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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晓萌主动向陆天明敞开心扉,是在陆天明已经成为苦水乡政府的干部之后。

苦水乡政府为欢迎陆天明的到来,书记魏龙特意安排食堂搞了一次聚餐。

乡政府将聚餐称作“打牙祭”。通常,打牙祭这天,菜品要比往常丰富许多倍。

苦水乡有个得天独厚的条件,那就是在山珍野味这一块,从来都不用发愁。

苦水乡的人想吃天上飞的飞禽,以及地上跑的走兽,或者是溪水里长大的鱼,都不是问题。而且,苦水山上盛产各种各样的美味菌菇,干的熬汤,生的炒五花肉。都是人间极致美味。

陆天明愿意留在苦水乡政府工作,这对书记魏龙而言,如获至宝。

毕竟,在苦水乡的干部履历中,还没有一个拥有硕士学历的人。

虽说乡长李亮拥有党校的研究生学历,但在魏龙看来,他学历的含金量在陆天明正儿八经的科班学历面前,完全不值一提。

魏龙给陆天明举办欢迎宴,在苦水乡也是头一回。在陆天明之前,还没有一个人能得到这个殊荣。

那晚,大家都喝得很多。

魏龙当着大家的面热情表示,苦水乡虽然是个穷乡,但老百姓勤劳善良。何况,这里曾经是革命的根据地,作为新时代的干部,不能改变苦水乡的面貌,是对不起头上戴着的这顶乌纱帽的。

他热情洋溢地说道:“天明来我们苦水乡工作,对我们苦水乡是一个机会。同时,对天明同志自己也是一个机会。”

乡长李亮也发表了他的欢迎词,他不无严肃地说道:“我这个人,看能力,不看学历。天明同志学历高,是好事。但是有句话,我不能不说,我希望今后大家都要脚踏实地,要知道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啊!”

那晚喝酒,丁晓萌一直坐在陆天明的身边。

陆天明是第一次参加乡干部的聚会。现实比他想象中的要差很远。

在陆天明看来,作为干部,应该都是衣冠楚楚,说话文雅,办事干练的一类人。直到这次打牙祭聚会,他才知道在乡干部的话题中,带颜色的男女笑话是主要话题。

而且,他们开这类玩笑,完全不避讳还有一个丁晓萌。

丁晓萌表现得云淡风轻。她不主动参与到他们的玩笑中去,也不反对他们开着肆无忌惮的玩笑。

倒是陆天明,从头至尾都显得很尴尬。

魏龙显然看出来了陆天明的拘谨,他哈哈大笑告诉陆天明道:“天明啊,你是不是觉得大家玩笑开得过分了?”

陆天明立即说道:“没有,魏书记,我能习惯。”

“能习惯就好。”魏龙叹口气道:“在乡下,就是这环境。与老百姓打交道,切忌打官腔啊。群众工作,越简单粗暴,老百姓越容易接受。与他们文绉绉的说话,他们就会欺侮到你脑头上来。”

李亮补充了一句道:“接地气的领导干部,在对待群众工作上,非打即骂,效果要比苦口婆心做工作好一万倍。”

陆天明会心一笑,他这是第一次听到群众工作还有这样做的。但他没有反感。作为乡下出身的他而言,魏龙与李亮的基层干部心得,都是经验。

喝到十二点,大多数的人都醉了。

魏龙宣布,“散了吧。你们都给我记住,明天上班,谁都不允许迟到。谁迟到,老子扣他工资。”

等到大家都散去,丁晓萌才对陆天明说道:“你也回去休息吧。”

陆天明从来到苦水乡就一直住在卫生院的一间小屋里。考去苦水乡政府行政助理之后,他的宿舍还是留在卫生院没动。

“明天,我去帮你把宿舍搬来乡政府宿舍。”丁晓萌含笑看着他道:“这边的房间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就在我宿舍隔壁。”

陆天明婉拒道:“我自己搬就行。不用麻烦丁书记你了。”

“你一个人能搬得过来吗?”丁晓萌不悦说道:“我帮你,是同事之间的互相帮忙,你不用多想。”

陆天明心里想,自己什么时候多想了?不让她帮忙,不就是怕麻烦她吗?这姑娘心眼不少啊,她想哪去了?

从乡政府出来,四周早就寂静无声了。

乡政府周围建有不少民房。慢慢的形成了一条街。

这是一条没有街灯的乡下小街。过了晚上十二点,家家户户关门闭户熄灯,唯有乡政府门口的那盏灯,孤独地亮到天明。

从乡政府到卫生院,有一段五百来米的距离。

站在乡政府门口,陆天明感激地说道:“丁书记,今晚要多谢你帮我。你回去休息吧,我走了。”

丁晓萌小声道:“我送你。”

陆天明嘿嘿笑了,“我是男的,你是女的,哪有女的送男的道理?”

“你喝了不少呀,我怕你出意外。”

“放心吧,这点酒还不能喝趴下我。”陆天明认真说道:“真的,我没醉。”

丁晓萌莞尔一笑道:“天下所有的醉鬼,都会说自己没醉。”

陆天明到底醉没醉,他自己心里很清楚。

若说没醉,他走路的时候,脚步都开始有点晃荡、趔趄。说他醉了,他心里却十分明白。

他的这种境界,应该就属于“酒醉心明”状态。

果然,在他坚决婉拒丁晓萌送他,迈步要走的时候,脚底下一晃荡,人差点就摔倒了。

丁晓萌就是在这时候冲了过来,毫不犹豫用身体撑住了他。

她用她单弱的身体,像一根拐杖一样稳住了他的身体。

她将他的一条胳膊绕过肩膀搭在自己肩上。她的一条胳膊从他背后环绕过去,抱住他的半个身躯。

陆天明想要推开她,却感觉到浑身无力。

他们就这样相拥相抱着一路往卫生院过去。

两颗年轻的心都在猛烈跳动,青春的身体碰撞在一起,火花便溅了出来。

等到丁晓萌将陆天明搀扶到他的住处,她已经累得香汗淋漓。

看着瘫倒在床上一动不动的陆天明,丁晓萌并没有立即离开。

她给他脱了鞋,将他安安稳稳地摆正在床上。

灯光柔和,屋里流淌着一股幽香。

丁晓萌发现,在陆天明床头的小柜子上,摆放着一个酒瓶做的花瓶。瓶子里插着显然摘来不久的野花。

她盯着他棱角分明的俊朗面孔看,不由痴了。

陆天明的帅,并非奶油小生白净柔腻的阴柔。他浑身上下都流露出一股真正男人特有的气质。这种气质能给人带来安全感,稳定感。

他看起来特别阳光,就像一匹矫健的骏马一样,迎风奔驰。

她不由自主地侧身在床边坐下,抓起他的一只手,贴在了自己脸上。

突然,陆天明一动,他呢喃着将丁晓萌拥进了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