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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前世的性向

“Stop and wait!”少年轻声训斥身边的毛团们。

猫咪们果然都听话地停了下来,有的趴卧着,有的虎虎生威地蹲坐着,目光齐齐跟随着下楼去的主人……怎么看都是一副萌得让人尖叫的场景,可让何月夕有种身处牢笼的感觉。

在身边徘徊的,在远处蛰伏的,都是他最害怕的动物!

高瘦的少年如同救世主一般走到他身边,抱起那只正欲跃上沙发欺负客人的“虎斑”,猫咪发出“嘶嘶”的威胁声,表示不满。

少年伸手轻柔地抚摸它的脑袋,又用修长的手指挠它的下巴,虎斑猫被安抚了,但视线仍然紧盯着早就灵魂出窍的何月夕——日光下眯成两条竖缝的瞳仁儿如同毒蟒的眼睛,让他不寒而栗。

何月夕不记得自己是从什么样的惊惧中省神过来的,只知道,那群猫走了……这就够了!

自始至终,那个叫“小沐”的少年都没有和客厅里的任何人说话,何月夕和郭哲恺也好,官鸿泽和傅廷信也好,在他眼里似乎是不存在的隐形人,反之,他看那些猫的眼神,就如同看一群最亲昵的情人。

何月夕从沙发背上滑下来,浑身无力地瘫在那里,心有余悸。

那家伙……太可怕了,竟然和那么多只猫呆在同一个房间里!太可怕了,居然敢抱那么凶残的动物!

……

“居然怕猫……”

“噗。”

客厅里剩下的三个人都一脸不可思议地看向何月夕,微眯的眼神中带着显而易见的……不解、惊讶以及好笑。

“你们就没有害怕的动物吗?”何月夕满眼通红的看着他们。

三人面面相觑,郭哲恺率先道:“蛇。”

傅廷信:“我也是,黏糊糊的那种虫子,最讨厌了。”

官鸿泽似乎想了很久,才得出结论:“……没有。”

众人:“……”

何月夕:“如果刚才那些不是猫,是蛇,你们不怕嘛!”

三个人显然觉得何月夕的这个比喻不恰当,三张脸上是如出一辙的表情,都在说着:那只是猫啊,有那么可怕吗!

话题很快从猫的身上转移到了楼上那个第三个合居者身上。

“是鸿泽在国内认识的朋友,叫柏沐,他是有点怪,呵呵,不过画画画得很不错喔!”傅廷信跟好奇的郭哲恺解释。

郭哲恺:“诶?真的吗?”

官鸿泽:“嗯,小沐从小学艺术,天才者本来就有与别人不同的脾性,这个在所难免。”

何月夕弱弱地插嘴:“他养了那么多猫,你们习惯吗……”

傅廷信耸耸肩:“挺可爱的啊,反正我不反感,而且也不需要我给它们剪指甲、洗澡、梳毛……”

何月夕浑身不可遏制地抖了抖。

官鸿泽:“它们大多数时候都在柏沐的房间里。”

何月夕:“那刚才那只猫是怎么溜出来的……”

官鸿泽:“王羲之是比较调皮,它大概是从小沐房间的阳台跳到廷信的阳台,然后跟着我们从廷信房间里出来的。”傅廷信的房间和柏沐的房间是挨着的。

“王羲之?”郭哲恺问,“是书法家王羲之?”

傅廷信笑道:“嗯,柏沐说那只虎斑猫的花纹,很像书法字啊。”

郭哲恺:“……”

官鸿泽:“他给猫取名都是叫书法家或者艺术家的名字,还有梵高、米开朗基罗、拉斐尔、达芬奇。”

何月夕:“……”那家伙到底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

***

连续一个月,叶禹凡都自觉地做和英语相关的练习。照相式记忆并不是万能的,它仅适用于在短时间内记住一篇短文的内容或者一张图片,但是如果想要有效的吸取消化,还是需要反复的练习。

就像你记住了一个场景,但想要把这个场景画出来却并不容易。

在他近乎严酷的自我要求下,外语水平飞速提高,平日里和安妮、乔伊他们交流,也没有初来时那般磕磕绊绊。

沟通上的顺畅让叶禹凡和几个舍友的关系也好了了许多,有时一起在厨房里烧个水烤个披萨,便能聊上好一会儿。

公寓里的几个人都不会下厨做饭,但厨房里的工具却是天天在用,尤其是微波炉和烤箱,超市有卖各种速冻的成品食物,买回来热一热就能吃。

叶禹凡会了用烤箱烤个面包片儿啥的,西里的消费虽高,但面包、牛奶、意面、薯条之类的基本食品却非常便宜。

两布罗能买一大袋切片面包,放在面包机里一烤,抹上黄油、果酱,入口外酥内软,香味十足。但不管这些东西再怎么好吃,再怎么能果腹,叶禹凡还是想念米饭的味道。

四个人里,乔伊还算有点烹饪技术,一开始还沾沾自喜地告诉大伙儿自己会煮面,结果弄了半天,叶禹凡才知道他所谓的“煮面条”就比方便面多了一个步骤:把硬邦邦的面条放在沸水里煮软了,然后再捞出来倒一点儿随处能买到的意大利面酱,搅拌搅拌就能吃了——连鸡蛋和火腿肠都没有!

