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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科幻小说 > 老子今年百万岁 > 第三十章 修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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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没有任何障碍之后,丁一已经知道篱笆的真正作用,提防沙漠中的棕狼、赤狐、猪獾等猛兽,十米高的篱笆足矣,高度超过二十米防的是另外一种怪兽——鳄蜥!

启蒙版神皇史上有配图,那是一种长度三至四米、身子狭长像蜥蜴、四肢有爪似鳄鱼、全身覆甲,大嘴里长满了类似鲨鱼一样利齿的奇怪动物。

丁一从没见过这种动物,一开始还以为是骗骗小孩的东西,后来在正史上也频频看到这样的章节,几乎每个时代的神皇,都将抵挡鳄蜥、保护百姓作为自己的功绩来书写。

鳄蜥真正可怕的不在其个体,而在于数量!两千年来,二十年一次的兽潮从不间断,无数鳄蜥从南魔界出发,沿长江流域溯流而上,未出魔界时是没腿的,到了东蓬莱和北天山后,长出四条腿的鳄蜥会在沿岸五十里以内的地方捕猎任何动物,吃饱后继续北上,一直爬到界山那里才停下脚步。

界山就是环形山,新世界最大的一条河流也取名长江,正是发源于北部界山上流淌下来的无数条支流。

榆林县东部也有长江的一条支流,正是这条季节性的河流造就了这一大片绿洲,但这里也是鳄蜥溯游的途经之地。

据唐乐说,上一次兽潮时他才十二岁,一共有数千条鳄蜥爬了进来,咬死了几百头家畜,为了守住篱笆,县里死了三百多人,漠东村也死十几个壮年。

丁一问为什么没有仙宗和军队来协助?

唐乐表现得很无奈,不太敢说仙宗的坏话,只是说秦国大部分人口都居住在江河边,军队只守那些大点的城池,像榆林县这么偏远的地方,只能靠自己。

丁一也有点无奈,没想到百万年后的一种洄游生物摇身一变,由被捕食者变成了捕食者,人和动物大多逐水而居,二十年收割一次,恐怕也是为了不吃光自己后代的食物吧。

看来漠东村出的那位宗主并没有为村子带来多少好处,仙宗的视察工作几乎就是类似前世的走过场而已。

兽潮还有三年才来,但眼下抢修篱笆的事却迫在眉睫,王命已下,恼恨丁一这个外人也无济于事了。村中能走动的几乎都出了村,去收割、搬运沙柳的荆条。

荆条是篱笆的主材,也是真正的困难所在,由于常年取用,离村子三里以内的沙漠很少有超过两米的植株,长势最好的都在深入沙漠四里至六里的地方,但那里不安全,狡猾的棕狼和赤狐已经能分清哪些人是狩猎者,哪些是普通人,想要走得远,必须得请护卫!

还有一个问题是,荆条很难采,密布的尖刺能划破鳄蜥的腹部,更别提人类的皮肤了。而且荆条极为坚韧,剪刀剪不断,柴刀砍还乱,只能用锯子,但锯子用了稍久一些就会钝掉,一天下来,也采不到多少荆条。

村里决定花钱再请其他村落的一些青壮年来帮忙,只是今年欠收,整个村子也出不了多少钱。当然除了一户人家——朱家。

朱堂自然不愿多花冤枉钱,但惹出祸端的人里面有自己的儿子,所以还是咬牙出钱从县城雇了两名商旅护卫,答应在外围采足四千斤荆条,他一户人家负责修五十丈长的篱笆。

有人算过,修好四里的高墙,至少需要五万斤荆条,村中百姓和邻村雇来的几十人只敢在三里范围内采荆条,那样有危险也跑得回来。

“村委会”一合计,满打满算还缺一万多斤,照县里给的指标,至少得赔十万贯,这让村中每个人的脸上都结了层厚厚的冰霜。

学堂也停课了,曹夫子第一天就带着十四岁以上的学生出去干活,帮忙把收割好的荆条搬上牛车,虽然每个人手上缠满了布条,但还是或多或少被棘刺扎出了伤口,当然被刺伤的村民就更多了。

一天劳累下来总共采了两千七百多斤,补好了近三十丈的墙面。村中有数十位年长者专门负责补篱笆,几架二十多米高的梯子就架在厚厚的篱笆墙上;另有数人站在篱笆墙顶端,充当哨兵的作用。丁一在帮忙搬东西时,就听到过两次警示。好在只是远远经过了两只狐狸,如果是棕狼靠近了,就需要撤回村内了。

丁一在劳动时不忘仔细观察,其实说是修补,主要是补,篱笆的厚度足有四五米,几乎都是由一层层的荆条堆叠出来的,越是里面的荆条,越是干枯开裂,棘刺也掉得多,补上一层新鲜的,篱笆就像是刺猬一样有了防御的能力。看得出,荆条的保质期在三年左右,三层棘条上的刺多得让人有点密集恐惧症。

收工后,丁一去找了一趟刘妈,交给了她一项艰巨的任务——照着防刺手套的样子做劳防手套!

