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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士说,我太坏了。

简直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坏种。

我不知道怎么告诉他,这个故事只是我臆想出来的,仅仅是有这样的想法而已,却变成了可怕的现实,是戴士帮我把这些事情变成了事实。

哥哥在雨夜中受了伤,摔在了后院的泥地里,他轻轻地拨开哥哥黏在血水里的头发,试图用手抹掉哥哥脸上的污浊,然而他无法阻止自己的手指不停地颤抖,指尖颤抖得就像触碰一个易碎的水球。

那样小心翼翼的目光我见过,在戴士第一次和我欢爱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的表情。

后来,那个看起来有点像是担忧的表情,被我划分为了开心与兴奋一类的词汇。

我和戴士站在阁楼的窗前,默默不语的看完了全程,两位主人公没有任何话,却像是已经做了许多交流。

“他们会在这里呆上最少一个星期的时间,宝贝你猜猜,只不过是一个星期的时间,这两个人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仅仅只是一个眼神的交流,就能让弟弟对哥哥的受伤画面感到兴奋,戴士的等级比我高太多了。

无处安放的手顺势撸了一把我脑后的碎发,这模样要是被小镇上的人看到,一点会觉得有些不太合适,可我爱极了这样的故事。

或许我是又一次被戴士操控了,第二天,我居然拿着一份非常完美的故事计划送到了戴士房间里。

他还是那样亲昵的摸了摸我的头,然后毫不吝啬自己的喜爱,不论是我还是我的故事。

戴士没说错,人生真是太无趣了,每一个曾经认真做神父的人都会有这种想法,我也经常在帮助别人开导疑惑时,加进自己的想法,然后用各种方式,灌注进对方的脑子里,让他们以一种“理当如此”的姿态走出教堂。

我想,我一定是一个能超过安徒生的人,至少我的故事里不仅只有快乐的结局。

傍晚18:52,黄昏的柔阳漫过走廊冰冷的窗户,浸透我脚下光洁的地板。

雨停了。

兄弟俩理应到了离开的时候,因为错过了上一个天晴,于是下一个就显得格外重要,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我甚至帮助戴士一起改变了这一对兄弟。

“我的故事好听吗?”

“好听,所以你一定是一位会流传千古的好神父,我的好孩子。”

他的手滑过我的手腕,贴着手掌插入指缝,微凉的汗水透过相贴的皮肤渗入心脏,这种主观意识的冲撞真是比什么惊喜都来的有意思。

他说:

你见过孔雀吗?公孔雀有着漂亮的羽毛和精致的身体,他们的每一寸构造都是为了吸引自己的看客,将他们变成手里的玫瑰花瓣。

可是啊,最好看的其实是它们的眼睛,乌黑并且有独特的光泽,就好像是会呼吸的黑宝石。

物以稀为贵。

在彩色的世界里,那一点微不足道的黑色反而会显得尤为珍贵,标准总是会随着某些状况发生变化,可也没有人能说出什么不对的地方来。

――所以啊,亲爱的小家伙。

――你一定要好好活着,因为没有人会不喜欢钻石,那太美了。

――就像是,普罗米修斯的眼睛。

这话是说给叶梓汐看的。

不得不承认,这是她见过最有意思的恐吓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