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左哲现在穿个马甲也是个狐狸精,怎么着也该去拜访一下同类吧?
再说了,这对门对户的住个妖精,多玄啊,不把它给收拾了那还不得心惊胆战的,没准儿哪天就跑家来捣乱呢。
趁着现在马甲在身,赶紧儿的把它给揪出来暴打一顿,扁它个永世不得超生,也算是降妖除魔救苦救难,好歹也算功德一场。
想想都激动不是?
主意打定,吃完了饭放下碗,左哲招呼上小萝莉就走。
时间不多哎,看看留影镜,变身时间只剩十多个小时了,怎么着也得抓紧,这可是去打妖怪做妖精,要是有限的时间内摆不平可就惨了。
便宜老妈想要跟着去凑热闹,给左哲不客气的拒绝了,为了让她乖乖儿呆家里,还用了一点点的迷魂术。
开玩笑,又不是真的去相亲看门户,这是要做回逐妖师的老本行哎,一会儿掐起来怎么能分心照顾人啊。
谢谢的老公叫罗宾,是老马小时候的玩伴,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到山上去下套子逮狐狸啊黄鼠狼啥的,曾经和老马掐过,差点被打得连他妈都认不出来。
结婚的时候那小子觉得总算盖过了老马一头,拽得二五八万的,让老马激动得差点把他给挂了替他去洞房。
后来有了小萝莉,他和兄弟分了家,自立门户自当家,两个老人各养一个,他养的是他老妈,特爱小便宜的个欧巴桑,为着点鸡毛蒜皮的事儿经常和邻居吵架,老马是从来就没看她顺眼过。
再后来,他莫名其妙的挂了,说是什么病来着,那阵子老马正在为自己的初恋发疯,根本无暇他顾,所以是不清不楚。
现在想想觉得满灵异的,没准儿就是他小时候杀生太多,套了小狐狸惹出老狐狸报仇来着,把他给整死,把他老婆给迷死,把他房子给霸占,把他女儿给……
啧啧,儿童不宜,太聊斋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左哲倒是可以考虑和那个狐狸精打个商量,毕竟罗宾和老马掐过架好歹也算是他的敌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什么都好商量不是?
嗯,狐狸精该拐得过这弯儿吧?
“汪汪汪!呜——”
还没有进门,院子里就响起了大惊小怪的狗叫声,前面带路的小萝莉回头一笑,有点子歉然。
“姐姐慢着点,有狗,好几个呢,我先进去把它们给关起来,你等下进来哈!”
山村不比城市,没有什么打狗队,这里的狗活得挺滋润的,只是这些年耗子药泛滥成灾,为了避免误食中毒,好些人家的狗都是关在院子里还套了项圈拴了铁链子。
这种狗一般都很护家,凶得要命,一不小心咬个对牙穿,那是很正常的事儿。
听院子里的动静,绝不会少于三个狗,晕死,左哲对他关于妖气的判断产生了很大的怀疑,这院子里有可能出现狐狸精嘛?
“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能知千里外事。善蛊魅,使人迷惑失智。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
这是古代《玄中记》的记录,说的自然就是狐狸精,也就是所谓狐仙。
山里人代代相传老少皆宜的那些个聊斋里讲的狐狸精,无非也就是那种百年道行的美女狐。
这种狐狸自然不能和封神演义里那个千古艳后相比,祸国殃民倾国倾城是不可能的,大不了也就是给打柴郎报报恩,和穷书生谈谈情,再不就迷惑一下良家妇女啥的。
根本就是难登大雅之堂的野狐禅,也就只能在聊斋这种野史夜话里面厮混的份儿。
那么多年头的聊斋摆下来,狐狸精那些诸如变化、摄物、预测、媚惑之类的神通自然耳熟能详,不过那些天生的弱点却也家喻户晓。
比如,再怎么变化也有臊气,比如,经常露出狐狸尾巴什么的。
这些天生缺点中最要命的就应该是怕狗,尤其是猎狗,也就是这地方说的撵山狗,那是狐狸的天敌,只要一给遇上那就是得原形毕露,跑都得拼命的跑。
照这么说来,谢谢家里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狐狸精,至少,不会有那种传统意义上的狐狸精,除非这狐狸精和小狐狸一样,不是来自古老相传的聊斋,而是来自现代网络的yy。
小萝莉先一步关狗去了,左哲没有等她出来,自顾自的就走了进去。
狗狗而已,就算还是原来的老马也不会害怕,何况现在是小狐狸这种有暴力倾向的新生代狐狸精。
“呜——”
“黑虎!”
推开院门踏进院子,还没有走出五步,一声低沉的吼叫伴随着一声尖叫响起,随之一股恶风迎面扑来。
那架势,哪里是恶狗当道,分明就是猛虎扑食!
心头一凛间,左哲本能的动作起来,迷踪步双脚一错,千幻手以曼妙的轨迹挥出。
“蓬”的一声巨响,一条站起来比一个人还高的黑狗从左哲头上飞了过去,重重的砸在身后的门板上,然后砰然落地,险些乎就把大门给拆了。
左哲踉跄了一下差点跟着摔倒,眼珠子瞪得跟灯泡似的。
靠,今儿个算是看到妖怪了,还不是镜子里的录像,也不是附体妖变的化妖,是原生态的妖怪。
活的嘿!
那条看起来跟个小牛犊子似的黑狗,分明是一头吊睛白额的花斑大老虎!
貌似比左哲在现实世界遇到的黑虎还要猛!
左哲现在的变身要不是暴力型的小狐狸,只怕给丫的这么当头一扑就给摆平了,就算一般般的狐狸精吧,听说过狐假虎威的,还没听说过能化身武二郎醉打景阳冈来着。
看得出来,这家伙是个还没有化形的老虎精,就是说灵智已开不再是傻乎乎的笨蛋野兽,只是还不能变化人形,也不能开口说话而已。
挨了左哲当胸一掌和顺势一抓,大老虎摔了个荤七素八,好不容易摇晃着脑袋清醒过来,就看到左哲一脸古怪的瞪着它,好家伙,尾巴一夹就开溜,跑得比丧家之犬还快。
不算丢山中霸王的脸,到底小狐狸就一怪胎,人家都说虎怕群狼来着,小狐狸一狐狸精却能和群狼掐架,差点就灭了巫山血狼一族,当然比一个还没有化形的老虎厉害。
弱肉强食本来就是自然界的铁定法则,一般野兽也懂趋吉避凶恃强凌弱,何况是深具灵性不再盲目野性的妖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