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单从我个人来说,沈镜的出现没有好处,也没有坏处,不会对我要做的事造成困扰。在青铜镜一事上,我如果帮不上忙,他应该不会再次返回了。
记得某位现代官场哲人说过,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全都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各自有各自的价值。大权在握,利用别人,这是一种很明显的“价值”体现。反之,能够被别人利用,也是另外一种“有价值”的体现。
我能被沈镜、京城燕家利用,帮他们探索青铜镜的秘密,也是一种“被利用”的价值,至少不算是一无所用。
喝完第一杯咖啡时,我可以把杯子、小勺留下,因为其中还残留着几根白丝线一样的“雪燕蓑衣”。这是证据,可供连城璧勘察。
连城璧眼明手快,拿起那支小勺,盯着白丝线看了两眼,又放在鼻子下闻了闻。
“这就是沈镜说的‘雪燕蓑衣’,后来他还丢下很小的一个锡纸包,里面也是同样的东西。我拒绝跟他合作之后,他就愤然拿着锡纸包离开了——就在你回来之前,距现在大概有二十分钟了。”我解释。
连城璧放下小勺,眼中脸上全是疑惑。
她把杯子重新放到我面前,然后把旁边的浓咖啡倒进去一些。
“喝了它,这些东西比金丝还贵,几乎是全球单价最高的物品了。能够与之相提并论的,也就只有印度眼镜王蛇牙齿里的毒液。勺子上和杯子里共剩四根,就这样倒掉的话,简直是天大的浪费。”她说。
我没有推辞,把小半杯咖啡一口喝下去。
这一次,白丝线仍然给我那种“活”的感觉,相当奇妙,无法用言语描述。
这些白丝线让我想起那个降龙之木盒子上嵌着的细丝,因为它们给人的感觉都是“活”的,一进入我的身体,立刻各自寻找安身之所,沉默地安顿下来。
这种感觉很奇怪,因为它与苗疆蛊虫有着很多的共同点。
“能被京城燕家这样关照,你的面子还真不小呢!”连城璧幽幽地说。
与沈镜的相遇真的只是意外,但我解释给连城璧听,她也不一定相信。无巧不成书,但太巧的事,就近乎于欲盖弥彰的虚假戏剧了。
“连京城燕家都对济南城如此重视,我真的不知该说什么好了——看起来,我们的脚步还得加快才行。外界一直都在传说,京城燕家已经获得了传说中的‘风月宝鉴’。普天之下,也许只有风月宝鉴才配用降龙之木制成的盒子来装。夏先生,如果沈镜给你看的就是风月宝鉴的话,这一趟,江湖局势就更乱了。”
连城璧忧心忡忡,看来沈镜的出现,也让她措手不及。
本来,秦王会将行宫建在济南城西南的长清区,主要考虑的是远离城中心,同时远离江湖势力斗争的焦点。有了足够的距离,行事之时,会比较方便,也有足够的缓冲时间,可以做出一些准确的决定。可惜,秦王会的如意算盘因赵王会、京城燕家沈镜的出现而落空了。这里是秦王会的巢穴,但敌人的势力已经轻骑突进,侵入了巢穴核心,而且能够从容进退,没有丝毫阻碍。
我知道“风月宝鉴”,也知道,江湖大佬和白道大人物都对这件宝贝垂涎欲滴。
简单说,风月宝鉴就像是童话故事《白雪公主》里的魔镜,只要对它诉求,它就必有回响。所以,它第一次出现时,是在一次全国性的选美活动中,距今已经有四五十年之久。当时,风月宝鉴归一位大人物所有,他为了给自己的独生儿子选媳妇,遂使用了风月宝鉴,将所有华裔群体内的美女一一挑选出来,送往京城,供那大人物和全家上下遴选。
我出生时,那些香艳缠绵、惊心动魄的京城故事已经成了历史,而风月宝鉴的故事则在坊间一直流传,成了老百姓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有了那样一个“魔镜”,天下任何一个美貌女子都逃避不开大人物的圈圈点点,而且非常直观,可以从镜中看清女孩子的五官长相。比起古代的皇帝选美来,已经先进了几百倍,更不会因画工因贿赂不够而错画了美人。
那大人物是枪林弹雨中一路杀出来的真将军,这风月宝鉴自然也是某次战役的战利品,非家传,也非商购。
将军失势之后,据说他将风月宝鉴进贡给了另外一位当权派。可惜的是,那当权派天生不喜欢女人,遂将风月宝鉴束之高阁。
“可是,镜中只有一个男人的头像。再模糊,男女有别,我是不会认错的。”我提醒连城璧。
“只有这一种可能,再也没有别的答案了。”连城璧说。
