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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更加火爆了,无数蛮人争先恐后抢着下注。大监国慷慨,他们要是赌中了,恐怕未来几年都不愁吃喝。

王储的车队,就在这一派火热中再度启程了。不过这一回,他们走得很低调。

宁小闲轻轻呼出一口气:在大监国的荣光之下,果然所有人都要黯然失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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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的擂台挑战仍在继续,有人上,有人下,长天这一擂却停滞了:

很简单,他连着丢下去四人,看样子着实轻松惬意。其他挑战者也不傻,掂量掂量自己,都想办法去别处挑软柿子先,这一擂的挑战者就越来越少,到星月漫天的时候,根本就无人再上了。

按照擂台规定,无人挑战的话,也要守满二十个时辰才能算赢,长天哪里也不能去。他原地伫立半天,也觉得不耐烦,干脆盘膝坐下来闭目养神。

宁小闲摸了摸钱袋子,只听到星蹦儿几声响:白天随长天走到这里,她就将大部分家当拿去当赌本了,几度翻本以后下了一注狠的,本来现在就应该大赚一笔,谁知道中途杀了个乌谬出来加注接盘口,结果规则临时变动,不等六擂都出结果她就拿不着钱。

穷得叮当响,这种日子真是阔别已久呵。她抚着下巴,寻思该从哪里再弄点钱来花花,毕竟两人在南赡部洲行动,也是需要大笔经费的不是?

她看了看天色,向长天传音道:“我去找点吃的。”

他静|坐如初,眼皮都不翻一下。

她就当他是默许了,一转身钻进人潮中,不到十几息的功夫就远离了这个巨大的广场。

直到这会儿,她才有空仔细观察大都的风物。

她对蛮人建筑的印象,还停留在血肉熔炉当中具现出来的场景。那已经是三万多年前的蛮族城市了,与她现在亲身经历的,已有天翻地覆的变化。

大都的建筑秉承蛮族特色,宏伟依旧,然而再不是三万年前那样大块方石方砖甚至兽皮铺垫了。她在中心城区见到的屋宅,虽然高度可容南赡部洲的巨象昂首走过,可是每一根巨柱上的柱头雕花都异常精细,就连石材表面的凹凸感都经过了刻意的打磨,粗犷有质感,却绝不简陋。

街道格外宽阔,一律黑石铺就,平整洁净,至少能容六辆马车并行,中心的特木罕大街甚至可以容二十辆马车并行,异常气派。

每走过几条街道,就会望见大小不一的英雄雕像,这些都是曾在天外世界的蛮族历史上建功立业之辈。她一路看下来,也不由得暗暗乍舌,蛮族尽多俊男美女,各款各型都有,不全是她印象中那般粗豪呢。

显然蛮人的审美亦是多元,否则乌谬那样类型的美男子怎会特别吃香?

她穿街过巷往前遛哒,不觉慢慢离开了中心区。大都不像南赡部洲许多城市夜里实行宵禁,而是可以通宵达旦到天明,此时各处仍然是一片人声鼎沸。

走到这里,沿街就有许多店铺仍然开着门做生意,她找来找去,却找不着多少家食铺,只觉奇哉怪也。值得一提的是,她在路上也见过不少人类,但多半是奴隶出身,面色漠然。他们的手背、脸上和腿部等裸|露之处烫有印记,以表明他们是谁家的私产。

这些是当年蛮族自南赡部洲辙退时,一并带走的人类后裔。

她进过蛮王阴无殇的地宫,见过人殉,知道那个时候的蛮族只把人类当作自己的附属物品来看待,后者地位与猪狗等同。没料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人类在这里的地位依旧没有改善。

除非奴隶是领取了主人的命令出来购买物件,否则在大都甚至都没有花钱的权利,包括购买食物。他们吃到东西的唯一地点,只可能在主人家中。这一条款,专为防止奴隶逃跑而设。

所以这沿街的任何食铺,都不欢迎人类奴隶。宁小闲想,这大概就是大都的饮食业看起来并不发达的缘故了。要知道人类对于“吃”的欲|望,是其他任何种族都赶不上的。

她随意踱进一家店铺,转了一圈以后暗自摇头。这里的食物只是搭着卖的,并且品种也只有可怜的一种,乃是装在瓶子里的绿色膏状物。

瓶子造得好像试管,一管就是成年蛮人一顿所需的份量。宁小闲顺手提起一管左瞧右看,卖货的大妈不耐烦道:“买不买?不买别碰!”

她还是带了一管子走了出去。

拔开塞子尝一口,那是说不出的奇怪味道。她舌尖一麻,“噗”地一声喷了出来。

要说起这东西,其实蛮族的理念还挺超前的,管子里装的糊糊叫作回复剂,乃是从天外世界特产的一种巨型蠕虫身上提取出来的。这虫子有人类的房屋那么大,原本生活在地下,平素不太动弹,可以长得比猪还胖。蛮人很快发现了它的价值:

管饱、高营养,甚至吃下去以后有快速愈合伤口、恢复体力的作用——在宁小闲的理解中,虫类的蛋白质含量本来就很高——并且它还特别易于圈养,因此沙度烈对这种生物进行了调试之后,加快了它的生长速度,又划出专门区域将它饲养起来,而后市面上就能源源不绝地供应这种回复剂了。

这也是平民家庭不可或缺的主食。

当然对她来说,这种味道是难以接受的,身边正好经过一辆装满货物的大车,她随手将管子抛了进去。

偏就那么凑巧,车后恰好大步走出一人。

于是这根试管在空中划出一个华丽的抛物线,而后——砸在了他的身上。

叮,瓶子碎了,碧绿的液体洒了这人半身。

宁小闲吃了一惊,赶紧道:“对不住了!”

这人大怒,但是兀自滴落的粘稠糊糊从他脸颊流下,令他面容变得格外滑稽。周围的路人都噗哧笑出声来,随后赶紧捂紧了自己的嘴,快步离去。

原因很简单:这人身材粗壮,穿着制式皮甲,居然是城守队的兵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