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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特工皇妃:邪王,请宽衣 > 第一百一十七章家国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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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叫我烹茶?”

李潇玉顾盼生辉的美眸眨了眨,她知道这个名无心所说也没有这么简单。的确御兽术的人又怎么会有那么简单的代价?只是这样得失会有多少?会不会因此造成自己跟慕云昭的一些间隙?

“怎么?你不愿?你方才不还说喜欢我煮的茶吗?”

“倒也不是不愿。只是我想我并不是烹茶的材料,就连饮茶也只会问的出香味,尝得出甜味,再多了我就不知道了。这样的我,怕是你教不会的,凤公子。”

李潇玉这一句凤公子叫的名无心很受用,他放下茶杯,拿起她的茶杯,放在鼻尖轻嗅,他朱唇轻启,好听的声音隐隐带笑,“今年雨前龙井,色翠,香郁,味甘,形美。”

他就着李潇玉喝茶的地方,饮了一口,笑道:“此茶滋味甘鲜醇和,香气优雅高清,汤色碧绿清莹,叶底细嫩成朵,一旗一枪,交错相映,大有赏心悦目之享受。玉丫头,我这好好的龙井竟被你说成不识,倒也是一桩奇事,莫非你故作姿态,实则是为了拒绝我的好意?”

李潇玉感觉到四周的空气都热了起来,这个家伙就着自己喝茶的地方品茶,一点也不嫌弃茶杯上沾了自己的口水?这个该死的名无心怎么撩妹子的本事如此高,让自己竟然有了一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不过这是李潇玉第一次见到名无心板起脸来,似乎在她的眼里,这个名无心很少有发火或者变脸的模样,这一次到底是什么惹了他呢?

“我听闻玉丫头在皇家牧场上表演了一曲歌舞,似乎叫醉拳,还即兴唱了一首歌曲。我好奇,便寻了一份歌词来。”

名无心从旁边取出一卷白绢,上面用楷书标标准准的写着《男儿当自强》,那字体工整美观,让人一看更是赏心悦目。只是不知道这楷书出自谁之手,毕竟人如其字,这样中规守正的人,她倒是想人是一下。

“玉丫头,你唱的这首歌虽然通俗易懂,但是我却知道了别人所没有知道的事情,你想知道是什么吗?”

李潇玉笑了起来,拿出一个新的茶杯,自斟自饮,“哦?是什么?”

“你虽然是齐王妃,可终究是无权无势的异国郡主,这生死早就握在别人的手里,比如那场皇宫的狼祸,你不就身临其境的感受了一次吗?那种命悬一选的滋味怕是不好吧?”

名无心笑了起来,他就是让李潇玉想起来,她都经历过些什么。

“很不好,一种窒息的感觉。怎么了?与我唱的歌曲有什么相关?”

这个名无心莫非是妖孽不成?竟然能洞悉别人的心理活动?

“你的这首歌,给我一种海纳百川不择流的感觉,那是一种有容乃大的感觉。玉丫头,若是你成了一个大海会怎么样?那大海占据一方颇大的领域,这便是一方诸侯的模样。大海平时风平浪静,看上去无害,可若是怒起来,那便是海啸袭来,滚滚怒浪卷走所有一切生灵。所以陆上的百姓都害怕大海,也都敬畏大海。玉丫头,你莫非不想成为一个王妃,而是想做一方诸侯,甚至是一国之君?”

名无心的推测让李潇玉挑起了眉毛,这厮的想象力很大,但是他只说对了一半,但光就这一半足够骇人了,这得要多么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力才能看得出她的意图?

“怎么?玉丫头,我说错了吗?一个当自强的人,不敢居于人下,一定要将命运把握在手里的人,她难道不想成为一方的霸主?”

“霸主?若是为一方霸主,要保护旗下的百姓又要抵抗四周来敌,这样的霸主劳心劳力,我一个女子又何必如此跟自己过去?”