我对她的话不敢苟同,以沈镜的身份,如果只为“找女人”的问题,他肯定不会大老远跑到济南来。
作为男人,四十岁的不惑之年往前,对女人自然是大感兴趣的,而且是贪得无厌,越多越好,恨不能春风得意马蹄疾,一夜探遍长安花。四十岁之后,正因“不惑”,才看清了自我,也深刻了解了男女之间的事,不再纠结于**,更不再欣赏“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戏码。
这个时段的男人,只为权力折腰。
小官渴望成为大官,大官渴望成为总统,总统渴望成为世界主宰……如此循环,永无尽头。
如此一来,风月宝鉴对于沈镜而言是毫无用处的。
“我们回去。”连城璧说。
“我要见言佛海。”我说。
只要他还活着,我就得见他。一旦他死了,镜室那边的事就更要乱成一锅粥了。
连城璧有些走神,等我重复了第二遍,她才回答:“好吧,其实我也很想见他。知道吗?既然这地方暴露,再待下去,就会有大危险。我们在济南城内本来有十几处安全屋,但现在已经被敌人连根拔起,都无法使用了。火烧云的死,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她提及火烧云时,眼神非常复杂,大有兔死狐悲之感。
我们离开咖啡馆,默默地往回走。
之前遇到的那群男女站在一条水渠边,捡石子打水漂仍旧嘻嘻哈哈的,快乐无比。
“夏先生,我一直在想,希望我们之间能稳定合作,以利益共享的方式,共同面对现在的困境。”连城璧若有所思地说。
我点了点头,实在无可回应。
在这场以济南城为中心的江湖斗争中,我一直都不想“获利”,而是以一种悲天悯人、济世救人的指导思想存在。
正如范文正公在《岳阳楼记》中写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可惜,亦是范老夫子所哀叹的——“微斯人,吾谁与归?”
“夏先生,你能不能联系到沈镜?”她问。
我很自然地摇头:“没有,他来去匆匆,独狼一样。”
“联络他,就是现在。”连城璧盯着我,不近人情地苦苦相逼。
我再次摇头:“你误会了,我说的都是实话,没有故意隐瞒之处。沈镜送雪雁蓑衣给我,是故意示好,并不代表我和他之间的关系有多亲密。我没有他任何一种联络方式,怎么联系?更何况,沈镜代表的是京城燕家,背后有大人物支撑,行事有自己的进退步调,不是你我所能操控的。”
连城璧代表的是秦王会,但这并不表示,京城燕家就要买她的账,给她几分面子。
“夏先生,你是一个关键核心点。我相信,只要你发出信号,沈镜就会上门。”连城璧说。
她转回头去,远眺黛色的群山。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一个人或者一个帮派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就会被时代抛弃。如果不是你的出现,我真的还以为秦王会的安全屋足够安全呢。你看那远山,表面平静,林色如画,但它背后掩藏的,却是无限杀机。我仿佛看到,赵王会的杀手们已经如蛆附骨般追踪而至。这时候,或者战,或者和,必须做出一个决断。夏先生,这一劫,唯有你能帮我。”她无限感伤地说。
“噢……”那群年轻人围绕着一个钓鱼的人起哄,雀跃不止,声震四野。
“走吧,回去说。”连城璧皱眉。
对于一个有心事的人来说,噪声的确令人厌恶。
我陪着她向东走,很快就接近了那群年轻人。
两下里相距十几步的时候,我突然感到了不适。
那种感觉,就像一个游客经过囚禁毒蛇猛兽的笼子时一样,察觉到危险就在身边。虽然隔着坚固的铁笼,仍然不免要遭到戕害。
前面,水渠边的道路有五米宽,北面是钓鱼者和那群年轻人以及高差大概五米的水渠,南面则是一片半干的荷塘。
我和连城璧走过去,必定是沿着南侧,与年轻人们擦肩而过。
“九人,记得之前遇到他们时,应该不止九人,至少在十二人以上。”这是我的初步判断。
道路如此狭窄,双方近距离接触,似乎并非好事。
“连小姐,小心。”我很自然地扶了扶连城璧的手臂,在她手背上轻轻一点,然后向年轻人们一瞥。
“是啊,路不平,的确是要小心。”她会意,微微点头。
“在这种山清水秀的地方,最后不要弄出流血受伤的暴力事件来,对吗?”我问。
如果年轻人们有歹意,只怕瞬间就要伤在连城璧手上,把培训中心变成生死场。
