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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六 黑帮大佬&世家小姐(一)

(此系列为父母番外)

桃花村边上住着许多人家。

一到中午,那里的烟囱筒口总会升起白色的炊烟。

那里的村民读书都很少,甚至都很少有人识字。

对于那个年代的他们来说,读书都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但在那样的地方,却出了一名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沈齐。

沈齐从小穿的就是破破烂烂的衣服,作为长子跟着父母下地插秧,养鸡鸭,换鸡蛋。

他父母都是老实人,但他却早慧。

他有一个妹妹,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不能运动,甚至长期吃药。

七岁那年,沈齐妹妹沈妞妞第一次心脏病复发,那时他正在坐在门槛边编藤条,打算做一把椅子。

家里的大黄,摇着尾巴死命的叫。

沈齐扔下藤条就跑进屋里面,床上的妞妞脸色惨白,没有血色,她还很乖巧的拍着自己的胸口,尝试让自己呼出气。

一见到哥哥进来,她努力的笑笑,想安慰哥哥自己没事,但这次不一样,喘了很久的气却没办法再正常呼吸。

沈齐也意识到情况不对,他跑到隔壁英子家借了一辆板车,迅速的把被子铺在板上,小心的把妹妹放上去。

一路手紧紧的攥着麻绳拉着妹妹到了赤脚大仙那里。

赤脚大仙是个老头子,是这桃花村为数不多的老医师。

但他在诊断后,告诉沈齐,让沈齐赶紧通知家里带妹妹去镇上医院做手术。

妞妞被赤脚大仙喂了一点药,昏睡过去,但脸蛋通红,呼吸紧促,情况不太好。

沈齐爹妈也闻声赶到了。

在听医师重复后,朴实的夫妻俩眼冒泪花,没有其他原因,他们凑不够手术的钱。

最后还是沈老汉拍板做决定,去医院。

不能让妞妞真的死在家里。

他们来了医院,做完检查后,家里的钱就不多了。

在医生说完手术费后,一家人更是沉默。

镇上病房满了,他们身上带来的钱全都花光了,妞妞只能住在医院狭窄的走廊上。

沈齐七岁这年,过的十分艰难。

他病弱的妹妹躺在病床上,虚弱的告诉她:“哥哥,我们不治了,回家吧。”

沈齐黢黑的眼眸闪过一丝难过,他摇了摇头。

最终手付费是沈老汉中午吃饭时,偷偷跑出去卖血填补上的。

但他们都心知肚明,这笔钱远远不够。

……

在这之后,沈齐有了出村的念头。

他告诉爹妈,他要出村,去外面打工。

沈老汉抹了一把脸,让他走了。

沈齐临走的时候。

妹妹很难过:“是妞妞拖累你了。”

沈齐安静的摇了摇头,摸了摸她的脸:“你在家保护好自己,哥哥这次回来,你就可以吃糖了,要多少有多少。”

妞妞默默的流着眼泪。

沈齐还是走了。

他穿着洗的发白的衣服,到的第一站是码头做帮工。

一天到晚的扛沙袋,然后送走船只后休息。

沈齐在码头帮工的钱全部都在某一天请假送回家。

他就这样干了三年。

这三年,他过的不知道日头早晚。

十岁的沈齐一颗心比五十岁的人还要苍老。

他年纪小,干的相对其他硬汉干的少,却得到了码头家的关注。

这里干船只,有个不成文的规定。

帮派。

也就是所谓的拜码头。

沈齐被其中一个没有孩子的当家人也就是李顺一眼看中了。

李顺把他单独叫进一个屋子里,问这黑不溜秋的小子愿不愿意跟着他干,认了他当干爹,继承他的衣钵。

沈齐只问了一句:钱多吗?

李顺看人很准,一看这小子就不是什么善茬,他得意笑:“钱不多,会让这些兄弟舍命跟着我干吗?”

