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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六十三天,这么长的时间,我们还是无法做到互相理解。我们从本质上,依然活在不同的世界里。”——并没有谁做错了什么,我们只是输给了恋爱疲劳期。

虽然身边有人狼,我依然用绳子捆住长颈兔拖了回来,狩猎拜托沃夫朗已经很不好意思了,不能再让客人干体力活了。

“歌果,我回来了。”

“哦,放在那儿吧。”

我对歌果热情目光的期待再一次落空。

她自然地从我腰上抽出短柄斧,开始熟练地剖开长颈兔的身体。

“其实她并没有变得冷淡,只是我把这些不起眼的细节无限放大了。再说,都这么长时间了,不可能总像那阵子天天腻在一起。”我试图安慰动摇的内心。

可想起沃夫朗的那些话,焦虑的情绪还是愈演愈烈。

“你们谁来准备食物啊?”

“交给他就行了~”

歌果摆了摆手,回复了蕾雅的疑问。

一句“交给来歌就行了~”和“交给他就行了~”只差了两个字,但对我来说,这两个字却成了加重心中苦涩的砝码。

弯下腰把她分割好的肉块拿在手里,那条尾巴从眼中画面的左侧边缘游移出去,我没再向左看,因为就算看,也只有渐渐远离我的背影。

把大宝剑用衣服抹了两下,重新架到石灶上,几根柴火发出了噼噼啪啪燃烧的声音。

“噗噜。”

小奥不知道什么时候从牛车里蹦了出来,和我一起看着火焰曲线的波峰波谷。

“这几天,也没有好好照顾你,抱歉啊。”

“当初答应带你看看外面的世界,结果变成了现在这样。”

“嘿,想不想尝尝兔子肉呢?”

一边和小奥说着中文,一边把一块生肉放在它的身上。看着肉被咻地一下吸进绿色的胶质身体里,我望着不会说话的食腐怪发呆。

人狼、魅魔、美杜莎坐在桌子边聊得很开心,魔物们流利的语句和生僻的词语让我很难听懂。就像被孤立了一样,大家都说着我听不懂的语言,讲述着我不知道的故事......

我是人类,它们是魔物。

就算再怎么去改变,我也不可能真的让歌果变成我所期望的那个样子。

隐隐地感觉到,我的感情出现了细微的裂痕。是因为怀念以前那段彼此一无所知,慢慢地相知相爱的过程吗?

把肉在宝剑上仔细铺好,月亮已经露出了皎洁的侧脸。,

我坐回洞口,试图找回那个夜晚的紧张与心绪。

可惜,那个夜晚的月光也不是随便能重现的了。

“来歌先生...?”

“啊,沃夫朗。”

“为什么坐在这里?”

“没什么,就是想坐一会。”

瞟了一眼里面的板凳,我没选择去和大家坐在一起。肉烤好了,我就把装在锅里的熟肉放在桌子上,沃夫朗问我不一起吃吗,我推脱说不饿,你们吃吧。实际上我一点胃口都没有。

手上没什么活可干,这个时候应该写日记了。

距离感,这是我去拿日记本的时候,看到歌果的唯一感受。

翻开日记,第一篇日记是用粗糙的树枝笔写下的短短十行中文,其中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五天,今天我得到了笔和本,所以想把我所经历的一切都记录下来。不论以后能否活下去,但求能在这里留下我存在过的痕迹。”

原来我以前是这么无聊的一个人。

一篇一篇地看过去,美杜莎这三个汉字越来越多。

“今天美杜莎穿着黑色的斗篷,带着我去买了许多东西。我也为她买了一条项链,有点像卡地亚黄水晶的那款。她戴着特别好看。”

“今天美杜莎教会了我吃饭的读法,我已经可以用简单的语句和她对话了。烤肉的时候和美杜莎开了小小的玩笑,她貌似会生气。”

“今天我有些想家了,唱了歌给美杜莎听,她很喜欢听我唱歌。我是在KtV能把屏幕唱黑的男人,没想到在这里会遇到知音。”

“今天外面下雨了,洞里积了很多水,我和美杜莎抱在一起,她很怕冷。我把叠的纸鹤给她看,看见她开心的样子,我的心跳很快。(笑脸)”

......