李潇玉显然在避重就轻,她不想回答这样的问题,可是名无心偏不让她逃避。

“这个世界从来都是一将功成万骨枯的,若你没有踩着别人爬上去,你又如何能在累累白骨里面求得一线生机?王者的世界都是血腥和残忍的,他们处在那个位置,唯一的选择就是撑下去,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人敬畏。但你若是堕落到了弱者的世界,即便周围充斥了所谓的脉脉温情和善意温暖,但利益冲突之时,你不一样要承受众人背叛,为了利益而尔虞我诈吗?只是这弱者的世界,即便是失败了,也不会伤及性命;而王者的世界,是要么生的荣耀,要么死得干脆。你来到这个世界一遭,难道打算鸡毛蒜皮的小事缠绕你一辈子吗?真没想过轰轰烈烈的走一遭,闯一闯吗?若你说不,我不信,你的歌让我不相信你是个安于现状的女子。”

名无心的话很真实,这就是唯方大陆社会的写照,可是她依旧无法狠得下心去做一个乱世王者,靠着血腥和战争爬到顶峰。

“我承认你的说法很对,很真实也很现实,但是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群人是傻子,他们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们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有真情实意,有永不背叛的伙伴。而我就是这群傻子里面的一个,我相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更相信人心都是肉长的,只要我肯给于对方善意,对方一定会给我善意。凤公子,你可知道有句话比一将功成万骨枯更让人动容?”

李潇玉一脸正气的模样,让在黑暗里待着许久的名无心动了心,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真心?

“什么话?”

名无心是期待的,他很想知道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他求而不得的东西。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凤公子,我不知道为什么不让我喊你名无心,非要我喊你凤公子,也许你认为你是人中龙凤,也许你觉得你是凤凰那样非干净泉水不喝,非洁净果实不吃,非梧桐不栖息的高贵之鸟,但是我却告诉你,你这样的鸟只能体会高处不胜寒的孤寂和四周想把你拉下台的阴谋。而我这种处在屐底之泥的人,却能时时刻刻感受到屠狗辈的仗义和实在,这种实在的让人放心可靠的感觉,是无法能用语言来形容的。”

李潇玉顿了顿,继续说道:“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世袭的王公贵族就都是好的,也并不是所有的野草一般的百姓就是差的。如果你不相信人,你更应该屈尊降贵去感受那些仗义却又平凡的普通百姓,他们会告诉你,什么是温暖!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也会告诉你,他们凭什么让你愿意豁出性命去守护。”

“仗义每多屠狗辈?”

名无心愣住了,这句话让他的心灵受到了震撼,这个世界上当真有这样的人吗?仗义之人多出在坊间市井吗?这些蝇营狗苟,为了蝇头小利吵嚷不休的百姓当真能为了彼此豁出性命吗?

“我看你的表情,知道你身居高位已经不知道什么叫做温情了。既然你早就忘记了人之初,性本善,那我就好好的告诉你什么叫做人之初!”

李潇玉越说越快,语气越来越严肃,“为什么市井坊间的百姓愿意参军报国?因为他们爱的人在这个国家里,他们需要靠着他们的气力来换取至亲之人的福乐安康。在军队里,国家除了给予他们赖以生存的军饷以外,还能给他们什么?荣誉吗?站在你的角度来看,什么样子的荣誉可以让他们豁出性命不要,只为了保护一个所谓的国家?一个他们没有行使权,一个他们没有决定权,一个他们不被权贵尊敬的国家?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做?”

“为什么?”,名无心的确不明白为什么。

“因为这个国家还有一个名字,那就是邦国,一邦之国!为邦国带头巾出征,成为士兵,便有了帮这个字!士兵为什么要顶起一邦之国?因为这是一个邦国的血脉荣誉,是一个邦国的集体自豪感觉。什么叫做集体自豪的感觉?你可听过一句话,叫做赳赳老岳,共赴国难,与子同袍,携子同归?你又可知道,坊间百姓最常说的是什么?那便是东岳华夏永不为奴!那是一种同仇敌忾的邦国自豪感,那是一种若是被人唾骂邦国,便会血脉沸腾,恨不得荡平一切,只为了换得一句,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这种邦国的自豪感,让他们的血脉里就继承了祖宗的意志,一种守护国家,守护邦国血脉,不被外人侵犯和凌辱的感情。这种感情,是多少钱财,多少高官利禄都无法买来的,这是与生俱来的一种邦国责任感。”

李潇玉的周身仿佛有一团火,熊熊的燃烧着,照亮了名无心的眼睛。

“名无心,你要知道这种邦国自豪感和责任感便是你所谓的升斗小民,市井百姓集体产生的,本能发出的情感。而正是这种情感,让他们在外人面前,能够放下一切,一致对外,能够牺牲一切,只为了换得东岳华夏崛起,只为了换得一个邦国被人尊敬。这种情感,便是仗义的屠狗辈给你的感觉,一种烈火燃烧都无法焚毁的,属于青春一般炽烈的感觉。而这样的民族,如何能不感动你?又如何能不让你为之震撼,发自内心的维护?”

李潇玉的这番话是名无心自小直大从未听过的话,她的这番话让他对东岳国的百姓有了新的认知,让他对原本认为是包袱累赘的百姓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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