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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历史军事 > 战国明月 > 第232章 民之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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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赵括没有让明月失望。

虽然他在用兵上只是初出茅庐的菜鸟,但好歹是经历过伐燕之战的赵军校尉,还是赵奢之子,从小对兵法、战阵耳渲目染,又经历过实战熏陶后,对付一群昭余祁水贼的乌合之众不在话下。

他那“摧其坚,夺其魁,以解其体”的策略成效显著,在董方、昭勃等人从沼泽里突袭贼人老巢后,第一时间就将他们的船只尽数烧毁,而董方带着复仇心切的青壮杀入贼巢‘穴’中,将里面搅得天翻地覆,贼人突遭袭击不知敌人数量多寡,没有战心,又绝了逃亡湖泊的船只,只得向北边数里外的灌木林突围。

然而等贼人一头钻入齐腰的灌木林时,等到他们的却是赵括早已布置好埋伏。

这是赵括模仿狩猎安排的战术,董方等人就是驱赶麋鹿的猎犬,而他则是守株待兔的猎人。郡兵的主力被安排在灌木林间,从祁县拉过来的丁壮则在四面八方鼓噪,贼人寡不敌众,不管往哪里走都会遇到阻碍,稍微顽抗一番后便死的死,俘的俘。

只用了一刻钟,这场后续战斗就结束了,战后赵括检点战果,杀贼两百有余,伤、俘亦两百人,只有百多人四散而逃,连这群盗贼的首领也遁入水泽,难以追剿,只能指望在湖泊上等待的舟兵能将其缉拿了。

至此,昭余祁最大的一支水贼就彻底覆灭了。在扫清残贼后,参与此战的郡兵、丁壮、西乡百姓重新被赵括集中到一起,整顿了下队伍,便向着昭余邑的方向凯旋而归。

赵括的捷报传回,昭余邑内外的三老、里父老、百姓,无不惊喜‘交’加,邑中两千余人奔走相告,喜极而泣。

他们先是到乡寺叩谢了长安君,而后又在长安君带领下,出城相迎。

消息传得很快,昭余邑左近十里的人都来了,城外竟聚集了两三千人,除了‘腿’脚不方便的老人,连襁褓里的孩子都被母亲抱着站在人群里,哪怕是腊祭乡饮,西乡人都从未如此‘激’动过,他们扶老携幼,在城‘门’外翘首以盼。

等了不多时,西面的涂道上烟尘弥漫,赵括带着千余人归来了。

因为打了胜仗,不管是郡兵还是丁壮都十分得意,旗帜鲜明,耀武扬威。他们还押送着几辆辎车,上面满满当当都是作战后砍下的贼寇人头,共有两百余颗,都披头散发,面容狰狞,横七竖八地垒在一起,如小山似的。那些装不下的,就由西乡丁壮提着拎着,亦或是拴在腰上,远远见到邑外密密麻麻的乡民,他们兴奋地举起这些鲜血淋漓的首级,仿佛是从远方给亲人带回来的特产。

乡人里的‘女’眷有些骇然,捂着自家孩子的眼睛不让他们看,可那些曾经被贼**害过的百姓,却直呼痛快!他们争相翘起大拇指,向郡兵,还有满身血污的本乡子弟喝彩,却朝那些狼狈低头的被俘贼寇吐唾沫、扔石块,烂菜叶、破履,还有秽物毫不留情地砸到他们头上,若非郡兵拦着,已有红了眼的百姓冲上去要那些贼人的命了!

队伍里还有不少被解救的‘妇’孺,裹着衣物走在后面,仍有些惊魂未定。被贼人掳去数年或者数月,她们早已受尽凌辱,甚至都为贼人生下孩子,这些年如梦如幻,此刻骤然得到解救,她们脱离苦海欣喜之余,也有些羞于见到家人。

好在这时代没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风气,生于苦难的时代,就要有经历苦难的心,再怎样屈辱,都要倔强的活着,无论如何,总比填沟壑强。

大仇得报的解脱,亲人重逢的喜悦,追忆死者的辛酸,种种情绪弥漫在昭余邑内外,一瘸一拐的昭勃不由对董方叹道:“十多年来,这是西乡百姓最开心的一天。”

看着眼前的情形,董方只觉得,自己的苦累厮杀都值了!

