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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难兄难弟此时才顾不上其他的呢,连着一条狗,到一旁呱啦呱啦起来。

好在铁蛋他娘在屋子里听到动静出来了:“樱樱?咦,这是小澹?好多年没见了差点认不出来。”

“莎姐!”

铁蛋娘的娘家就在高家村隔壁的张家村,两个村子挨得很近,小时候大家都一起玩过,算得上熟悉。

所以,按理来说应该喊嫂子的,却依然按照小时候的称呼喊的莎姐。

叶婉樱才了解到,原来铁蛋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张莎,而他爹的名字,额,叫——高大松,而且还是附近几个村子闻风丧胆的老混蛋!

不过高大松虽然对外人很凶,很混,简直就不讲理,可对自己媳『妇』却宠得不行,难怪张莎当初会自愿嫁给高大松这个老混蛋!

也是,两口子过日子还有什么比男人对自己好更好的?

“进来进来坐,刚搬过来,大松也一直忙着在外做工,家里什么都还没来得及去买家具这些呢。”

张莎手脚很快,拿着围裙在两张凳子上擦了擦。

其实看得出来,这几条凳子也是他们一家人经常坐的,很干净,但张莎这样做,看得出来是很尊敬到家里的客人。

叶婉樱这次也变了称呼:“莎姐,都是自家人,别客气啊!”

本来就不脏的啊,再说,高团长和自己好像也不是那种爱计较又龟『毛』的人吧?

张莎听着这话便笑了:“行,那就不客气了。”洒脱的扔掉手里的围裙,坐在另一张小凳子上:

“小澹今天放假吗?”问。

闻言,高澹点了点头:“嗯。”

“那好,一会就在家里吃饭,等会大松就回来了,你们哥俩也好多年没见了吧?”

原本是真的不打算麻烦的,可显然,张莎这话一出,两口子根本就拒绝不了。

要说高澹曾经和村子里谁关系最好,那除了高大松这个老混蛋,可没别人的。

两人也算是打架打出来的铁杆感情,高大松小时候就很凶,很霸道,很看不惯这个突然出现在大爷爷家的孙子。

所以啊,之后两个差不多年纪的小子就经常背着大人跑到村里没人的地方打架。

谁知道这打着打着,感情就出来了。

当初高大松结婚的时候,正赶上第一次上战场,所没来得及回去参加两人的婚礼,但也是送了份子钱的。

至于两人结婚,别不知道高澹可清楚,高大松那老混蛋可从小就看上莎姐了的。

不过显然,两口子这些年过得很恩爱,很不错。

见两人答应了,张莎立马高兴的拍腿:“正好,从老家过来的时候大松在山里打了几只野兔子,今儿咱们吃风干兔肉。”

聊了一阵,叶婉樱便自主的跟着张莎到了厨房,两个算得上是妯娌的女人,相处的非常好,配合的也相得益彰,一人摘菜洗菜,另一人就开始烧火刷锅,宰兔肉!

两小家伙加上那条狗,闻到香味后便跑到厨房:“娘,做什么好吃的了?”

铁蛋比团子大了三四岁,个头已经长到张莎腰了,小脑袋直接就往锅里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