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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

民夫搬来一桶桶喷香的饭菜。

城头上的士兵鼻子一动,惊喜的发现。

今天有肉吃。

赵德祝喝令:“待会吃饭的时候,都给老子规矩点。”

“谁敢抢,谁就最后一个吃。”

“听到没有?”

“听到啦,听到啦。”士兵们跃跃欲试,纷纷猜测桶里的食物是什么。

“好。”

“开饭。”

赵德祝一声令下,士兵们规规矩矩去打饭。

但当打开饭桶的那一刻,士兵们不淡定了。

“这是啥?”

一个士兵用手抓起一块巴掌大的肉片,脸上满是不可思议的表情。

“俺的个亲娘咧。”

“这是猪肉。”

“喷香的猪肉。”

“怎么一大块,得有半斤吧?”

大头兵们哪里见过这个,纷纷瞪大了双眼。

眼疾手快的,先搞一口再说,生怕被别人抢了去。

上一次吃肉,还是在军营里,赵公子劳军那次咧。

不过,上次吃肉,也没那么大块的。

凉州没有朝廷下拨军费,士兵们过的紧巴巴的。

每次开饭,能吃上个粗面馒头,都算是加餐了。

底层士兵正常吃的,都是杂粮饼,野菜饼。

配上一碗只有几粒米的猛龙过江粥。

吃完出门撒泡尿,又饿了。

一个二个,脸上全是野菜色,别说打仗了,光在那里站个半天,就觉得脚软。

赵德祝喝到:“那小子,愣什么愣,赶紧吃啊。”

“都别抢啊,这些米粮肉食,都是军师给你们赚来的。”

“吃完个个都精神点,今晚杀鞑子。”

士兵们个个兴高采烈,不停往嘴里塞肉的同时,还不忘嘀咕。

“你们听说了吗?”

“啥呀?”

“赵公子,也就是咱们军师,为了吃上肉,到处和人比作诗。”

“真的假的?”

“真的,听说,赵举人就是这么和军师不打不相识的。”

“听说咱军师,也是穷苦出身。”

“所以,特别照顾咱们穷人哩。”

“为了让咱吃上饭,到处和人比作诗,赢了就收人家一万两银子。”

“那要是输了呢?”

“输了?输了就给人家磕头,钻裤裆呗。”

“嘶……”

“男儿膝下有黄金,军师居然为了咱下跪。”

“军师真伟大啊。”

“不过,咱们军师,可厉害着呢,从没输过。”

“那是,咱们军师是文曲星下凡,厉害着呢。”

……

让士兵们吃肉,确实是赵英男安排的。

且不说现在有钱有粮。

就算没钱没粮,也要尽可能让士兵们吃饱饭。

都是爹生娘养的,冒死守城,不就为了吃口饱饭,养家糊口吗?

而且,为了防止有人肚子突然多了油水,拉肚子。

赵英男还让伙房把饭菜烧的荤素搭配,肉类也是肥瘦相间,这可是吃了无数次猪头肉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士兵们吃饱喝足,力气就足。

杀起鞑子来,也更勇猛不是。

不仅士兵们吃肉,就连搞后勤的民夫,铁匠,大夫等都有肉吃。

只不过,伙食要比守城士兵稍差一些。

赵英男下令,凡是参与守城的,不管是在前线杀敌,还是在后面搞后勤。

全都管饭。

管饭这种管理模式,在桃花村已经充分实践过。

非常有用。

就如同在后世加班,给够加班费一样。

狼性工资,才能有狼性文化,老赵所在的公司就是如此。

给钱可比洗脑灌鸡汤更能激发人的潜能。

不过,也正是因为996太严重,老赵终于心甘情愿的把自己6死了。

但是,不可否认,吃饱饭效果还是很好的。

吃饱饭的士兵们,一个二个,脸上洋溢着兴奋之色。

有这伙食。

还怕个der的鞑子啊。

而且军师说了,以后顿顿按照这个标准。

让将士们吃饱饭,打胜仗。

城外的鞑子,都没吃的那么好哩。

……

饭后。

小黑端来一碗汤药,递到赵英男面前。

“军师,喝药了。”

赵英男闻着褐色的药水,还散发出一股浓郁的臭味,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小黑兄,以后还是叫我赵兄吧。”

“叫军师感觉有些别扭。”

小黑淡淡一笑:“好。”

“赵兄,喝药。”

赵英男接过碗,捏着鼻子把一碗药一饮而尽。

“咳咳。”

比藿香正气水还要难喝。

也不知道有没有用。

喝完,赵英男装出一副精神大振的样子,伸了个懒腰,又活动活动筋骨。

“果然是神医。”

“我感觉,我的身体已经好多了。”

赵英男命人取来一副弓箭,试着弯弓搭箭,只能发挥出一半实力。

不过,射射城下的鞑子,还是可以的。

小黑大惊,一脸的不可思议。

“赵兄,你恢复得如此神速?”

是啊。

能不好吗?

花了近二十万两银子呢。

为了这三倍于常人的体质,赵英男花光了所有积蓄。

如今储物空间里,就剩下几千两碎银和几袋大米了。

可惜没有钱。

不然就将体质点到1000点.

拥有常人百倍的体质,恐怕自己都能像金刚狼一样,拥有超强体魄。

被砍一刀,肉眼可见就能复原。

想想还挺令人期待的。

但要去哪里搞一千万两白银啊……赵英男心中无奈的嘀咕一句。

展颜笑道:“多亏了老神医。”

“老神医的医术,果然名不虚传。”

“再有个两三日,我便能完全复原了。”

小黑虽是惊讶,但也没有怀疑。

毕竟作为贴身护卫,老赵受了多重的伤,又如何被救治,她都看在眼里。

也只能说,确实是老神医的医术高明。

这时候,凉王朱文月缓步走了过来。

守城士卒,吃喝拉撒,全在城头上。

城头有地方可以休息,也有地方上厕所,将军更是有单独的房间。

刚才凉王不在,赵英男以为她去上厕所。

一想到如此美丽的天仙也上厕所,赵英男就不免一阵唏嘘。

凉王手里拿着一件由金丝编制而成的柔软铠甲。

这些金丝,在火光照耀下,熠熠生辉。

金丝柔软细密,软甲制作工艺极为精细,看似柔软,其防护能力却不容小觑。

“先生,这件金丝软甲,乃我防身之物,现将它赠与先生防身。”

卧槽。

这么舍得吗?

赵英男虽然是个乡野村夫,但也知道,这种软甲,世间少有。

属于有钱都买不到的宝物。

就算你有黄金,没有技艺高超的工匠,一样做不出来。

赵英男连忙推辞:“王爷,此物贵重,万万不可啊。”

“我一介草民,常年生活在乡野之间。”

“要此等宝物又有何用?”

“王爷万金之躯。”

“还是留着给王爷防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