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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距离望京城仅有三里的树林旁扎营之后,得到消息的望京城太守立即带着人赶了过来,邀请姚君入城。

因为要在这里进行补给,姚君欣然应允:“太客气了,之前前往国都时,太守大人已经宴请过一次了。”

望京城太守是一个胖乎乎的中年人,生的肥头大耳,却不油腻,给人一种十分富态的感觉。

这是一个八面玲珑的人,可能做官平平,但在商业经济上,却有很独到的见解,这些年望京城在他的手下,越发的繁荣昌盛了。

见姚君答应下来,张太守开心的胖脸上都看不见眼睛了。

虽然他在姚君面前十分的卑微,却无人敢轻视他,手下也都信服他的能力。

“殿下能赏光,是我的荣幸,也是望京民众的荣幸。”

好听的话,这位是张口就来,一点都不像是掌管一座大城的太守。

姚君很欣赏有能力的人,如果不是他已经官至太守,真想挖到耀国,为耀国添砖加瓦。

二人又闲聊了一会,胖太守便带人告辞离去了。

姚君要没有拦着,还让掌管军中粮草的粮官带人护送他们回城,顺便商量补给之事。

虽然带着大队骑兵出来速度很快,但人吃马嚼的,每天都要消耗许多物资。

把人送出中军大帐后,姚君转身去了旁边的大帐。

撩开门帘一进去,就见小萝正在给陈爷爷和陈兮倒茶,另外两名安排过来伺候的婢女,还在收拾东西。

见姚君进来,陈兮把一个空杯放在桌上,让小萝倒满,说道:“这几天赶路都没好好做一顿饭,趁着今天有空,你有什么想吃的吗?”

姚君走过去挨着陈兮坐下,拿起茶杯喝了一口,道:“望京太守准备了夜宴,晚饭你看着弄,给我留一点就好。”

放下茶杯,怕陈兮多想,又接着说:“张太守是个很有才能的人,我有些想挖他去耀国。”

虽然在现代只是被养在深闺中的女儿,陈兮也知道男人要应酬,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无论他的位置有多高。

而且他还为此解释了一句,本就不会多想的陈兮,越发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对他的爱意更深了。

“没关系的,有事情,你就去忙好了,我很乖的。”

陈兮在桌下抓着姚君的衣袖,一双水润的眸子看着他,柔柔软软的叫人想把她拥入怀中。

姚君眸子暗了暗,小家伙越来越磨人了,他真怕哪天控制不住,没等到大婚那天,就把她办了。

姚君揉了揉她的脑袋,笑道:“你不用迁就我,做自己就好,我怕你把我惯坏了。”

陈兮开心的眯起眼睛,重重的点头道:“好的,嘻嘻。”

这些天赶路,陈爷爷虽然是坐在马车里,还铺着厚厚的毯子,但也能看出他很疲惫。

但是当他见到姚君和陈兮二人如此的亲密、和谐,满是皱纹的苍老面容上,就会露出发自心底的笑容。

小萝同样是累并快乐着,现在她是小姐的贴身婢女,也是未来的陪嫁婢女,这个身份使得她在陈兮身边的地位很难撼动,不知让多少人羡慕嫉妒。

还是那句话,身为仆人,如果跟对了主子,那是真的能改变一生的好事。

如今小萝的地位,已经能同姚君身边的随侍相比了,就算是这支骑兵的统领凌霄见到她,也要给几分面子。

虽然心中喜不胜收,小萝却依然保持着理智,知道怎么样做才对自己是最有利的。

与人为善,绝对不给小姐招黑,尽量同所有人都保持比较好的关系,就算不能交好,也不要交恶。

姚君安静的喝茶休息,目光一直放在陈兮的身上,看着她同陈爷爷和小萝商量晚上做什么吃。

一杯茶喝完,看了眼外面的天色,大概下午两三点钟。

姚君盘算了一下说道:“小兮,现在要不要进城看看?正好能买些吃食回来。”

陈兮向外面看了一眼,她其实很想去望京城看看。

但想着晚上姚君还要去参加夜宴,来回太浪费时间了,还不如让他多休息一会。

便摇头道:“不去了吧。”

姚君知道她想去城里看看,劝说道:“咱们骑马去,买完东西就回来,耽误不了多少时间的。”

“而且望京城这边的渔获非常鲜美,正好去买几条。”

陈爷爷笑呵呵的说道:“兮兮,去玩吧,买些吃食带回来,省的咱们做了。”

小萝也劝说:“小姐,我会照顾好爷爷的。”

陈兮本就想去城里看看,被三人这么一劝,便答应了下来,说道:“爷爷,你去歇息吧,今天咱们就不弄吃的了。”

陈爷爷笑着点点头:“好,听大孙女的,这就去歇着。”

小萝跑到陈爷爷身旁,扶着他从座位上站起来,出了大帐,去旁边的营帐歇息去了。

姚君起身,向陈兮伸出手,笑道:“咱们也走吧。”

陈兮把小手放进大手里,昂起头,嫣然一笑,“你不会把我卖了吧?”

姚君稍稍一用力,小家伙就到了怀里,促狭的笑道:“害怕了?”

陈兮点头:“嗯。”

姚君笑着摇了摇头,拥着她向大帐外走去,边走边说:“我可舍不得把你卖了,走吧。”

今天赶了半天路,乌雅也累了,姚君便让人牵来一匹全身枣红色的大马。

此马有着十足的野性,眼神很凶,看上去比乌雅还要有力勇猛。

姚君上前喂了些吃食,同大马耳语几句,它便肉眼可见的温顺了下来,马头还向他怀里拱了拱。

见着这一幕,陈兮觉得很神奇:“它叫什么名字啊,居然能听懂你说的话。”

姚君转身抱起小家伙,把她放在马背上,然后也翻身跳上马,才说道:“它叫火云,以前是马王,还有几匹马留在耀国,这次出来没有带着。”

“回头带你认识认识它们,要知道作为骑兵,马可是生死相依的战友!”

姚君轻轻一拉缰绳,火云便转过身向营地外走去。

陈兮摸着绸缎一样的马鬃,比起乌雅,她更喜欢火云,“它真漂亮。”

姚君:“喜欢?”

陈兮点头:“嗯,它真的好漂亮,就是眼神太吓人了。”

姚君呵呵笑道:“马王么,凶一点是正常的,回头你多喂喂它,混熟就行了。”

“等咱们回了耀国,我再教你骑马,火云也送给你,好不好?”

“好!”

陈兮真的很喜欢这匹枣红色的大马,姚君一说送给她,立即就答应了,一点都不扭捏。

虽然火云的耐力不如乌雅好,但爆发力、冲击力都是超过乌雅的,而且还是马王。

姚君平常很少骑它,平时在家就是当种马用的,后宫佳丽一大群,这次带出来,也是为了培养感情,顺便让它散散心。

骑着火云一出营地,立即就有几百骑全副武装的四象骑跟在了后面,旗帜鲜明的向几里外的望京城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