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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边几个乡镇的建筑工匠中,要论谁名气最响、本事最硬,非张五莫属。

张五是高庙人,三十出头,又黑又壮,下巴方正,看上去很阳刚,让人有些生畏。张五的婆娘叫秀儿,小他七岁,是出了名的美人,水汪汪的桃花眼,闪动着诱人的妩媚。秀儿不但生得好看,还很会打扮,走一步就要扭三扭,每回出门都吸引很多眼球。

据张五酒后坦言,他这些年挣的银子,几乎一半都用在了打扮秀儿上。

有人笑他傻,瞎Jb花钱。

张五却说,我把秀儿打扮漂亮,是为了让别人羡慕嫉妒恨。一个男人活在这世上,如果没几样让别人羡慕嫉妒恨的东西,简直就是白活了。

这天早晨,秀梅想吃胖子面馆的牛肉面,拉上张五陪她。

那面分量挺足,香气极浓,里边的红烧牛肉有三块,切得跟麻将一样四四方方。

两口子吃得哧溜作响,浑身发热,额头出汗。

吃完牛肉面,张五叫伙计结账。

伙计说:“张师傅,已经有人替你结过账。”

“谁啊?”张五愕然的同时,感觉自个挺有面子。

顺着伙计手指的方向,他看见一个陌生的少年,清秀俊朗,儒雅斯文。

少年迎上前来,露齿一笑:“张师傅,我姓李,叫李少华,是乌柳村的。”

“哦,你找我啥事?”

“张师傅,能不能换个地方说话?”

“那……行吧,咱们去德胜茶楼。”张五心想,你请我两口子吃面,我请你喝茶,谁也不吃亏,也不欠谁的人情。

秀儿推说有事,扭着她的乡镇美人屁股,先行回家。

两个爷们来到德胜茶楼,要了个雅间,一壶香茶。

李少华拿出一张宅院建造设计图,放在张五面前。

设计图绘制得相当规范精细,是一个五进的复式四合院,风格雅致,布局合理,妥妥的豪门大宅。

张五眼睛顿然一亮,连声啧啧。

“张师傅,这座宅院将建在乌柳村,我希望尽快动工,越快越好。”就在两天前,李少华使用系统积分数100,顷刻间成为古代建筑设计大师,王者级别那种。

“只要银子到位,尽快动工没问题。”张五猜测,李少华是乌柳村某个大户人家的下人。

“那就好。”

“少华,我想跟这位设计师碰个面。”

“嘿嘿,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啊?!”张五一脸的不可置信:“这……真的是你绘的?”

“真的,比十足真金还真!”李少华露出一个魔性微笑。

“如果按这设计图建宅院,花的银子可海了去了。”张五提前给他打“预防针”。

“张师傅,你放心好了,银子不是问题。”李少华拍着胸脯,脸上写满了不差钱。

一番商讨,双方敲定具体事宜。

李少华拿出事先备好的合约,以及作为定金的大额银票。

男人有钱,气场就强,古今亦然。

十来天后,在张五的统筹调度下,大批壮劳力和骡马,热火朝天地往乌柳村北边的空地上拉建筑材料。

所有的匠人,由张五招揽并把关施工质量。

没啥技术含量的人工,由乌柳村提供。

木料嘛,狼山上多的是,只要肯花力气,要多少有多少。

工地上包晌午和晚上两顿饭,晚上酒管够。

但有一点,严禁发酒疯闹事,违者辞退。

为保证工地伙食的肉类供应,李少华几乎天天带着狗剩和石头进山狩猎。因为猎物需求量大,猎狗数量增加为9条,驯鹿数量增加为10头,看上去浩浩荡荡,威风八面。

狼山深处,有个地方叫野猪坳,野猪成群结队,数量惊人。

五年前,曾经有四个猎人前去狩猎,其中三人被疯狂的野猪群踩成肉泥,一人负伤,侥幸逃脱,落下终身残疾。

打那以后,野猪坳成为狩猎禁区,再没人敢涉足。

但是李少华不信邪,他就想玩把大的,搞场嗨的!

