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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逆天辈分曝光,绝色女记者缠上我 > 第512章 祭祖的酒也太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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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章 祭祖的酒也太好了吧

摄影师早就准备好了镜头。

用影像记录着这震撼的一幕。

“再叩首!”一声大喝。

“三叩首!”一声大喝传来。

画面切换到了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丝凝重,那是一种代代相传的威严。

怀念先辈。

死并不是目的,而是要忘记,所以,祭奠先祖的目的。

值得纪念!让后人铭记!

庞大的铜炉中,火光熊熊。

一股淡淡的烟雾从地面升腾而起,在那烟雾的顶端,仿佛有一条通气的通道。

“拿酒来!”他吩咐了一声,转身就走。

林泽的话,响彻整个地底空间。

在他身后,大河村的大汉们,光着膀子,扛着一桶桶的酒坛,走到林泽身边。

足足两壶。

几个大汉分别站到了李胜的身边。

那是一个足有一人多高的酒坛,酒坛的顶端用一根红线包着,酒坛上写着一个“红”字。

完成了这一切之后,两人便返回了队列当中。

于右薇见状,很想说一句,你们不是很冷么?

现在可是冬天。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林泽忽然将酒坛上的盖子打开。

一股浓烈的酒气顿时弥漫开来。

“这是我们大河村自家酿造的,听说是从唐代流传过来的,有一种特殊的酿造方式,味道非常的香醇。”

“最重要的还在于,此酒乃是至少一千年前酿,真正的百年佳酿。”

“也许有些人会说一千多年,这不太现实吧,不管是铁的,还是瓷器的,都没有办法存放一千年,”于右薇说道。

一开始,她还有些不敢置信,可是,当她发现,林泽已经将酒坛里的酒,全部都灌满了以后,她才反应过来。

“不过,有一种东西,可以让酒保持很久,而且不透气,这就是玉石。”于右薇兴奋道。

“没错,这几个酒坛,都是用玉石打造而成。”

“所以,这酒才会有如此特殊的味道,玉石的存在,会让这酒的味道,发生变化,变得更加醇厚。”

说话间,摄像师又将摄像机对准林泽手中的酒坛,里面的确是有一块翡翠翡翠。

而里面的酒,也是碧绿如玉,如同日光下的清澈泉水,让人迷醉!

吃瓜群众,讨论得热火朝天。

“卧|槽,原本还准备怼回去的,还好我手速够快。”

“这个,这个大酒坛全是用玉石雕琢而成,价值不菲。”

“....这个村庄为什么要发展成一个度假胜地?给他们一人一坛。”

“古玩向来都是流传下来的,又不是用来赚钱的,不到万不得已,没有人会把自己家传的东西拿出来。”

“我和你不同,我在考虑,如果我们建一个度假山庄,是不是可以用这种酒...”

“你好像很厉害的样子,我的酒瘾又上来了。”

“我就说嘛,跟茅台比起来,哪一个味道更好。”

“这是用上好的玉石酿制而成的美酒,味道一定很好。”

“我去,82岁的拉菲算个屁,唐朝灭亡,大河村成立,算起来也有1200多年了,这可是0907年的好酒。”

如今,央视的节目已经成为了热门话题。

热搜榜上,前五十的位置,很快就成了热门话题。

《大河村百年老酒再现》

地宫之中。

林泽一只手就抓住了一个大酒坛,这大酒坛足有上百斤,但是在林泽手中,却是如同没有重量一样,他一只手提着酒坛,三步两步,从大鼎旁边走过,走到灵位之前。

而在灵位的最上方,则是一长串的封号。

天策大将、大都督、司徒、大学士、中书、左相公、右相公......

一大排的名字,赫然是李世民。

“林家列祖列宗!”

林泽大吼一声,他面色潮红,脖颈处的血管都鼓了起来,而林泽则是将酒坛慢慢举起,放在了自己的脑袋上。

说完,他猛地将手中的酒坛往上一抛。

酒坛笔直落下,林泽一只手抓着酒坛,另一只手抓着酒坛的下端,酒坛纹丝不动,一丝酒水都没有溅出。

“林家第三十任族长,林泽,见过列祖列宗!”

林泽慢慢的将手臂抽了回来,将酒坛放在自己的身边,酒坛微微一歪,一瓶碧绿色的酒水从酒坛中流出。

林泽身前的深坑之中,像是祭祀用的一样。

“哎呀,太可惜了!这样的美酒,还是直接灌进我的肚子里比较好。”

“他们是来祭祖的,你怎么了?”

“可惜了,人都死了,还往里面灌这么多,也就是走个过场而已。”

“哈哈,你知道个屁,祭祖算不算暴殄天物,那是一种习俗,一年只有一次,哪有那么奢侈。”

“你不是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他举起的酒坛上么?”

“那是因为你没见过他力气大得跟一头肥猪似的,要是看到你,肯定不会注意的。”

网上讨论得热火朝天。

至于林泽,他手中的酒,足足有一百多斤,足足有一半。

喝酒的时候,除了要敬老人之外,还要敬自己。

林泽一手拿着酒坛,一手拿着酒坛,一饮而尽。

“吨吨吨。”他翻了个白眼说道。

墨绿色的酒水,从林泽的口中喷出,但更多的,却是溅到了林泽的脖子上,还有他的衣衫上。

这也不能怪林泽跑了,毕竟这是要喝酒的,他虽然力气很大,但也只是普通人而已!

所以,他不得不这么做。

而那些酒水,则是沿着林泽身上的衣物,滴落了一地。

网民们一看。

就像是在桌子上,他看到了自己。

“上次我那哥们就是这样跑出来的,这下应该进幼儿园了。”

“可惜了,可惜了,我怎么就不能和一个孩子一起喝酒呢?”

“第一个逃跑的人,应该就是像林泽这样,大口大口的喝着酒的人。”

“你找到华点了,盲生。”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林泽的饮酒方式上,唯有王伟民,看到林泽的衣衫被酒浸透,心中有些肉疼。

他乘坐的是一辆黑色的商务轿车。

“太浪费了!”那是一件用金丝绣的衣服,哪怕不是很老,也是价值不菲,可是林泽却这样喝。

任由那些酒液溅到了她那珍贵的长裙上。

王伟民突然明白了,以前他在网络上偶然看见过一句话,那就是,你舍不得踩的单车,人家就会爬上去。

你认为很值钱的裙子,在其他人眼中就是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