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天天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天天书吧 > 玄幻魔法 > 都市猎人 > 第三百五十章 敬酒歌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许倩云想了一想,脸色凝重地说道:“虽然我们现在没有关于‘血蛊门’的太多讯息,但我可以马上请求局里着手收集,这种邪恶门派属于我十七局严格管制、打击对象,到时候可以由我们十七局来出手对付他们,实在不行,直接予以剿灭。”

许倩云在这个问题上,倒不是刻意迎合李寻。

维护社会稳定,铲除各种邪恶的存在,这些原本就是十七局该做的事。

李寻闻言,倒是没有意见。

“也好,‘御兽门’已经遁世近百年,其实已经算是安分守己的平民百姓,此次应对危机的举措,实属被逼无奈,但是能不让他们重新卷入江湖风波,让他们继续他们的平静生活,那是最好不过的事。

本来我也想帮帮‘御兽门’,但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我们要继续追寻脑蛊虫的来源,铲除幕后组织的威胁,显然无法在这里久待。

但我们也确实不能完全排除,是‘血蛊门’杀害了我们的同伴,意图陷害‘御兽门’,甚至也有可能,‘血蛊门’就是直接和脑蛊虫有关联。”

许倩云凝重地点头,“我清楚了,事有轻重缓急,目前对我们来说,追寻脑蛊虫下落显然更为重要,如果再出现如巨鳄这般的猛兽,对民众又是巨大的灾难,我等下就去递交申请,争取尽快派遣新的同事,展开对‘血蛊门’的调查。

如果‘血蛊门’和我们特工失踪事件果然有关联,我们就循着这个线索追下去,如果没有关联,我们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追寻脑蛊虫的来源上。”

“对,就是这样。”李寻表示认可。

边上的薛奇真又问:“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刚才听杨金宝说,王如意和三位特工似乎都要再治疗两天呢?”

李寻思索了一下,说:“如果敌人把我们引到这里,只是个阴谋而已,那说明我们要找的地方,并不一定就在这附近。这样吧,让我们的特工继续沿着沅江流域搜集讯息,但务必要更加小心谨慎,千万不要再中了敌人的埋伏。”

“至于我们……”李寻想了想,又说:“我们就先暂时休整几天,等如意和几名特工的蛊毒被完全治好,再考虑下一步行动,同时想办法利用‘御兽门’收集更多情报,包括直接收集‘血蛊门’的情报,杨金宝他们久居苗疆,或许会有一些十七局难以掌握的特殊情报来源。”

众人纷纷点头。

李寻说得很有道理,目前看来只能如此。

毕竟他们也不能把队友们留在苗寨。

万一这段时间,刚好‘血蛊门’来犯,牵扯到了队友,或者给苗寨造成巨大损失,那就不妙了。

而等十七局的援兵来了,由他们接手‘血蛊门’的后继事项,他们也可以安心离开。

众人闲聊了一会儿,杨金宝换了衣服,又出来了。

他笑呵呵道:“中午就请大家尝尝苗寨的美食。”

说罢,马上就有人来布置。

青壮年苗民们重新搬来三张大桌子,每张圆桌可坐十来人。

房中肯定是摆不下的,就这么摆在了房前的空地上。

然后一些苗族妇女前来帮忙,鱼贯地端出各种各样的食物。

众人分了三桌坐下,李寻等人,再加杨金宝一家子坐了一桌,特工们坐了一桌,还有一桌是老老少少的苗民。

众人的身前,都放着一个大大的碗,碗里盛满苗民们自酿的米酒。

大碗里放着一个小小的酒杯,要喝酒了,就直接用小酒杯在大碗里舀。

杨金宝先舀起一杯酒,道:“汉人的朋友们,我们干杯。”

众人纷纷有样学样,举起了杯子。

喝了一杯,又是一杯。

菜没吃一口,酒先来了三杯。

好在这酒度数不高,只是经过简单的发酵而已,没有刺辣感,酒精味也不浓,稍稍有些涩口,带着一丝米香。

喝完三杯酒,杨金宝又热情地布菜。

“来来来,大家吃菜,猎人朋友们就不用说啦,肯定能尝到这些美食,主要还是来自国安的朋友们,你们平时肯定没机会品尝这些山里的野货。

也是你们运气好,刚好是狩猎节之后来,换做是四月到十月的禁猎期过来,那时候我们都要保护野生动物,不能上山打猎,你们可就没这些美味可以品尝喽。”

然后他又开始介绍起菜肴。

果然有好多平时难得一见的山里货。

野鸡、野鸭、野兔,甚至还有一盘野猪肉。

众人纷纷称奇。

其实别小看这些野味,就像野猪肉,一般人你根本就吃不到。

首先,这野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普通人打野猪,其实都是犯法的。

只有拥有合法的捕猎证,是合格而专业的猎人,并且经过特批,才能捕猎这些猎物。

杨金宝等人,既然是专业的猎人,自然是有这些证件的。

也许,也就只有在这些人烟稀少的偏僻少数民族山寨,如杨金宝等拥有捕猎证的专业猎人的家中,才有机会品尝这种美味。

当然了,李寻等人也是除外的。

就像李寻,本身就有国家颁发的特许捕猎证,他捕猎任何猎物都是合法。

所以,别看这帮子特工,平时见多识广,他们今天能品尝这些野味,也真算是他们走运。

除了这些野味,还有各种苗寨的美食,如养在山里的走山的猪肉,完全放养山林的鸡鸭,山间挖来的冬笋,田间生长的野菜,等等。

反正都是平时难得一见的美味,城里人根本尝不到,最多只能想想而已。

这些菜都盛放在大大的盘子里,谈不上卖相的好坏,但确实美味,香气诱人。

众人这一开吃,又大口喝酒,都是大呼真爽。

一轮一轮的敬酒后,众人面前的大碗都是空了,马上又有人来满上酒。

这酒度数不高,喝不醉,大家都是放开喝。

第二轮敬酒开始前,杨玥儿端起了酒杯,就在席间,围绕着桌边,边走边唱,用苗语唱起了歌。

她的歌声悠扬清越,人长得可爱,歌声也可爱。

众人不由随着节拍纷纷鼓掌。

王如意问边上的杨小仙:“这是什么歌呢,真好听。”

杨小仙笑嘻嘻地回:“这是我们的《敬酒歌》,歌词的意思是:喝酒吧,喝酒吧,男人们用大碗,女人们用小杯,远方来的朋友,请你干了这杯酒,开开心心地喝,快快乐乐地喝。”

杨玥儿这么唱着唱着,来到了宋君行的面前,她大大方方地朝着宋君行举起酒杯,嘴中的歌儿却不停。

她的眼中,泛着甜蜜而热情的笑意。

也不知是不是喝了酒,她那有些婴儿肥的小脸,泛起红晕,看起来越发的可爱。

这一下子,平时看起来非常冷静的宋君行,竟然就被闹了个面红耳赤。

众人看得都是哈哈大笑。

苗家少女果然大胆奔放,难不成这杨玥儿,是看上了宋君行?

倒也不奇怪,宋君行长得英俊帅气,皮肤白皙,是女人看了都会喜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