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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天的发酵,镜花水月的《夜曲》以一种不可阻挡之势与其它歌曲拉开了差距。

即使是一天过后,榜单上仍旧是《夜曲》遥遥领先。

这一刻,外国人才明白镜花水月的能量到底有多大。

只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些数据并不全是华夏人贡献的,其中还有不少外国人。

有些外国人在共享音乐合并之前就听过镜花水月的歌曲,毕竟作为国内最火热的乐队,很多歌曲早就已经流传至国外了。

镜花水月目前在共享音乐平台上的粉丝高达1.2亿,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三千多万都是外国人。

虽然大多数还是以亚洲国家的粉丝居多,但这已经说明镜花水月的影响力早就传到了国外。

就连一些欧美国家的听众都不得不承认,镜花水月这支乐队确实有两把刷子。

尤其是其中那个叫月白的,更是相当厉害,不仅是主唱还是作曲人。

他们也没想到,一天过后,镜花水月还能稳坐第一,这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

原本以为对方只是占了时间的优势,没想到却是靠着真正的实力。

不过,即使如此,仍旧有不少人不死心。

“你们不过是占了人数的优势罢了,共享音乐本来就是你们的主场。”

“对啊,你们华夏人口那么多,是我们的十几倍。”

“没错,你们就是靠着本国的人口优势才能到第一的,完全没有国际影响力。”

“你看我们的约翰,那可是国际巨星,要不是这个月没有发布新歌,第一哪里轮得到你们。”

“你们这个镜花水月不会是为了避开某些歌星特地选在了这个月发布新歌吧?”

“就是一个小乐队罢了,不足为虑。”

“为什么国际音乐颁奖典礼上几乎看不到中文歌?说明大多数人并不看好,我这里说的大多数人指的是全世界的大多数人。”

面对外国网友的强行解释和说辞,华夏网友都被他们气笑了。

人口优势这种话都说出来了,真要说的话,讲英语的人可不比中文少多少,之前拿第一也是人口优势?

华夏网友立马用非常犀利的言语回击。

“你们真是给我逗笑了,难道你们没看共享音乐发布的数据吗?所有用户当中,华夏用户的占比只有12%,剩下的可都不是我们国家的人。”

“你们的意思是我们就靠这12%的人口优势,就打败了你们88%的人?”

“真要说人口优势,你们英文歌才是人口优势,所有共享音乐用户里使用英文的用户占比就高达18%,这难道不是你们更有优势吗?”

“我只说一句:华流才是最屌的。”

“要说狡辩,你们绝对是巅峰第一,建议你们去看看数据再说。”

“怕?镜花水月什么时候怕过?”

“拿不了第一,就老老实实承认别人的优秀。”

“……”

华夏网友的话让他们知道共享音乐之前还发布了用户数据。

有些人立马点开看了起来,果然,还如他们所说的。

全球总共有八十多亿的人口,其中音乐用户占比约为六到七成,也就是五十多亿。

之前这些用户都是分散在各大音乐平台,如今合并之后,他们只能在共享音乐这一家平台上听歌。

当然,还有一些非常小的平台,那种就无所谓了。

当99%的音乐用户都集中在共享音乐上时,就可以很明显看到数据的分布。

选择中文的用户是七亿多,而选择英文的用户却有10亿出头。

从数据上来看,英文确实使用人数更多。

剩下的就是法语、阿拉伯语、俄语、西班牙语这些。

这还只是选择使用语言的统计,在听歌方面的统计,所有用户里有八成的用户都有听过英文歌,至于听过中文歌的占比只有四成。

这也从侧面体现了英文歌的受众远超中文歌,然而外国人却说镜花水月是占了人数的优势。

这在华夏人看来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真要说优势,那也是米国、鹰国那些歌手占有优势。

看着真实的数据,外国网友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

搞了半天,自己也是优势的那一方。

这么看来,好像确实对面才是劣势。

而且从《夜曲》这首歌的听众分布来看,里面可是有不少米国和鹰国的用户。

事实证明,他们自己内部也有不少人喜欢听中文歌曲。

“那又怎样?你们也就才拿了两个月的第一,而且这个月才刚开始,能不能稳定第一还不好说呢。”

“就算让你们拿了第一,等这个月过去,下个月就又是我们的。”

“我最近刚学了一个华夏成语,叫:昙花一现,你们这个镜花水月就是这朵花吧。”

“先让你们嚣张一个月又如何?”

“会有人出手的,你们看着好了。”

“……”

“呵呵,现在的人还真是无聊,什么都能吵起来。”约翰·史密斯看着网络上的评论,觉得有些好笑。

将平板电脑往旁边一丢,顺手拿起一杯红酒细细品尝了起来。

“这不是挺好的嘛,每天都有乐子。”经纪人坐在一旁看着网络上的评论。

“一个乐队而已,不足为虑,不过他们这首歌确实不错,合我的胃口。”约翰并没有把镜花水月放在眼里,但这首歌在他看来确实有拿第一的水平。

他自从四月份发布新歌拿下第一个巅峰宝座后,就在没发布过歌曲。

在他看来,他已经证明了自己,拿下第一个巅峰宝座就是对他实力的肯定。

他这事迹一定会在音乐史上留下浓厚的一笔。

因此,最近他并不着急于发布新歌,他要慢慢打磨,争取每次发布都要拿下第一。

“这首歌如果改编成英文歌的话,应该会很不错。”经纪人说道。

他也听了,整体风格明显,非常偏向他们这里的风格。

“听说这支乐队的作曲人就是这个主唱?”

“是的,所有歌曲的词曲一手包办。”

“有趣,真是有趣,现在居然还有这样的天才。”

“确实厉害。”

“不过,我最喜欢的就是打败天才,希望以后有机会我们能碰上正式对决一番。”

约翰·史密斯摇晃着手中的红酒杯,杯中的红酒在灯光的映照下,呈现出深邃的宝石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