然而,表示日期的数字越来越大,美杜莎这三个字却又开始变少了。

我们开始旅行之后,日记里几乎再也看不到“今天美杜莎xxxxxx”这种句式了,内容都被那些惊险神奇的见闻、经历充满了。

今天是第一百六十三天,感情上的潮涨潮落是不可抗力。

我在落寞中缩进了长颈兔毛皮构成的被窝。美杜莎已经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和我缠在一起睡着了,也不会再捧着书给我讲那些蹩脚的故事了。当初两人之间的新鲜感已经荡然无存,明明一起面对了这么多,却对爱情不能起到丝毫的维稳作用。

为什么对一个人的感情会突然急转直下?

说白了,就是两口子过腻了。

辗转反侧睡不着,我披上外套走到了洞外。人狼和美杜莎都睡了,魅魔正望着夜空。

“来歌,你要去哪儿?”

“我要去找我的手机。”

面对魅魔的提问,我用中文回答。

无视着蕾雅的疑惑,我走进了熟悉的树林。为什么要找手机?我也不知道,最近一段时间的种种遭遇已经让我的脑子思考不过来了。魔女、食腐怪、吸血鬼、魅魔、美杜莎......我到底在做什么?

我累了,让我休息一会儿吧。

没有人理解我,没有人了解我的过去,没有人知道我在这个世界过得多么艰难。

所以说我到底在做什么啊!

很遗憾,这个问题也没有人给我答案。

不停捶打着一棵大树,我咒骂着一切我能咒骂的东西。

树被踢得嘭嘭直响,我也没注意周围有什么动静,直到气喘吁吁的沃夫朗在我旁边点亮了火柴。

“来歌先生,是你吗?”

“啊,是我,当然是我啊。”

我继续打着树,用流利的中文回答。

“呃......来歌,你说什么?”

“我说我正在打这棵该死的树啊!”

“来歌,你先别动,别动。”

沃夫朗扔掉火柴,拉住我。显然他从没见过我这个样子,我自己都没见过。

过了一会,歌果披着毛皮和蕾雅也过来了,她们拿着一根火把。蕾雅看着不停说中文的我脸上写满了不解,歌果却在一秒钟的对视后,把头扭向了一边,用手紧紧抓着身上的毛皮。

“歌果......”

“......”

“为什么,不叫我来歌了...”

“就算不叫,也没什么吧。”

“不,我......”

“......”

沃夫朗松开了我,我想现在场面一定非常尴尬吧。

“是因为,魅魔和吸血鬼的事情吗......”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

歌果对我喊了出来,我所担心的情况,变成了现实。

“我不想看见你为了我而死去啊......”

“我不想看见你去送死!你是我的,是我的,是我一个人的!”

最熟悉的女声此刻带着凌厉哭腔,我却说不出半句话。

“我...”

“我现在不想你了!你不在,我也会开心,幸福地活着!”

“歌果,我知道我做的...”

“不要再说那个词,我不想听!”

歌果堵起了耳朵,簌簌声在寂静的树林里响个不停。

魅魔和吸血鬼的事,其实只是一个导火索,它引爆了堆积起来的火药桶。和美杜莎的感情随着时间慢慢减淡是不争的事实,我知道,但我无法用我现有的语言能力表达出来;她也知道,但她不知道如何说出口。

我想到过有一天我们会分别,但万万没想到会以这样的形式。一见钟情的最大弊病就是先相爱,后了解的过程,当初期的刺激感,新鲜感消退之后,逐渐了解彼此的过程将成为把爱情分割开的利刃。

我们用各自的方式想保护对方,结果换来的却是彼此的痛苦。

既然只能为对方增添痛苦,那就分开吧。

“走吧,不要回来了。”

这是那天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有过把她抱住、逆转剧情的机会,可那毫无意义。

事后回忆起来,那天双方只是想逃避而已,逃避对于我来说难以理解的魔物行为,逃避掉不想面对的危险和困难。但我们当时分开的决定却是正确的。

第一百六十三天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在我的日记中被标注为分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