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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离家后,七个女神姐姐求我回去 > 第328章 你们这里有炒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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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章 你们这里有炒饭吗?

“是否情字写来都空洞?

一笔一画斟酌着奉送?

甘愿卑微换个笑容?

或沦为平庸?

而你撑伞拥我入怀中?”

林夜低沉富有磁性的嗓音,让在场众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的嗓音像极某个演唱会上,一线男歌手拿着麦克风唱出的声音,可那是有了混响的加成。

而且,网上有不少人怀疑是假唱。

此时众人亲眼见到林夜中性的嗓音,不由心头大震:会作曲就算了,还唱歌这么好听。

你要是出道,让其他男明星怎么活啊?

这一幕若是让外人所知晓,恐怕会有无数男明星瑟瑟发抖。

林诗诗痴痴愣愣望着林夜,一双眼睛泛起了桃花。

随后她的目光一瞥,发现她的姐妹目光跟她一样眼含桃花。

不是,那是我男朋友啊,你们怎么可以这么看我男朋友呢?

林雪见眨了眨亮晶晶的大眼睛。

她原本已经做好林夜曲子质量不行的准备,毕竟古风歌曲难度更高,要求作词跟诗歌一样优美。

古风歌曲的美,有一半的美便美在歌词。

而这首《我的一个道姑朋友》每一句歌词都极为优美,凝练,唱起来朗朗上口,是一首极为难得的好歌!

林雪见对着林夜带着深情的目光时,顿时愣住了,仿佛心尖被一根羽毛轻轻撩拨着。

又痒。

又麻。

令她浑身不能自已。

【林夜原来那么喜欢我么?】

【他从未向我表白过,难道是因为“是否情字写来都空洞”?】

林雪见下意识地握紧拳头,心中百般纠结。

害,姐这该死的魅力。

男女通吃啊!

林夜唱完歌,把吉他放在一旁。

他还不知道因为自己一首歌,已经在某人心里掀起滔天巨浪。

他忙着谱曲,并跟众人谈论签约与发展的事宜,一直忙到晚上。

“唉哟,可把我累的!”

林心洛伸了一个懒腰,曲线玲珑的身材在这一动作之下凹凸有致。

她调笑地看着林夜:“林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还没有请我们吃过大餐?”

“嗯?”

林夜隐隐感觉有些不妙。

“哎……”林心洛仰望天空,痛心疾首道,“有了钱就忘了咱们,连一顿饭都不请,现在我都签约卖身给你了,你却连一顿饭都吝啬,我很痛心啊!”

“这……”林夜迟疑。

林心洛泛着妩媚的杏仁大眼:“可不能随便一顿路边摊就应付了事,我们这么多美女陪你一个男人吃饭,你不得表示表示?”

林酒酒点了点头:“是啊,欧豆豆,你怎么连一顿饭都不请?还是说,男人有了钱就变坏……”

“得!我请!我请还不行嘛!”林夜无奈道。

公司有一辆奔驰商务车,恰好能把五个女人装下。

至于顾清欢,在签完约后就去公司录音棚录歌,一直没出来。

半个小时后,商务车停在燕京一套上世纪的英式别墅门口。

这套别墅当年是外国驻华领馆,住过不少名人,现在则变成一家法式私人餐厅。

这家餐厅没有对外营业的招牌,只有有头有脸的人才知道这里。

林夜是听了宁昊导演的介绍,据说主厨曾获法国蓝带勋章、法国爱斯克菲勋章等荣誉,听起来牛逼的不行。

林夜也是头一次来,但他没有表现得像初出茅庐的小子对一切感到好奇。

他体内已经是一个四十多岁中年人的灵魂,这点小场面还是镇得住的。

他笑了笑,径直走进别墅餐厅。

“欢迎光临!”

刚进门,两侧穿着法式女仆装的少女恭敬地弯腰行礼。

一位穿着西服的女服务员上前引导。

林夜淡然地来到一张方形长桌前坐下,而林酒酒一直好奇地东张西望,显然是没想到燕京还有这么豪华的吃饭地方。

与外面白宫式的建筑不一样,别墅内部呈现美式的实木简约风格,用白色点缀,看起来清新淡雅。

头上一顶硕大的水晶吊灯,投射下来,将整个餐厅的逼格拉高一个档次。

桌上插着鲜花,墨绿色的花瓶一看就使人心情大好。

女士优先,林夜把菜单递给林心洛,让她们先点。

随后叫来服务员交流一下。

服务员震惊于众女的颜值,对待林夜一行人无比客气,躬身退出包间。

“哇!欧豆豆,来这么豪华的餐厅吃饭,要不少钱吧?”

“是。”

“有没有心疼?有没有在滴血?”林酒酒假装摸着林夜的心脏。

林夜早已习惯林酒酒动不动的揩油,没当回事。

林心洛笑着说道:“人家每天票房上亿的,你问他心不心疼?”

“也对哦?”林酒酒缩回手。

“林夜,有没有觉得你在跟我们一群美女约会?”

林心洛桃花美眸中泛着诱人的媚态,笑着问道。

“约会?”林夜愣了下,“想多了,就随便吃个饭而已。”

“你这叫随便?我看某人是借吃饭的名义撩妹子!”

林心洛露出一副“我什么都懂”的表情。

林夜无奈耸了耸肩,在场五个女人之中,有两个是她的女人,现在不管他撩谁,其中一个就会吃醋,正确的做法是什么都不做。

不多时,包厢门被人轻轻敲了敲,几个容貌姣好的女服务员推门而入,身后跟着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男人,还有七八个端着银色餐盘上来的厨师。

金发碧眼的男人用一口蹩脚的中文说道:“林先森,各位女师泥好!我是主厨詹姆斯·邦德,我灰常谢谢你们的到来,我们精心给你们准备了晚膳……”

林夜看着一盘盘端上来的鱼子酱、牛排、帝王蟹、鹅肝之类的,表示没什么感觉。

他穷惯了,最喜欢吃的东西是炒饭,只要加个蛋,弄个隔夜饭,就能炒出香喷喷的美食来。

那是他童年最期待的东西,曾经一度以为炒饭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

长大后,虽然美食吃了不少,可内心深处依然戒不掉炒饭的瘾。

“你们这里有炒饭吗?”林诗诗突然举手问道。

“有,有的。”邦德笑着说道。

“给林夜来一碗,他喜欢吃这个炒饭,量加多点。”林诗诗吩咐道。

她每次跟林夜出去,发现林夜吃饭必点炒饭,她记下了。

林夜向林诗诗投去一个感激的目光。

水晶灯照在林诗诗身上,给她塑上一层金身。

两人对视一眼,一切都在不言中。

其他人:“……”

怎么空气中充满了恋爱的酸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