这天,他带着狩猎团队一路爬涉,来到野猪坳南边的山坡。往下俯瞰,差点被眼前的一幕惊掉下巴。

野猪!密密麻麻的,山坳里全是野猪,大大小小,怕是有五六百头。

有的埋头进食,有的闲庭信步,有的趴着晒太阳,还有的忙着做爱做的事。

仔细观察一番后,李少华一脸恍然道:“这地方为啥野猪多,我算是搞明白了。”

“啊,为啥?”狗剩一脸懵圈。

石头脑门上也满是问号。

李少华耐心解释道:“你们看,那边好大一片橡树、山核桃树,还有一条小河,简直就是风水宝地。野猪特别喜欢吃橡果和山核桃,聚集在这里,根本不愁吃喝。”

“我草,成天吃饱喝足,就忙着造小猪。”狗剩看得眼红心热,呼吸急促了少许,本能地咽了口唾沫。

“一会我下去,你俩原地不动,把猎狗和驯鹿看好就行了。”

“为啥?”

“野猪实在太多了,一会野猪受惊之后,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跑,猎狗和驯鹿搞不好,会被野猪踩死。”

“华哥,太危险了!要不,你也别去了。”狗剩不由头皮发麻,眼皮乱跳。

“没事,我会小心的,把所有的箭都给我。摆平之后,我会长啸几声,你们再带着猎狗和驯鹿,进入山坳打扫战场。”李少华目光凌厉,盯着山坳里的野猪群,已然动了杀机。

“明白了。华哥,你千万要小心。”石头叮嘱道。

李少华携带弓箭和侵刀,独自向着野猪坳进发。

野猪的的视力非常差,是天生的近视眼,同时也是色盲,在它们的眼睛里,只有黑白灰三个色。但是野猪的嗅觉极其发达,其灵敏度是狗的两到三倍。

李少华从山坡上下来的时候,野猪已经察觉到他的气味。

但这里是野猪的大本营,野猪的数量实在太多,长久以来的惯性思维告诉每一头野猪,任何猛兽包括两脚兽,都无法对它们造成实质性威胁。要知道,成百上千头野猪狂奔起来,将踩烂碾碎一切。

来到距离野猪群约莫百步的地方,李少华开启百步穿猪模式。

野猪相当相当的密集,根本无需瞄准,闭着眼睛都能射中。为提高效率,他把所有的羽箭插在脚下,方便快速取用。

“绷!绷!绷!绷!绷……”密集的弓弦弹射声响起,利箭好似飞蝗划空而去,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呼啸着直奔毫无防备的野猪群。

一头正在嚼橡果的母野猪察觉到危险,猛然转身,但为时已晚,只听噗一声闷响,利箭扎进了它的颈部,巨大的冲击力让其一头栽倒。母野猪发出愤怒而痛苦的咆哮,疯狂挣扎着爬起来,扬起大片尘土。

一头体型庞大、毛发浓密公野猪,被利箭射中腹部,鲜血如喷泉般涌出。突如其来的剧痛,让它摇晃了几下,但没有倒下,随即发出惊天动地的怒吼,震得树叶簌簌而落。

随着越来越多的野猪被射杀,整个野猪群的情绪被点燃,轰地炸窝了!

数百头野猪相互碰撞、拥挤,发出尖锐的嘶吼,那嘶吼声在山坳中久久回荡,令人心悸不已。

野猪群对面,李少华单膝跪地,仿佛一台效率奇高的机械,不知疲倦和畏惧地拉弓射箭,手中的箭矢闪着嗜血的寒光。

野猪群如同狂乱的黑灰色洪流,冲着利箭袭来的方向疯跑起来,无数蹄子在地面上发出沉闷而杂乱的声响,如天边逼近的滚滚惊雷,仿佛整个山坳乃至整个狼山都在颤抖。

无数历经过惨烈战斗的獠牙,宛如弯曲而锋利的匕首,从公野猪宽大恶臭的巨嘴中突兀地伸出,散发着充满野性的恐怖威慑力。

五十步,李少华仍在拉弓射箭!

三十步,李少华仍在拉弓射箭!

山坡上,狗剩和石头看着巨大的黑灰色洪流,疯狂冲向势单力薄的李少华,心都快提到了嗓子眼上。

二十步,李少华扔下猎弓,从腰间拔出侵刀。

天!他要单挑整个野猪群?!

不是吧,就凭一把侵刀?!

他不要命了?!

他这是不拿野猪当干部,噢,不,不拿野猪当猛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