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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香槟贵族的首座,威斯克·埃文斯刚刚接待完了来自王都的使者,兴奋的召开了家族会议。

“诸位,我们埃文斯家族翻身的机会来了!”

“如今,罪恶的拉尔斯家族,已经被幡然醒悟的道格·拉尔斯以及来自王都的援军,和边境的友人消灭了,如今,我们只需要再消灭躲藏在西边的最后一位旧拉尔斯,就可以彻底终结拉尔斯家族在北境的统治,迎来一个新时代!”

在座的所有人皆是兴奋的鼓起掌来,有不少人早就知道了这件事,但直到威斯克确认了,这些人才放下心来。

拉尔斯家族在北境耕耘的太久了,如果不一口气消灭所有的拉尔斯,那么势必会迎来恐怖的反扑。

而现在,拉尔斯家族当中的分支已经彻底倒向了王室,靠着王室和魔族的力量,一口气占领了包括河谷地在内的大片领地,并且在路上伏杀了想要回到北境的拉尔斯大公。

可以说,只要再清除拉尔斯家族在北境的最后一根钉子,那么自王国建立开始就统治着北境的拉尔斯家族,今后也不过是奥古斯丁的一条狗罢了。

当然了,道格·拉尔斯采用的手段并不光彩,且不说拉尔斯大公定下的继承人战争的相关规定,这个时代的贵族战争还遵循着非常离谱和原始的礼仪,例如开战前要正式递交战书,约好时间地点,大家一起喊三二一再开战。

哪怕这个规矩再蠢再不应该遵守,那也不应该靠着自己也是拉尔斯家族的人,以外交谈判为理由,让自己的两个大侄子出城,再分别发兵偷家。

而且还是联合了外族打自家人,这多少有点太不要脸了。

但是没人在意这些细节,因为道格·拉尔斯跟他的兄弟们赢了,虽然因为是把两个大侄子勾引出城再打,所以让两个大侄子跑了,半路伏击的小侄女也溜了,但至少拉尔斯大公死了。

拉尔斯大公的驻地凛冬堡垒虽然一时半会儿拿不下,但只要切断了补给,堡垒里的那群老头也只能等死或者出城投降。

现在只要将蕾娜·拉尔斯所在的灰白领掀翻,那么一个新的时代就要到来了。

威斯克作为香槟贵族的首座,其实早就已经在暗中下注了,那就是赌道格·拉尔斯,或者说是赌道格·拉尔斯身后的王室赢,很显然,现在收获的时候到了。

一个刚刚发展起来的小小子爵领,对埃文斯家族来说可以说是手拿把掐,只要打赢这场战斗,那么香槟贵族以后就不再指代一个贵族集群,而是单单指向埃文斯家族了,从此之后,埃文斯家族将不是一个只能在北境西部窝里横的贵族,而是真正的一流世家。

虽然主力因为要镇压刚刚占领的领地,无法前来西边,但这正是埃文斯家族存在的意义,更别提这次来支援的其他盟友们。

虽然威斯克宁愿他们不要来,这些人一看战事已定,马上就过来说要一起剿灭旧拉尔斯家族的余孽,明显就是过来分蛋糕的,这让早已下注的威斯克非常的不爽,不过作为已经预定了最大块蛋糕的埃文斯家族来说,这也是一种日后平衡北境西部的手段。

大家分食了同一具尸体,那么以后就都是自己人了。

“各位,让我们隆重欢迎促成这次联军的吟游诗人,也是我个人的知己,史诗编撰学派的吟游诗人——卢卡努斯!”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身穿鲜艳夸张戏服,蒙着眼睛的吟游诗人入场了。

对于这个装束,众人早就见怪不怪了。

卢卡努斯刚想行礼,就被威斯克扶了起来。

“伯爵大人,使不得。”

说完,卢卡努斯倔强的行完了一礼。

“怎么使不得?你可是给我指明了方向的贵人,如果不是你,我现在还只会窝在房间里数钱呢。”

