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见陌生女子姿色不错,于是尾随来到女子家中,趁女子洗澡翻窗进入,并向女子索要钱财,女子劝小伙别冲动,随后与小伙发生关系,并给了小伙100元,事后,女子支开小伙并报警,小伙被抓,后被指控抢劫、强奸。小伙辩称“100元是女子主动给自己的,也是女子主动与其发生的关系!”其律师也做了无罪的辩护。法院判了!
街道上,行人寥寥无几,只有零星的路灯在黑暗中闪烁。
一名年轻女子匆匆走在回家的路上,她是一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在市里一家公司工作。
那天她回家有点晚,凌晨时分才回家。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在她身后不远处,一个身影正悄悄地跟随着她。
浦某最近刚失业,找不到工作,那天晚上,他在街头游荡,直到看到了独自行走的女子。
蒲某之前就因为学习不好跟着家里人来到东营找了份工作,在足浴店看场地,算是轻松的了。
但是蒲某不愿意啊,非得自己出去闯,结果没成功,工作也找不到。
后来在大街上游荡的时候,碰见了该女子,一时间产生了一些想法。
她回到家之后就准备洗个热水澡放松一下时,却不知道危险正在逼近。
浦某从大门进不去,就悄悄地来到窗户外,透过微弱的灯光,他看到了里面的景象。
他轻轻地推开窗户,悄无声息地爬到阳台。就在女子洗完澡,裹着浴巾走出浴室的那一刻,她惊恐地发现房间里多了一个陌生男人。
“别叫!”浦某威胁道,手里还拿着一把不知从哪里找来的铲子。
女子吓得说不出话来,浦某让她拿出钱来,否则就不走。
女子努力使自己冷静下来,她知道,如果不能说服这个男人,自己可能会遭遇不测。
但是她没有那么多钱,蒲某见拿不到钱,又正好该女子洗完澡出来,就起了色心,推着女子发生了关系。
完事之后,女子给了他100元,并承诺明天会再借钱给他,并给了联系方式。
浦某这才离开,就在这时,女子趁机报了警。
第二天蒲某如约来的时候,警方很快就锁定了他,并将其逮捕。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检方以抢劫罪和强奸罪起诉浦某。
在法庭上,检察官列举了浦某的犯罪事实,要求法院从严惩处。
然而,浦某和他的辩护律师提出了不同的说法。
浦某辩称,他当晚并没有抢劫的预谋,只是想和女子在一块。而与女子发生关系,也是对方主动的,她在诱惑自己。
这场法庭辩论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总之蒲某一方一直在坚称自己没想着抢劫,那100元还是对方给的,并且是对方在诱惑自己,勾引自己。
但是问题是两人此前并不认识,且蒲某在进入女子家中时,身上确实是没有钱。
此前他还有打出租车没钱支付的前提。
后来法院最终做出了自己的判决。法官认定,浦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和强奸罪。
最终,法院决定对浦某实行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万元。
而这个案件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启示,它警示我们,特别是年轻人,不要被一时的冲动蒙蔽理智。
浦某的行为不仅毁掉了自己的前程,也给受害人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
其次,它提醒我们,特别是独居的女性,要提高安全意识。
比如,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营造多人居住的假象,增加安全系数。
在遇到危险时,要尽量保持冷静,优先保护自身安全,同时寻找适当的时机报警或求助。
最后,这个案件也呼吁我们每个人都要为维护社会秩序贡献自己的力量。
只有每个人都遵纪守法,互相关爱,我们才能共同构建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