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飞自我什么的,左哲倒是完全不在意。
原本很能折腾且喜欢折腾的秦真真,这些年窝在这西南小城里做个小警察,本分得不像她自己,估摸着也早就憋坏了。
疯一回醉一回放纵一把什么的,无所谓了。
她高兴就好。
还别说,她换个身份换个形象,笑起来很有味道,比那个有事没事都摆个严肃认真脸的警花有意思得多。
只是,她这么高高兴兴疯疯癫癫的放飞了自我,却是让无所不知的历史惯性,硬生生把袁紫衣已经跑偏的命运轨迹,在不经意间就给修正了。
原着里的袁紫衣,就是那么带着胡斐的衣服和秘籍跑掉的。
当然,她对那什么秘籍没兴趣,她那么做,也不过就是俏尼姑思凡不经意的撩汉罢了。
好吧,心理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结果就是袁紫衣带着胡斐的衣衫和秘籍跑掉了,而现在的秦真真,也算是走上了这条正轨。
回归正轨的袁紫衣,在原着里是没能和胡斐修成正果的,本身是尼姑的她,终归也是青灯古佛的命。
这个结果,左哲不喜欢。
“重生”前,《飞狐外传》这本书,左哲是有很大怨念的。
袁紫衣黯然离场也就罢了,程灵素香消玉殒更是悲剧,甚至就连那个马春花的死,也让左哲酸了一把鼻子。
他不喜欢悲剧,因为他的人生,本身就是一场悲剧。
他讨厌生离死别,因为他在乎的人,都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不是生离,就是死别。
现在好,算是重生了,算是有了改写命运的可能,事实上他也的确更改了身边人的命运轨迹,可是好死不死的冒出个历史惯性的自动修正,他真不想被他更改的命运,变成现实世界容错纠错的对象。
一劳永逸是不可能了,就连蝴蝶效应也是那么的无力,那该死的历史惯性,随时都可能把偏离轨迹的命运拉回去,让他所有的努力和更改,都变成容错范围内的无用功。
他自然是不会甘心不愿意认命的,还好有系统在身,“重生”的他,本身就是最大的变数。
一切都有可能。
或许,之所以“重生”,或者说是“觉醒”,就是为了改变那既定的命运轨迹,就是为了对抗那能够自动修正的历史轨迹?
或许,改变现实,可以从改变小世界开始?
改写剧情,改变经典人物的命运,就当是改变现实的铺垫,或者说是练手?
仰面朝天躺在水面载沉载浮的左哲,长长的吐了一口气,突然就觉得全身上下都充满了干劲。
重生或者觉醒以来,他一直都在随波逐流,颇有些无所适从茫然无措之感,似乎完全找不到应该努力的方向,也找不到可以确定的目标。
可现在,貌似有了方向,有了目标。
改变现实世界,就从改变现实之外的小世界开始吧。
被改变的小世界所具现的,就当是放飞了自己梦想的同人本吧,就当是他和秦真真独有的纪念吧,只要不拿出来,也不会对经典原本造成什么影响。
就像他改写了书剑同人之一代艳后的世界进程,改变的世界具现的就是《书剑同人之一代妖娆》,前者却不曾真正的消失,只是湮没在维度屏障之外的时空长河之中,现实里没人能感应到它的存在一样。
同一本,有不同的版本,同一个妖界,有不同的走向,也就只有正式面世的那个版本的,所衍生的妖界才能获得最大程度的认可。
仅此而已。
大概回想了一下《飞狐外传》的剧情,左哲很快就确定了自己需要改变命运的目标。
马春花,程灵素。
至于袁紫衣,暂时不用考虑,因为从秦真真神魂附体的时候开始,她的命运,就已经做出了改变。
左哲才不相信大长腿警花会去一辈子青灯古佛。
程灵素就不一样了,毒手药王的弟子,医道圣手,也是毒道圣手,如果不是为了胡斐那个认了她当妹妹的傻叉,根本就不会死于非命。
不过现在这个时间段,程灵素都还没有出场,暂时用不着操心的。
至于马春花,那是百胜神拳马行空的女儿,嫁给了师兄,却在定亲的第二天就糊里糊涂的和福康安结下了露水情缘。
悲剧就在那时候埋下了种子,后来的马春花死了死了,也对当年的一见倾心念念不忘,让看到那段情节的左哲大有好白菜被猪拱了的感觉。
如果当初的马春花没有遇到福康安,或者没有在那个正值心潮起伏的时候对福康安倾心,她的命运应该不会是毒酒赐死的悲凉落幕吧?
左哲躺在水面闭上了眼睛,周遭的声音渐渐消失,周遭的景物渐渐模糊,他像是在往河底渐渐下沉,又像是再往天上徐徐上升。
物质分解成能量,能量幻化为流光。
左哲就像身处时光长河,悠悠然逆流而上。
他要寻找改写命运的时空节点。
这是系统解锁的小世界,他就是这里的圣主。
按理说,他并不能随心所欲的在这个世界进行涂改,当这个世界成形之后,就已经相对独立,形成了属于它自己的规则。
作为缔造者的圣主,他拥有的只不过是超然物外的上帝视角,以及规则之内的最大自由。
他能做的,就是用上帝视角找到命运节点,用规则内的自由,在适当的时候介入,推动命运的车轮,让其偏离历史的轨迹。
就像现在,他就要逆流而上,回到胡斐的过去,用那时候的胡斐,改写某人的命运。
可是,上帝视角和最大自由,本身就是规则之外的东西,身为圣主的左哲真要破坏规则,也不过就是消耗积分的事儿。
就像他在书剑同人小世界,用水母阴姬的内力给文泰来的身体疗伤一样。
现在他要做的事儿,其实也差不多。
当左哲睁开了眼睛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是那个让俏尼姑心如鹿撞的少年侠士,而是成了一个黄黄瘦瘦的小屁孩。
那是四年前的胡斐。
那时候的胡斐,住在商家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