众人听了纷纷大笑起来。

对于一些不认识卢卡努斯的人,威斯克介绍道:“如今我们能有今天的成就,都是多亏了卢卡努斯先生的游说,我们家族才能抓住机遇,一跃成为北境首屈一指的家族,如果还和那个杰弗逊一样两头下注,我们现在还只是个只会窝在家中数钱的小贵族。”

卢卡努斯谦虚道:“我只是将您指引到了正确的命运上,毕竟我们是编撰派的吟游诗人。”

“我们史诗编撰学派的吟游诗人和记录派的不同,我们不光负责记录历史,更是会自己下场,创造出辉煌壮丽的史诗,而现在,伯爵大人,您就是我的史诗的主人公。”

还没等洋洋自得的威斯克谦虚一下,卢卡努斯就狂热的继续介绍道:“光是等待着新的英雄去创造史诗是不够的,真正的吟游诗人,应该自己去创作史诗,创造神话!我相信,在埃文斯家族的带领下,人类将重现罗姆帝国时期的荣光。”

罗姆是上一个人类帝国,距今已经有千年的历史,也是传说中的人类的黄金时代,卡佩和安茹王国都是由罗姆帝国分裂而来的,都自称是罗姆帝国的正统。

当然了,对现在的人们来说,这个帝国也仅仅只是一个传说罢了。

这话说的多少有些大不敬,毕竟现在还是奥古斯丁的时代,但是在场的没人在意这个,纷纷站起来给卢卡努斯鼓掌,甚至还开启了香槟——物理意义上的。

“等到联军一到,消灭了最后一名拉尔斯,我就会为您献上我精心编修的史诗故事,到时候,您将是拯救北境的英雄。”

卢卡努斯拿出了鲁特琴,为在场的人们高歌。

就在这个宾主尽欢的氛围中,一道不和谐的声音传了过来。

“父亲!道格·拉尔斯不光违背了贵族的信义和规矩,还打压本地商人,剥削自己的领民,就为了讨好魔族,甚至还杀了自己的生父,我们真的要和这样的人为伍吗?”

威斯克停下了正在开香槟的手,发现是自己那个脾气贼大的小儿子吉姆。

虽说一般家庭都非常宠爱小儿子,但威斯克对这个儿子是越看越不顺眼,所以安排给了他许多到处跑的苦差事,没想到这孩子跑的地方越多,脾气就越大,越喜欢和家里唱反调。

“而且就我上次到灰白领看到的情况而言,他们的领民非常团结,领主更是深受爱戴,恐怕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攻打下来的。”

威斯克恨铁不成钢的骂道:“人好又不能当饭吃,就一群泥腿子能做什么?你还不如说灰白领剩下的那五十个骑兵呢,来人,把吉姆拖下去,闭门反省!”

“父亲!”

还没等吉姆再说些什么,一旁的侍卫就马上将吉姆拖回了自己的房间。

“好了,来宾们,很抱歉犬子的精神不太正常,让我们继续开香槟吧!今天的费用由我买单。”

当然了,威斯克内心是觉得吉姆说的有一些道理的,身为北境西部今后的统治者,马上要晋升一流世家的大贵族,威斯克觉得不能像道格·拉尔斯那样赢的那么难看。

虽然不至于像传统贵族那样还要约定好时间,大家一起喊三二一开战,但战书还是要先下的,使者也是要派的。

毕竟已经是稳赢的局,威斯克想赢的更加体面一些,而且如果能不战而胜是最好的,不战而胜还能让那些准备一起讨伐拉尔斯的盟友们吃不到这块最大的蛋糕。

不过这种事情,威斯克还是要和卢卡努斯商量一下,在询问过后,卢卡努斯非常明确的表示了支持。

“不战而降服对方将更加的为您的史诗增添光彩。”

听到这个回答,威斯克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甚至已经能想象到曾经不可一世的拉尔斯向自己投降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