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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走在前面的贝爷突然伸出了拳头,那动作干净利落,但凡跑过山的都心里明白,这是发现情况了呀。

大顺和贝爷的那只纯黑色鄂伦春犬,瞬间像是察觉到了什么不得了的危险。

脖子上的毛“噌”地一下炸立起来,根根直立,活像刺猬身上的尖刺。

狗子瞪着圆溜溜的眼睛,不停地在四周嗅来嗅去。

喉咙里还发出低沉又压抑的“呜呜”声,仿佛有什么可怕的东西正藏在暗处,随时会扑出来似的。

邓建华瞧见这架势,紧张得手都不由自主地微微发抖,赶忙伸手去摘挂在身后的双管猎枪。

那动作都显得有些慌乱,好不容易握住枪,便紧紧地攥在手里,手背上的青筋都鼓了起来。

此时,他的额头上也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那些汗珠先是聚成小小的水珠,接着便顺着脸颊缓缓滑落,“滴答”一声,滴落在脚下的土地上。

“靠,靠,靠!”冯刚一边压低声音,急促地呵斥着躁动的狗子,一边冲着大伙连连摆手,示意大家放轻脚步。

几人一个个都屏着呼吸,压着步子,小心翼翼地朝着一片红松林子挪去,不多会儿,来到了一处阴坡。

那林子透着一股子阴森劲儿,光线昏暗得很,阳光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挡住了,只能透过枝叶的缝隙洒下几缕微弱的光。

四周静谧得可怕,静得都能听见自己“怦怦”的心跳声,让人心里直发慌。

贝爷的黑狗围着一处,鼻子不停地耸动,来来回回地嗅着。

大伙凑近一看,地上有着一道道拖痕,显然是一只老鹰捕食松鸡时留下的痕迹呀。

在一旁,还散落着一地的羽毛,那些羽毛上沾染着些许已经干涸的血迹,颜色暗沉,看着格外触目惊心。

邓建华和另外几人看到只是这么个情况,暗暗松了一口气,紧绷的身子稍微放松了些。

可那紧张的情绪却还萦绕在心头,怎么也消散不去。

毕竟这山林里处处都隐藏着危险,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冒出什么来。

没走多一会儿,眼尖的贝爷又发现了地上有血迹,还有一条长长的痕迹蜿蜒向前,像是有什么大家伙拖行过猎物似的。

狗子们瞧见了,更是狂吠个不停,那叫声在寂静的林子里回荡着,显得格外响亮。

一声声传入耳中,直让人心里直发毛,后背都冒出了丝丝凉气。

众人跟着猎犬,一路来到五十多米外的一个灌木丛旁,一眼就瞧见了一头被捕食的猎物,是一头年轻的母梅花鹿。

它肚子上被掏了一个大洞,那伤口处鲜血还在汩汩地往外流呢,就像打开了的水龙头,止也止不住。

把身下的一片草地都染得通红,瞪着双眼,那惨烈的模样,任谁看了心里都揪得慌。

这种处在食物链底层的动物,向来都是很多掠食者眼中的美食,像青皮子、猞猁、熊瞎子和老虎,这些凶猛的家伙,都以它们为食。

此刻,谁也不清楚那捕食者是不是还在附近潜伏着,说不定正躲在哪个角落里盯着他们。

“鹿群!”冯刚压低声音,用气声说道,那声音低得就跟蚊子哼哼似的,眼睛则警惕地看向四周。

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一刻也不敢松懈,手也不自觉地握紧了手里的家伙事儿。

“要不把这鹿切吧切吧带回去?小是小了点,那啥问问咱兄弟民族,能再整一个不?回去好交差。”

邓建华一边搓着双手,一边满脸兴奋地小声嘀咕着,那急切又期待的模样,眼睛都亮了起来。

“你当时上供销社买东西啊?还再整一个。你们在这等会吧,我和贝爷往前跟跟。”