“但愿西乡不再有贼寇,百姓能永远安乐……”他又开始悲天悯人了。

……

赵括故意让众人押着战利品、俘虏、救回的‘妇’孺在前,他则在后压阵,等前面热闹过了,才骑行到长安君和携带牛酒的当地父老面前,他从马上一跃而下,拱手道:“长安君,括不负君望!”

“括兄辛苦了。”明月朝他揖礼,同时向身后的西乡父老介绍:“此乃统帅郡兵的赵校尉。”

“年少英才!”

“骁勇校尉!”

“他日为我国大将,指日可待!”

西乡的三老、里父老夸赞之声不绝于耳,纷纷向他献酒,赵括有些微微发愣,因为平日里,别人介绍他时,少不了要加上一句。

“此乃马服君之子!”

马服子,这是一个让他骄傲自豪,又时刻想要摆脱的名号。

他想从父亲的‘阴’影下站立起来,不是之前那种少年的叛逆,而是想真正靠自己的能力和功勋,对得起这个名号!

此番来祁县剿贼,是有生以来他第一次独自领兵,总算不负众望,而长安君在介绍他时,也故意略过了他的家世。

对此,赵括非但不恼,反而十分感‘激’!

“赵校尉……”他喜欢这个称呼,咧开嘴,接过三老献上的酒,一饮而尽!

在赵括为别人对“赵校尉”而非“马服子”的夸赞而高兴时,明月也感慨良多。

赵括率部与贼人鏖战时,他不在前线,而在昭余邑坐镇。

明月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他明白自己的长处是对历史大势的了解,是临场的机变,是暗藏心中的一些未来事物,而不是领兵作战。

带兵打仗在‘春’秋是每个大小贵族都要学习的事,毕竟那时候打仗简单,两军约好作战地点,摆开阵势,堂堂正正地厮杀--其实多半是贵族在战车上拼命表现自己的勇武,而士卒只是摇晃旗帜打打酱油。

贵族们打得兴起,还会找机会向对面的勇士敬酒、致意,让人感觉这不是打仗,而是一种独特的社‘交’方式。眼看打到天黑,就吆喝一声大家散了,不俘虏老弱,不追击逃兵,连对面的国君,也不能‘逼’得太过分,因为那样不符合“礼”。

可自从孙武这家伙横空出世后,礼仪彬彬的作战方式就被破坏了,兵者诡道也,战争变得无所不用其极,只要胜利就好,而兵家也应运而生,专‘门’以研究作战、用兵为人生追求。这时代的战争,已经变得很专业化,一个外行骤然掌握兵权,胡‘乱’指派,只会丧师失地。

所以明月觉得,自己连赵括都比不上,强行指挥的话,说不定以后“纸上谈兵”的名号说的就是他长安君了。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既然手边只有赵括能派上用场,他也只能放手让他去做。

好在这场仗,赵括打的漂亮,以犁庭扫‘穴’之势,彻底铲除了最大的一支水贼,这消息传出后,其他贼人要么选择遁逃,要么就等着后续的追剿吧!

就在这时,那些乡三老、里父老,以及乡邑长者,竟带着全乡两三千人,朝明月下拜。

“此番水贼尽灭,我乡得以解救,都是托长安君之福啊!”

明月连忙拱手:“岂敢,此乃诸将士、乡人用命,我哪有什么功劳?”

昭勃抬头道:“若非长安君说服豪长出人出粮,若非长安君沙汰县卒加以‘精’简,若非长安君向朝中求得赵校尉驰援,此番剿贼,绝不会如此顺利!长安君对我西乡百姓,有再造之恩啊!”

