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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再次醒来,阎善看着自己痊愈的身体,身上弥漫的黑雾,以及插在身体上的破刀,阎善才意识到,自己好像还活着。

他看着地上变成肉泥的父母,嘴中的残渣,周围的血迹,脑海里破碎的记忆,丢掉了魂。

失魂落魄的回到学院,他把自己的经历断断续续的上报给学院,并把自己印象里那个名单上的其他人大致描述了一下。

学院紧急的开启了一场卧底的扫荡活动,抓捕了卧底及其同党32人。

之后,学院也对阎善进行了细致的心理疏导,但效果甚微。

自那以后,阎善就变得性格乖张孤僻,暴躁,而且圣母这个词,也成了他贴在自己心里永远的烙印。

他发誓,他再也不会对任何人心慈手软。他没有资格,替任何人原谅自己。

过往是一把锋利的刀,切割着阎善支离破碎的心。

他的异能后面经过学院重新检测,被定义为特殊类的ss级异能:抬棺者。

抬棺者所抬棺木,所装放的,是自己的尸体。在一次一次的死亡和复生中,被绝望的情绪折磨,直至疯癫。

这个异能,在死亡后会汲取宿主的情绪,复生宿主,并加深情绪的感受。攻击方式也是罕见的情绪攻击。

那把破刀,在吸收了足量的绝望情绪后,也转化为了情绪灵器,名为绝望。

每一刀砍出的,都是深深的绝望。

后来,阎善接受学院安排,进行了情绪封存。

简而言之,就是精神武装,将自己多余的情绪封印。

现在的他,很难再有过多的情绪,但每次爆发,都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情绪侵袭。

比如这次经历武绩的事,现在的阎善就被情绪所困扰。

武绩听完阎善的故事后,沉默不语。

都说过往云烟,但云烟太浓,遮住了前进的路,又谈何劝解,谈何释怀。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你,换做我,我也不可能能放得下仇恨。

既然无法放下,那就各自前进,为未来杀光神族努力吧。”

武绩干巴巴的安慰道。阎善点头,自顾自的喝着。

两人把过往藏在酒里,吞下肚中。

不问过去,无论未来,这个夜晚,暂且暂时忘记忧愁吧。

……

“荀彦,你真的,不打算治这个耳朵嘛?”

月光下,荀彦和李欢喜漫步在江边,荀彦的伤势倒是好了不少,但李欢喜怕荀彦心里烦闷,就拉着他出来散步。

本来荀彦心里还是有点郁闷在的,毕竟耳朵都掉了,还是被自己好兄弟犯蠢给整掉的,心中难免感到无语。

但李欢喜陪着荀彦出来后,一改往日的羞涩,不断跟荀彦找话题,聊天,时不时关心一下荀彦的耳朵,还不时拉拉小手。

这给荀彦春心萌动的,早把烦恼扔到九霄云外去了。

提到荀彦的伤,李欢喜让荀彦努力修炼,早点把耳朵治好,荀彦却说自己不想治了。

这让李欢喜摸不着头脑。

“我也不是不想治,但是我想把这个伤口留着,既是提醒自己时刻对外界保持警惕,也是想让小绩永远记住这次教训。

武绩他什么都好,就是性子真的软,对身边人都好,哪怕陌生人也是。

我怕他以后吃亏,得亏有这次教训,所以想让他印象深刻点。

毕竟我受伤,他还是很心疼的。”

李欢喜有些纳闷,其实她对武绩是有点生气的。

虽然他们俩是很好的朋友,但这次因为武绩的过错让荀彦遭罪,李欢喜心里没有抱怨是不可能。

“你为啥要对武绩这么好啊?他都害你受伤了,你这时候还想着他。”

