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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好一些人影穿梭在大街上,他们目光冷冽,到处寻找着能用的物资。

林志新之所以不选择夜晚赶回去,那是考虑到现在的人应该都会晚上出来寻找物资,一来可以更好的规避风险,二来遇到什么麻烦,也可以借着夜色全身而退。

正如他所料,夜晚并不太平,城市周边不少地方发出金属碰撞的声响,不少人正在撬动门锁。

四人商量着轮岗守夜,没想到才2点,林志新就已经被张怡摇醒了四次。

饶是林志新,此刻也觉得有些不耐烦。

“哥,对面有人。”

“知道了,对面有人先不管,近一些你再叫我。”

“哦。” 张怡答了一声,干脆坐在林志新身边,全神贯注听着外面的动静。

李信的家在12楼,不可能从窗口爬进来,外面门口也被杂物堵死,要进也只能强行破开大门。

守夜只不过是图个安心。

疲惫了一整天,所有人都睡得很死,张怡也不例外,她听着听着,意识逐渐模糊,趴在林志新身上慢慢进入了梦乡。

梦里她见到了朝思夜想的异地男友,两人久别重逢,在大街上视若无人激吻,这梦如此真实,张怡甚至还能感受到男友身体的温度,狠狠在他的脖子上留下自己爱的印记。

次日晨光升起,林志新恍恍惚惚间,感觉自己好像被什么压住似的,动弹不了。

“鬼压床了吗?”林志新嘴里低喃了一句。

人在极度疲乏又得不到充足休息的情况下,很容易遇到鬼压床这种事。

从科学角度来说,就是意识醒了,身体还没醒而已。

只要内心拼命呐喊,即可破解。

按照自己的做法,林志新很快就恢复过来,不过此刻他这才发现,确实有一条腿搭在自己身上,还有一只手在轻轻划拭着自己的腹部。

“李信这家伙睡觉都这么好动。”

林志新刚想推开李信,不料却发现李信背对着自己。

那这个是谁!?

带着疑问,林志新缓缓侧过脸,竟发现张怡正抱着自己,嘴巴紧紧贴在自己的脖颈上。

虽然无语,不过还挺舒服的,林志新感受着指尖划过皮肤带来的酥麻感,虎躯一震。

脑子里赫然出现林雪贞的模样!

爽个毛啊!

还好不是在霞林小区,要是被林雪贞看到真是跳黄河都洗不清了。

他猛地推开张怡,顿时睡意全无。

心里暗骂这小妞还真不靠谱。

见天色还早,林志新也没太早叫醒他们,一个人来到大厅做起运动。

自从灾难来临,林志新的运动量便增加了一倍,除了日常的锻炼计划,还添加了不少的攻击性训练。

比如挥砍劈打,还有简单的拳脚功夫,没有专业的教练,只能凭借之前对武术搏击的印象慢慢摸索。

片刻,其他人也醒来了。

张怡本来是守夜到三点,然后由李信接班,直到次日一早。

李信刚起床也同样一脸懵逼,他左思右想自己怎么会从床上起来,难道自己记错了?

再一看,张怡竟然睡在自己身边,难道自己不是跟林志新睡一个床上,两个妹子睡在地上吗?

“张怡,你昨天有叫我换班不?”

“我....”

张怡也好像意识到什么,尴尬低下了头。

“我昨天实在是太困了,不小心睡着了,我不是故意的。”

没说几句,三人便听到林志新的催促声。

“赶紧起床洗漱,吃东西赶路。”

这才晃神的功夫,所有人都已经准备好东西上路了,张怡草草把面包塞进嘴里,跟了上去。

时间已到早上8点,阳光遍布每个角落,张怡刚想上前跟林志新唠嗑两句,一抬头,却发现林志新的脖子上有一个清晰的草莓印。

“我昨天......”张怡一拍脑袋,双颊羞红一片。

“咋的,不舒服?”温舒婷问道.

“没什么。”她刚回答完温舒婷的话,脸色尴尬地问起林志新。

“哥,你有女朋友吗?”

“废话,大哥这么帅,当然有。”李信抢着回答。

林志新只是点头,没有说话。

“我靠,死定了,等下去到那里被嫂子发现不得完蛋。”

张怡心中暗道,心都凉了半截,也不知道怎么开口。

又来到李信家的仓库。

林志新跟李信负责搬重物,矿泉水还有发电机之类的东西,两个妹子负责背起较轻的食物。

一次性搬走肯定不现实,以后还得多跑几趟。

刚走出大街,林志新发现地上又多了几具新鲜的尸体,空气中隐隐约约传来细微的血腥味,不时还有没死透的人在发出呻吟。

“救...救我....”

医者父母心,温舒婷的心触动了一下,刚想上前,又止住了脚步。

“算了,还是不要多事了。”温舒婷默默在心里安慰自己。

入目之处可见打斗的痕迹。

显然昨晚这边又陷入一阵腥风血雨,还好林志新反驰道而行,不然别说搬走这么多东西回去,空着手都未必能够回去。

此时,马路的对面也有跟林志新一样想法的人,他们走在林志新几人的身后有些距离,所以未被察觉,三人合力抬起一箱物资,几步一停,晃晃悠悠朝前方走去。

“等等。” 其中一人突然卸了力,其他人也只好松手一起把东西放在地上。

“这没走几步就不行了?年轻人也太虚了吧。”

“看前面。”

那人抬了一下手,突然拉着两人躲到废车后面。

三人透过车窗,发现前面有四人背着大包小包,跟自己走一个方向。

一个皮肤白皙的男人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他额头的青筋猛的凸起,嘴里咬着牙喃喃道:“林志新!”

不是其他人,正是之前逃走的宋亦。

宋亦想都没想立马拿出自己的手枪,瞄准林志新的脑袋。

昨晚经历过一场大战,他的手枪里只剩一发子弹,宋亦发现自己的枪法很水,几乎十颗子弹才打中两颗,而且还没能打中要害。

只是林志新的身后背着一个大书包,所以只能把目标对准脑袋。

他思考了几秒,决定带着身边二人跟上去。

“宋哥,要抢他们的东西吗?”一个身材矮胖的人问道。

“不然呢?在这里偷看是因为暗恋他?”

“你个白痴。” 另一人附和着宋亦,满脸谄媚。

宋亦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上次被林志新勒住的情景仿佛还历历在目。

所以这一发子弹,一定要直中林志新眉心,才能出了这口恶气。

“林志新,这次你运气可不会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