时代的契丹人,与后世北方人长相差太远。
带着种种心情,整整走了四天,六月初七一早,终于出了井陉路,通过了在太行山东面,靠近真定府这一边的井陉关。
两千五百骑兵,包括金花卫,战马十去其三。
云镜媳妇又出了一个主意,干脆缩减人数,留五百人驻扎在井陉关外的获鹿县,等待后面的钱琛和王怀德部。然后从获鹿县搜集一些战马,给金花卫凑够一人两马,再带上一千五百骑兵,一人一马先赶去真定府。
获鹿县距离真定府城仅仅六十余里,快马一个时辰就能到。
金花卫赶到获鹿县的时候,城门早就关闭,有士兵在城墙上四处巡逻。
城墙上的士兵看到大队骑兵,立刻有人跑下城墙,没有一会儿,城内铜钟长鸣。看到这种情况,佘太君领着大军就停留距离获鹿县城一里外等候。
等了一会,就看到城墙上出现几个官员,云镜媳妇命杨七郎上前叫门。在这个距离,她的精神感应已经能够延伸到城墙上面。
获鹿县位于井陉关出口,为了防止北方的辽国和西北方向的西夏,虽然县城小,但是地理位置重要。
在城墙上的是县令、县尉和主簿,守城的士兵听到钟声之后,已经迅速布满城墙,但是看到都是骑兵,暂时没有攻城,此时都在猜测应该是大宋骑兵,只不过不知道从哪里来的。
杨七郎走到城墙下面,冲着上面的人就喊
“吾等是大宋云州观察使麾下骑兵,奉诏勤王,请大人速速开门!”
“将军可有证明身份的印信?”
“没有,我爹是云州观察使杨业,我娘是一品诰命,御赐龙头拐杖和金牌,我叫做杨延嗣,杨家七子,快快开门。”
佘太君在后面听到七郎的话,差点笑出声来,这孩子,嚣张跋扈的样子,有点熟悉,放在后世,如果发到网上去,妥妥的要坑爹啊。
嗯……现在是自己儿子,好吧,听上去还挺提气。
“这……小郎君,不是下官不开门,现在辽军就在不远,万一有什么事情,下官担当不起啊!”
“你耽误吾等勤王救驾,这你就担当得起了吗”,杨七郎大怒
听到这里,佘太君想了想,应该是七郎目前没有官身,所以没有官员证明身份的印信,而杨业的军令只能够指挥骑兵,而不能证明身份。至于金花卫就是私兵护卫,也不行。唯一可以证明身份的就是御赐金牌了。
“大郎媳妇,你拿着娘的龙头拐杖,去给七郎”
“娘,为啥突然要拿龙头拐杖”
“别管那么多,就给七郎送过去”
“诺!!”
云镜媳妇领命,从辎重里面抽出拐杖,策马交给七郎。
“大嫂,你这是干甚?”
“娘吩咐拿来给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杨七郎低头接过龙头拐杖,再看看城墙上的获鹿县令,反应过来。
双手捧着拐杖举过头顶,大喝
“此乃太祖御赐金牌和龙头拐杖,获鹿县令,还不速速开门请罪”
获鹿县令慌了手脚,低头跟主簿说道
“这如何是好,距离这么远,也看不清楚啊”
“县令,属下以为,可令县尉带人在千斤闸后等待,然后让杨家七郎带着龙头拐杖先入城。升起千斤闸时慢一点,若真是龙头拐杖,俺们就说阖县上下来迎接,若是有诈,则令人降下千斤闸,县尉再带人堵住城门,想必无妨”
三人商议半晌,直等得杨七郎不耐烦,正要喝骂的时候,那获鹿县令说道
“下官这就开门,请小郎君恕罪,下官也是职责所在,请小郎君到城门一会如何?”
说罢就让人吊起千斤闸,打开城门一角。
杨七郎一看,忍住怒火,策马来到城门口,奉上龙头拐杖,获鹿县令先行一礼,也不接过来,只是仔细打量龙头拐杖,看到龙口衔着金牌,其上书【虽无銮驾,如朕亲临】,这获鹿县令是太祖朝老人,所以认识这枚金牌,确认之后,大礼参拜,然后冲着主簿说道
“速速打开城门,迎接令婆!”
又对杨七郎说,”小郎君,下官赔礼了,这就迎接令婆”
随即大开城门,带着获鹿县众人走出城来。佘太君一看,知道没问题了,就带着大队骑兵迎上去。
“拜见令婆,下官获鹿县令,实乃职责所在,所有罪责,下官一力担之”
“县令多虑了,何罪之有,现在军情紧急,请县令与老身媳妇周云镜商议具体事宜”
“多谢令婆,如此请先入城。周娘子有何要求,获鹿县上下竭尽所能,听从调遣!”
“多谢县令,如此先入城再议”,云镜媳妇回以军礼,然后让金花卫通传全军
”入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