刘妈的女红和厨艺还真是对不起她的身材,两片厚布,两块羊皮就完美模仿出了粗糙版劳防手套,细巧地就像是绣娘做的。

两块羊皮都缝在了掌心一侧,刘妈戴着自己做的手套,一天下来,没被扎到一次。第三天,几乎人人手上都有了一副由两片布、两块或三块羊皮拼成的手套了,工作效率有了极大的提高。那是全村妇女前夜的劳动成果,这种手套很快就在整个榆林县普及开来,当然,丁一没拿到一颗豆子的专利费。

五天过去了,篱笆修好了一里,比预计还要快上一些,但第六天风云突变,县里来了两个商人,说是有货物需要运送,调走了朱堂请来的两名商行护卫,朱堂的家丁仆人自然不敢停留在那么远的地方,只能退回到三里以内,这样一来,预计收割到的荆条就有了一个大缺口。

更凄惨的是,经过五天的收割,临近漠东村的沙漠中已经少有成片的棘柳了,这一天的收成可以用惨淡来形容,仅仅采来了一千八百斤棘条。

如果不往沙漠深处走,荆条的缺口将大到村民无法承受,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卖掉世代传承的土地。失去土地的后果只能是为奴为仆,这是村民们不敢想象的事,所以大家决定冒险进入到更深处的沙漠。

全村有能力自保的只有一个——唐乐,唐乐的意思是先由他一个人拉着牛车进去锯棘条,因为他也没能力保住别人,这几天沙漠里的动静这么大,肯定已经引起了某些猛兽的注意,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再向内深入了。

要钱还是要命?这是个要命的问题。最终商量下来的结果是村中年轻的、跑得最快的,向内延伸半里,而唐乐赶着牛爬犁再往里走个一两里。这个不得已的结果只有一个人反对——唐乐的小娇妻,不过这次唐乐作了一回主,直接让反对无效。

一清早,唐乐赶着牛爬犁向大漠深处进发,离村子五里开外的沙漠开始有了起伏,那些沙谷里正是荆棘茂盛的地方。

牛是耕地的黄牛,将近两千斤的庞然大物,牛角都有一米多长。爬犁是个大木框加上削去棘刺的棘条编织而成,如果装满,少说也得两千多斤。此时,丁一正躺在爬犁里随着沙坡起起伏伏,初升的朝阳晒在身上,暖洋洋地想让人睡觉。但下坡时的一记颠簸差点将丁一颠出框外,不由地轻轻叫了一声。

“喂,你小子怎么在这里,快回去!”赶着车走出了五里多,直到丁一发出那声低呼,唐乐才发现了丁一的存在。

“我和你一起去,我在沙漠里走了上百里,比你更有办法对付棕狼!”丁一自信地说道。其实心里比唐乐还紧张,但为了漠东村的生计、为了报答唐乐的恩情、也为了弥补自己那泡屎的过错,丁一不可能不跟着来。

“不行,夫子说过只让你们搬棘条的,你快点回去,免得我为了救你,搭上一条老命。”

“放心吧,我跑得肯定比你快。”丁一自信地说过。因为在和朱欣的对打过程中,丁一还是发现了自己的一个优势,那就是速度,自己只要逃跑,朱欣就没追上过一次。

“那你在沙丘上放哨,我在下面锯棘条,一有险情你就自己先跑!千万别管我。”唐乐也发现了这个特点,真要跑起来,自己确实追不上这小子,

“放心吧,有人会放哨,我来收割,你装车,今天就收完下面这片荆棘!”丁一道。

“你还骗谁来了?疯了么?还有,这么大一丛沙柳,一个人怎么可能一天就锯完?”唐乐有些紧张起来。

“相信我就是了。”沙谷最多四五十米深,快走到底时,丁一打开背包,放出无人机,然后在西坡坡面上展开太阳能帆板,二十来天没充电,电池几乎已经没电了。

弄好这些后,丁一套上了那套百叶窗式的出舱服,当然已经叫刘妈缝过一遍了,其牢度绝对远超老曹的布袍。最后取出万用钳向棘丛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