我不想闹出大动静来,事情已经够麻烦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对方不死缠烂打,大家相安无事也好。
“这片山林够大,埋个几百人也不是问题。”连城璧冷笑起来,“反正,我追出咖啡馆的时候,已经——”
在山顶咖啡馆,当她疲倦返回时,我能猜到,她曾经过了一场血腥残酷的追逐战。战斗一旦展开,那些秦王会的敌人就不可能全身而退。
看到那些拥挤在一起的年轻人,我就想到了济南城的西门桥。
通常情况下,小偷正是采取这样一种哗众取宠的方式,吸引过路人的注意力,然后趁乱下手。所以,我每次看到很多人聚在一起,都下意识地提高警惕,以免着了道。
小心能行万年船——这条真理,在济南城的任何地方都适用。
唯一值得安心的是,此刻我们身上并没有特别重要的东西,不值得对方拼命。
“火烧云是个好人。”连城璧再次开口,“在秦王会,她是唯一一个能跟我谈得来的人。我少不经事的时候,她曾教给我很多,等于是我人生的导师之一。以她的身手,原本不必在济南城殒命,但她的心太乱了。心一乱,就给人可乘之机,变得毫无章法。”
我对火烧云的印象也很不错,但从明湖居到回民小区剪子巷,只是短短的几个小时,大家并没有深谈。
临阵心乱,兵家大忌。
“为何心乱?”我问。
“因为……文牡丹另有所爱,他们之间出现了婚姻危局。”连城璧回答。
这句话一下子解开了我心头的一个疑惑,因为火烧云死后,文牡丹根本没有流露出哀伤之色,反而一脸轻松。
“真的是个令人伤感的故事。”我不禁感叹。
婚姻、爱情、家庭是江湖人同样面对的事,因为这是人类社会的通病,任何一个家庭都不能避免。
“最悲剧的是,直到死,火烧云也不知道文牡丹爱上了谁,而文牡丹也始终不承认自己的出轨。单单是这一点,火烧云就死不瞑目。夏先生,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两个都是很好的人,却不能在婚姻这条船上善始善终,反而走向了完全相悖的极端。秦王会上下都知道,文牡丹为了组织出生入死,立下赫赫战功,但却从不争名争利,是个绝对的洒脱不羁的好男人。他若是能回心转意,也许火烧云就不会死了。就在赶来济南城之前,火烧云就曾私下里对我说,济南城风景秀丽,能埋骨此处,也是一种造化……夏先生,你看,爱情之中,受伤的总是女人,尤其是越投入、越付出的,就会受伤越重,越不能自拔……”连城璧的声音越来越沉重。
火烧云已死,她的故事也已经完结,但她的经历却会给认识她的人一些感悟。
“别难过了,飞蛾扑火,谁知道飞蛾的梦想呢?也许焚身如火、投身一炬就是飞蛾终极的梦想呢?作为外人,实在无法评价更多。”我说。
我们的的确确是外人,不但是文牡丹、火烧云感情之外的“外人”,而且对于这个世界、对于人生理想来说,我们还年轻,根本没有太多发言权,一切都在探寻摸索之中。
连城璧长叹:“经你一说,我似乎明白一些了。实在……火烧云对我而言,是一个很重要的人,所以她的死,对我打击极大。一语成谶,大概她已经抱定了必死的决心……”
最终把文牡丹送到蓝石大溪地别墅的是火烧云,她自己身负重伤,却顾不上自救,只是要我和韩夫人救文牡丹。
所以,直到死,她应该仍旧深爱着文牡丹,这份爱比自己的性命更珍贵。
“你知道吗?貌似重伤的文牡丹,很短时间内就恢复了健康,这一点很难理解。”我提出了自己的疑点。
人的身体不是机器,遭到重创后,很少有立刻痊愈投入战斗的,除非是机器人。
“是吗?”连城璧皱眉,“我跟他同车,看不出有受伤的痕迹。这倒是个大问题,我会小心观察,再做处理。”
在交谈时,我们两个越走越慢,完全忽视了对面的人。
“噢……”年轻人们又发出一阵爆笑声,其中几名按捺不住,向我们迎面走来。
我知道,面对小偷时,不能看他们的脸和眼睛,因为他们所有上三路做出的动作,都是掩饰性的虚招,只为吸引目标的注意力。
要看,就要看他们腰部以下的动作。
“三个人,刀片党。”我低声说。
阳光并不刺眼,但三个人在前进时,左手插在裤袋里,右手自然地摆动,就在右手的食指、中指之间,露出一抹淡淡的寒光。
“单片手术刀,不但偷窃,还想要命。”我再次发声。
“狗贼找死,怪不得我了吧——”连城璧冷笑一声,大踏步地迎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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