荀彦想了一会,好像突然想到了一些往事,笑出了声。

那年夏天,刚进高中的第一天。

父亲因为太忙,所以荀彦是荀叔送来学校的。

明明也是十五六岁的少年,但荀彦比别人却矮了快一个脑袋。

来的路上,荀叔一直强调着荀家祖训。为人要低调,要团结同学,不能欺负别人。

但是,初中三年,荀彦一直都好好遵守荀家的规矩,为什么,被欺负的,反倒是他啊。

他每次想和父亲说,父亲不是在忙,就是敷衍的说两句忍着点怎么了。

没有人教他,怎么去反抗欺压。

走进教室,身边的同学都高高大大的。荀彦缩着背,报完名,就赶紧坐到教室后面,一个人待着了。

八月份的太阳很大,窗外蝉鸣肆意,生命力最为蓬勃的夏日,与少年的青春奏出的乐章,是每个人年少的美好回忆。

校服、阳光、蝉鸣、篮球和汽水,勾起校园的回忆。

但,太阳没有照到最后一排的荀彦身上。

初中经常欺负荀彦的同学,正巧和荀彦在一个班。

初中的少年,多少都喜欢攀比,比钱,比长相,比穿搭,比体育,比家境,就是不比学习。

而穿着朴素,瘦小的荀彦,自然而然的被划分到家境贫寒的一栏。

而穷,弱,性子软,加上成绩有一点点好,再加之家长会从来没有父亲到场,种种原因叠加,自然会被欺负。

年少的霸凌,往往都是最简单的,也是最阴暗的恶意。

那人不出意料的站在了荀彦面前,挡住了太阳唯一一点光顾在荀彦桌子上存在的痕迹。

穷逼,孤儿,娘炮……肮脏的词刮在幼小的心,满是疮痍。

和俗套的偶像剧一样,武绩和荀彦,是在这种场合相识的。

虽然说起来很肉麻,但回忆起来,那个时候的武绩,真的比太阳还耀眼。

“我靠的我也是孤儿,孤儿怎么你了?要跟我干架不!”

这是荀彦听到武绩说的第一句话。

他一把把欺负荀彦的人推开,被遮住的太阳,随着时间流逝,也照在了荀彦的身上。

暖暖的,很温暖。

现在的荀彦开朗幽默又坚强自立,但他依旧记得过去那个弱小无助的,在黑暗中的荀彦,他也记得,是谁把他从黑暗中拉出来的。

武绩,是他一辈子的好哥们。

“嘿,我们男人的友谊,你就不懂了吧。

鸡哥需要当大哥的我去好好教导他做人的道理,做大哥的,身上担子重点,很正常。”

荀彦悄咪咪的把头偏向李欢喜耳朵边,吹了口气,反问道

“还是说,我少了个耳朵,你就嫌弃我了呢?李欢喜同学,你不会以貌取人吧。”

李欢喜俏脸微红,不知道是因为窃窃耳语,还是因为他的那句话。

“我……我才不会以貌取人呢。而且,你又不帅,少个耳朵……影响不大。”

荀彦哈哈大笑,捏了捏李欢喜的脸。

“那不就得了,不影响我娶老婆,那有没有这边耳朵,又如何呢?”

“谁是你老婆啊!别做梦了!”

两人打打闹闹,沿着江边,李欢喜追着荀彦,想教训他一顿。荀彦边跑边笑,大晚上的,空气中还弥漫着荷尔蒙的气息。

追逐累了,两人不约而同的放慢脚步,慢慢喘气。

荀彦看着天上的心心,嘴含笑意。

“其实我真的挺幸运的,这么近,都只砍到耳朵,所以留点伤口,说不定以后会更幸运。”

荀彦牵着李欢喜的手,沉思片刻,李欢喜也没有挣脱,任由他牵着。

“而且没了一边耳朵,做医师的,听到天下疾苦,就不会从脑袋中出去了。

这样,未来我能听到的苦病,在治好之前,我都不会忘记。”

荀彦喃喃,好像是在开玩笑,但眼神却无比坚定。

少掉的半边耳朵,好像化成了少年的远大志向。

心怀天下万般疾苦,荀彦的目光,看向的是百姓无病的世间。

人人都有过往,过往或幸福或不幸,都是成就现在的重要拼图。

少年们怀揣着过往,眼睛望着前方星河。

过往皆云烟,带着少年飘向云端,去往星河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