言罢,众人纷纷朝他顿首以表感谢,明月也朝他们对拜,而后又大声说道:“古人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光虽年少无知,但身为祁县封君,便是本县九千户百姓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那些率兽而食人的贼寇,我与百姓感同身受,恨不能生食其‘肉’!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彼辈便是这般下场!”

他指着那堆砌得老高的头颅,下令道:“董方!”

“臣在!”

董方连忙出列应诺。

“将所获头颅在昭余祁畔筑成京观,以震慑宵小,所俘贼人,让他们相互检举,但凡有杀人、**恶行者,一律于邑内闹市处斩!”

这一命令,几乎直接剥夺了那两百余被俘贼人的生存权利。

这却是蔡泽的建议。

“郑子产曾言,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

“昭余祁中贼多,难以除尽,故而公子应当示以诛罚,以震慑余贼!让人知道为盗的下场!”

但另一方面,对于百姓,他却要示之以柔。

“今年西乡的劳役、赋税,统统减半!”

此令一下,贼人惊骇之余,西乡百姓却在欢呼叫好,对那些贼人,他们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而长安君说,他与他们的心情是一样的,果然是“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而如今,又破天荒地给他们减免赋税?

“公子真乃民之父母!”

“民之父母!”

众人再拜,这一次,他们除了感‘激’,还有发自内心的信任和爱戴,每个人心中都生出了这样的期盼:或许祁县能迎来这样一位年少封君,是好事,或许在他的治理下,本乡百姓真的能过上好日子!

明月这次没有推让,欣然接受了百姓的欢呼,他来到祁县快两个月了,头一个月对付豪长,他是以权谋手段收之,未得他们倾心投效,一旦局势有变,祁氏、温氏随时可能弃他而去。

可这些西乡百姓,通过这次对水贼的追剿,明月终于得到了他们的倾心爱戴……

“如此一来,我在祁县的统治,总算又稳住了一角……”

……

是夜,昭余邑陷入了一场狂欢中,百姓欢欣鼓舞,先秦的国人亦是能歌善舞的,他们唱着乡土的歌曲起舞,尽情欢庆这场对贼人的胜利。

长安君则与乡中有威望的父老把酒言欢,西乡少豪长,多是五到八户的小农家庭,就算有些许宗族,也没大到冠绝乡里的程度。

在酒酣之余,他还乘热打铁下达了几项任命。

为了继续剿贼,董方被正式任命为西乡百夫,负责防盗缉贼,而昭勃也因功,被升为西乡蔷夫,也就是全乡的长吏,同时还有几位长安君的‘门’客来西乡做小吏。

长安君在西乡恩威并施,下达的命令无不遵从。

聚於今宵兮,欢乐极!这一夜就在一片欢腾下过去了,到了次日,‘艳’阳高照,明月还在乡寺用温水洁面时,昨天留在昭余祁追捕残贼的祁琨回来了,却带来了一个不太好的消息。

原来,那支贼寇的首领带着一些亲信泅水而逃,湖中预备下的大陵县舟兵虽然抓了不少漏网之鱼,却还是放跑了几十人,一路追杀,却在那些贼人逃到湖泊南岸的秦国邬县后,只能调头而返。

“居然让那贼首给跑了!?”

赵括有些愤怒,却也有些无可奈何,率部进入秦国境内,这是会引发边境冲突甚至两国‘交’战的,那些舟兵不敢贸然行事,但对于盗贼而言却不必考虑这么多,这也是昭余祁贼人难以整治的缘故。

“不过据舟兵说,那些贼寇刚上岸,就被秦兵给抓了。”祁琨补充道,按照秦国的律法,那些盗贼估计也不会有好下场。

“邬县的秦**吏是何人?”明月随口问了一句。

“是个五百主,年纪二十有余,和马服子差不多。”祁琨也是随口一答。

“听我叔父说,似是叫……”祁琨苦思冥想,终于想起了那个五百主的名字。

“对了,他叫王翦!”

pS:第二章在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