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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蛋:“本统也不知道啊。

世界线就给了这么多剧情。

本统也想多看点儿剧情。

但谁让某个宿主把上个世界的任务搞崩了。

害得本统没得到天道的奖励呢?

本统没能量。

啥也干不了。”

什锦:……

好吧。

这口锅她背的不冤。

毛蛋:“不过本统猜。

可能是世界线不想让无辜的人死呗。

想让大反派破产,可能就是天道想惩罚他呗。

估计是他为富不仁,遭天谴了。”

什锦:……

就…… 好像也说得通。

但一想到要撮合自己老公跟小三。

什锦心里就不怎么舒服。

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沦丧!

毛蛋这时候出来更正。

“是未婚夫,不是老公。

从法律层面上讲,你们并不受保护。”

什锦:“呵呵。那道德层面呢?”

毛蛋:“我又不是人,反正我没有道德。”

什锦:!

你还挺骄傲?!

“女主叫啥?”

“苏小渔。”

“男主呢?”

“孟琅。”

哟呵。

自己这未婚夫名字还挺好听。

就是不知道长的是不是也这么好看。

什锦:“统子啊,男主跟女主咋认识的?”

毛蛋:“女主勤工俭学,在酒吧驻唱,自然就认识了。”

什锦:“自然?男主天天泡吧?”

毛蛋:“那倒不是。男主主要是天天去接你。”

什锦:“卧槽?我也在酒吧驻唱?”

毛蛋:“不是的宿主,酒吧是你开的。”

什锦:……

意思就是,她的临时工撬走了她的老公?

毛蛋再次纠正:不是老公,不受法律保护。

什锦:“那桃祈呢,他跟女主咋认识的?”

毛蛋:“哦,女主追星追上的!”

什锦:“桃祈现在是什么身家啊?

我研究下怎么把他搞破产。”

毛蛋:“我查不到。

都怪你刚才吓唬本统。

害得本统一下子开错了门。

搞错了时间线。

现在咱俩来早了。

这个时候反派好像还没上线。

你还是先助推男女主吧。

对了宿主,你准备怎么展开行动?”

什锦:“那我先问问你,男女主现在已经认识了吗?”

毛蛋:“还没有。咱们来得有点早了。”

什锦一拍巴掌!

“那还不简单!

既然他们是在我的酒吧认识的!

那从今晚开始我就天天去酒吧啊!

咱们争取让男主和女主第一时间见面!”

毛蛋:“宿主,你这么兴奋,真的是为了男女主吗?

为什么我觉得,你好像单纯的只是想去酒吧?”

什锦笑的愈发雀跃。

“我正好也没去过!去见见世面!”

毛蛋:……

毛蛋:“宿主,本世界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

你可以随便浪,但千万不能再崩任务了!”

什锦心虚地摸摸鼻子:

“嗯嗯嗯!我尽量!”

毛蛋闻言一下子就炸了毛!

“不准尽量!你给我保证!”

什锦:“嘿,嘿嘿嘿。

对了统子。

这具身体的原主蓝锦儿,她是怎么死的?”

毛蛋:“她是自杀的,吞了很多安眠药。”

什锦:???

“为啥啊?

她又有钱又年轻。

还有未婚夫。

因为啥想不开的?”

毛蛋:“因为孟琅昨天提出跟她分手。”

什锦:?

“女主不是还没出现嘛,他着急跟蓝锦儿分手干嘛?”

毛蛋:“宿主,其实你可以照照镜子。”

什锦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于是她以宇宙第二速度就冲到了洗手间的镜子前!

卧槽!

这特么得250斤吧?!

还有……

为什么她的脸上这么多痘痘……

还都冒白尖儿的!

啊,什锦要疯!

怎么说呢。

她忽然就有点理解孟琅为什么要移情别恋了。

不。

现在没有女主,他不也提分手了?

啊!

该死的只看皮囊的男人!

肤浅!

这蓝锦儿多好啊!

又有钱!又有钱!还又有钱的!

最关键的是还舍得给男主花钱!

他妈估计都没蓝锦儿对他好!

“白眼儿狼!”

什锦啐道。

毛蛋:“爱情不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被拿捏了。”

什锦更正道:“不是我,是蓝锦儿。”

又跟毛蛋说了几句话后,毛蛋就回去睡觉了。

它说多睡觉翅膀才能长的快。

什锦一个人在200平的大平层里郁闷。

虽然她不以瘦为美。

但250斤也着实太胖了点儿吧?

就她刚才从卧室跑到洗手间这几步路,她都心脏砰砰跳了半天。

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去医院查查,看看自己有没有三高。

当天她还给自己买了一个体重秤。

一上秤她疯了。

268斤!

还是净量!

一头巨肥的母猪才300斤!

她平生第一次体会到了有钱人的痛苦。

连续一个礼拜男主都没有来找她。

她反正也不着急。

反正毛蛋都说了。

男主是天天去酒吧接她,所以才会认识女主的。

那也就是说。

即便她不求复合。

他们两个也会因为某种契机而复合。

而这一个礼拜。

什锦都在忙着她的减肥塑身计划。

一个人的体重基数越大。

前期减起肥来体重掉得就越快。

所以这一个礼拜她就瘦了十斤。

但268和258。

在一个一米六五的人身上。

根本没太大区别。

如果说唯一有区别。

那就是瘦了十斤以后。

什锦的肉变得更加松松垮垮了。

特别是脸上的皮肤,还下垂了。

看起来一下子就老了好几岁。

第八天的时候孟琅终于来了。

这次他还挺奇怪的。

按理说每次他提分手,蓝锦儿都又哭又闹的。

这次怎么都没闹?

但他不知道的是。

蓝锦儿已经死了。

因为他。

自杀了。

恋爱脑伤不起啊。

这天傍晚什锦在小区外头,围着人工湖跑步。

迎面路过一个看着挺俊秀的男人。

什锦不由就多看了两眼。

漂亮的事物谁不爱看?

跑完步以后她就回家了。

但没想到在家里,她又看见了那个俊秀的男人。

什锦:?

他、有自己家钥匙?

那估计不用猜了。

八九不离十是孟琅。

一想到半个小时前二人还相遇过。

什锦就更看不起他了。

因为刚刚在外面他明明也看见自己了!

但他却装成一副根本不认识自己的样子!

那样子逼真的,连自己都没看出来!

mmp!

咋?

在公共场合,认识自己,就让他觉得那么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