冯刚没好气地怼了一句,眼神里满是对邓建华这想法的不屑,撇了撇嘴,便和贝爷继续朝前走去。

脚步依旧很轻很轻,每迈出几步,都要先停下,谨慎地观察一番四周的动静,确定没什么异常了,才敢接着走。

两人沿着上风口朝林子深处走去,大概走了有三百多米。

为了避免发出一点声响,惊到周围潜藏的猎物或者危险,已经开始用手语交流了。

冯刚边走边从地上仔细地踅摸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两根还算趁手的枯木。

他拿在手上翻来覆去地鼓捣了鼓捣,随后便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

要知道,公鹿为了争夺母鹿的交配权,通常都会大打出手,那场面可激烈着呢,非得拼个你死我活,胜者才能抱得美人归。

冯刚就拿着这两根木棒,有节奏地敲打着,“咚咚咚”的声音在林子里传开,模仿着公鹿打斗时发出的声响。

他想着,要是附近有公鹿的话,它们那好斗的性子,保不准就会循着声音赶过来,参与到这“争斗”之中,那可就是妥妥的大怨种。

这个季节,也只能碰碰运气了,就算吸引不来鹿群,没准还能引来些捕食者。

眼瞅着马上就要入冬了,野牲口们都在抓紧时间补充能量,那嘴巴可一刻都闲不住。

冯刚这么敲了一段时间后,还真有“冤大头”出现了。

只见一头梅花鹿探头探脑地走了过来,那呆头呆脑的样子,明显就是在寻找刚才的声音来源。

虽说梅花鹿比傻狍子是聪明点儿,可到底也是个好奇鬼,这不,就被这声音给吸引过来了。

贝爷瞧见了,赶忙猫着腰,轻手轻脚地往前挪了挪,迅速找到个绝佳的射击位置,掐起枪,对准那梅花鹿,毫不犹豫地扣下扳机。

“亢!”一声枪响,打破了林子的寂静,那梅花鹿猛地一个吃痛,撒腿就开始逃窜,慌不择路地在林子里横冲直撞。

不过没跑多远,最终在几十米外的一棵树下,“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两人赶紧走上前去查看,这头公鹿个头不大,估摸也就一百多斤的样子

贝爷蹲下身子,仔细看了看鹿角的分叉角,心里估摸了一下,说道:“这鹿也就刚三岁。”

接着他一只手轻轻张开放在鹿头上,嘴里念叨着些什么,像是在感谢这头鹿的馈赠。

接着便伸手抓起鹿角,二人合力拖到了旁边的空旷地上。

没一会儿,邓建华他们牵着狗子们,循着枪声匆匆赶了过来。

一看到地上躺着的猎物,顿时乐出了声,那脸上的笑容都快咧到耳根子了。

冯刚二话不说,掏出侵刀,配合着贝爷,先处理起猎物的内脏来。

毕竟这外冷内热的天气,要是不赶紧处理,很容易让肉出现变质的情况。

贝爷手法娴熟地把鹿心切成了几瓣,笑着递给几人,说道:“让你们尝尝。”

“生吃啊?不用了不用了!”邓建华几人赶忙连连摆手,脸上满是抗拒的神情。

看着那还带着血丝的鹿心,只觉得胃里一阵翻腾。

贝爷见他们这反应,也不搭理,好像早就料到是这结果了。自己往嘴里塞了两块,嚼了嚼咽了下去,剩下的便喂给了旁边眼巴巴望着的狗子们。

冯刚则是利落地切下鹿的肠肚,站起身来,走到一旁的树叉子跟前,把肠肚挂了上去。

安排其他人砍来两根粗细合适的树枝,找了根绳子,三两下就做成了个简易担架。

几人合力,小心翼翼地把猎物拖到担架上,除了冯刚和贝爷,其他人都主动站出来,承担起拉架子的任务。

没办法呀,跟着这二位爷,在人家跟前感觉自己就跟小屁孩似的,一点力都出不上。

不努力表现表现,以后在林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谁也保不准哪天就有求到人家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