他在桌子旁敲了敲烟管。

“这钱你得有命花才行。”

沈齐默不作声的跪下磕了三个响头。

从那之后,他就一直跟着李顺跑船。

船上运的货物,每走到一个地方都要经过一系列的查看。

李顺带着沈齐跑的是黑船。

里面运的是不能说的东西。

而每笔分下来的钱,沈齐都会从中小拿一笔。

沈齐十五岁这年,李顺远洋出海了一趟。

他回来的时候,面露喜色,让沈齐收拾收拾东西跟他一起去外地。

沈齐二话不说,收拾好两件衣服就准备走。

临走的时候,李顺却犹豫了。

他告诉沈齐,他们干的是杀头抢地盘的买卖,父母可能都会受到牵连。

沈齐请了三天假。

他回到了桃花村,村里一切安然无恙,见到沈齐回来,村里的人都夸他是个有本事的孩子。

沈齐笑笑,回了家。

沈老汉带着妞妞正在喂鸡。

这一年,妞妞的心脏病好了很多,但要长期吃药,才能维持稳定。

一大家子坐在那个四方四正的黄色桌子上。

桌子中央点了一根蜡烛。

沈齐告诉了他们自己要做生意,会有点危险,希望他们能换个地方生活。

他留下了身上所有的积蓄,能在外城买一个房子。

沈齐临走前,告诉他们别说认识他。

沈齐又走了。

……

他这一次来的是港城,这里不禁枪支弹药,抢地盘,洗钱玩的五花八门。

李顺带着沈齐投了一个帮派。

他们负责在外交易,当马仔。

这几年沈齐一直都是戴着面罩做交易,没人认清过他的脸。

他能眼睛都不眨的剁人手指,狭长的眼睛闪着的都是黑光,身上流的都是黑血。

他早就烂心烂肺了。

他十七岁这年,李顺死了,他死的很不光彩,给人放风的时候被人一枪毙命,死后被人扔到了穷人街,那里尸体都不是尸体,是食物。

沈齐九死一生把李顺拉了回来,在人烟稀少的地方立了个木牌,上面没写名字。

他点了三根香,磕了几个头,走了。

他十八岁的时候开始抢自己的地盘,不要命的打法让这港城一众帮派私底下都叫他为“疯子”。

走到哪,都有人走上前点烟。

同样,也就是这一年,他遇到一个特殊的姑娘。

……

那时候,沈齐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他平常单线联系他们,换着账号打钱。

只知道他们过的还不错。

沈齐过的很厌倦,他慢慢的自我放逐。

不巧的是,小弟里出了名叛徒,暴露了他的行踪。

在他落单的时候,围堵他。

沈齐手腕中了一枪。

他拼死命的用那只流血的断手拿枪,用一种以命抵命的打法。

再回头,那些人都死了。

沈齐跌进了一个巷口,失血过多的时候,他走马观花的想起了他这前半生。

竟没有一段时间,他有过片刻的安稳。

他大概就要死在这里了。

不过,也好,太累了。

那天的太阳有点刺眼。

巷口里,路过一个抱着书的姑娘,那姑娘披着柔顺的头发,像只小猫似的踮着脚悄咪咪的往前走,想装作没看见他。

沈齐看着那个背影,本来也想默不作声。

但这姑娘过于小心了,走的太慢了。

沈齐厌烦的睁开眼,扶着墙捂着伤口,轻飘飘的看了她一眼。

他命令道:“你,过来。”

小姑娘被吓的一抖,在他威逼利诱下,磨磨蹭蹭的带他回了家。

沈齐也没见过这么蠢的人,居然把带着枪伤的男人带回家。但此刻,他看着这又蠢又呆的小傻子仔细放下书,拿着绷带给他包扎的时候,他又不作声了。

“伤口包扎好了……”

那姑娘小声的说话,言语里示意让他走。

沈齐沉默了一下,听到自己说:“我饿了。”

别说那懵了的小傻子,就连沈齐自己都愣了一瞬。

他从不吃外面的食物。

那小姑娘憋屈的看了他一眼,转身就去厨房下面条。

端上来。

沈齐瞥了眼,清汤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