……

在长期的心理饥饿下,叶禹凡咬牙在当地超市买了一台电饭锅,他虽不会做饭,但把生米煮熟还是会的。

煮完饭,叶禹凡在上面倒了点儿意大利面酱……呵呵,如果做饭也能算是一门艺术的话,自己也算是有天赋的吧,叶禹凡想。

安妮见了叶禹凡的“作品”,心血来潮也想煮一次,借了叶禹凡的电饭锅,自作聪明地把米倒进锅里,煮了半天,直到焦味出来了,才发现大事不好!

叶禹凡黑着脸刷了半天才把他的宝贝电饭锅给刷干净,看安妮一脸内疚地站在边上不断道歉,又没了脾气……

“要加水煮!不能干煮!”叶禹凡演示了一遍,半个小时后打开锅盖,喷香的米饭躺在里头,一颗颗圆润饱满,安妮像是见了什么魔术,震惊地问叶禹凡:“那些水去哪里了?”

叶禹凡:“……”

这不能怪她,这个金发姑娘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不知道怎么煮米饭很正常。

同住在学生公寓里的几个人中,杰瑞最大,但自从报到后叶禹凡就很少看见他,据乔伊说,他出去拍照了。

这个“出去”是去全国各地到处拍照,有时候甚至是深山野林从未有人涉足的地方——专业的摄影系的学生就是如此,他们有的甚至一年才回学校几次,只是来了交份作业,听杰瑞自己说,很多摄影系的学生本身还是一些大型媒体的工作者,工作之余顺便来学一下课程。

叶禹凡他:“既然你回来的次数那么少,为什么还要住宿舍?住旅馆不是更省钱?”

杰瑞回答他:“你知道,有一个宿舍,总有一种家的感觉。”

不久后,安妮也和杰瑞一样开始神出鬼没了,她不是忙专业,而是去谈恋爱了,这个漂亮的姑娘一开学就收到无数爱慕者的追求。

对他们来说,在社交文化开放的西方,交朋友就像买新衣服一样简单。

连二十二岁的乔伊,从十三岁开荤至今,都已经交过七八个恋爱对象了,其中还有一个同性!当他得知今年已经十六足岁的叶禹凡还没有谈过一次恋爱时,震惊地长大了嘴巴,不过他震惊的不是叶禹凡没谈过恋爱,而是他的年纪——“你居然十六岁了!我刚看见你时还以为你才十三、四岁!”

“。。。”所以说,一开始乔伊口中的“你真可爱(cute)”就是这个意思么?

“你和同j□j往过?”叶禹凡的关注点在这里。

乔伊说:“是啊,你不反感吧?我知道有很多东方人不能理解。”

叶禹凡垂眼道:“不会。你的那个对象……是什么样的?”

提起自己的同性男友,乔伊就兴奋了:“噢噢,你不知道,他实在是太美了,他和我所有交往过的女朋友,都不一样,他就如同活着的阿多尼斯……那硬朗的肌肉,俊朗的面容……”他眉飞色舞地向叶禹凡诉说着,“真的,我第一次见到他,就被他吸引了。”

听乔伊的描述,那个男生的美,是一种无关性别的美,就像一个拥有九头身身材的男人,和一个拥有黄金比例脸的女人,这种美的尺度是公认的,而非“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美。

学艺术的人很容易被天然的美所迷惑,当那种美对人的刺激超过了世俗伦理的拘束,乔伊就一秒弯了,“我想亲他,抱他,抚摸他的身体,我庆幸他不是神,而是一个人类,所以我想对他做的一切并非亵渎,而是渴望……我追求他,我说能让他快乐,他答应了。”

“后来呢?”叶禹凡问。

“我们在一起一段时间,大概有两个月吧,他的身体满足了我的渴望和需求,后来他有了新的目标,我们就分开了。”

叶禹凡:“……”

乔伊露出怀念的神色:“虽然很舍不得,但他在那方面非常强势,我也因难以忍受产生过分开的念头。”

等等,强势?叶禹凡惊讶地脱口而出:“你在床上的时候是在下方?”问完叶禹凡才发现自己的失言,尴尬地道歉:“Sorry。”

乔伊却无所谓,坦然道:“哦不,我们没有确定的上下之分,但是我在下面的时候多一点,因为他被进入时会很疼,我却还好。”

叶禹凡彻底无语了。

来到A国后,叶禹凡也对“同性恋”有了更深的认知,一方面是受异国文化的熏陶,另一方面也是对自身的好奇。

他至今都还不敢相信自己的前世是同性恋,和一个男人在床上自如地滚床单,那种刺激的如电流过身般的感觉,穿越时空的限制、突破记忆的阻隔直击感官,如身临其境。

而这一世,像乔伊所说的那种“看一眼就再也忘不了”的触动,只有两个人。

第一个,是在冬日的河畔,把他拉离冰窟的人——焦急迫切地神情、眼眸中毫不掩饰的关怀、和绝对的自信的气场,在那一瞬间就莫名地融化了自己的心,叶禹凡到现在都无法忘记。

第二个,是那日在飞往卡特飞机上遇到的人,尽管只有一面之缘,对方也如绅士一样对自己表达了关心,但那个人却让自己发自内心地反感、抵触、恐惧……这种负面的情绪仿佛是与生俱来的。

头等舱、富家子弟——就因为他的威胁感,让叶禹凡本能地把那一个群体的人全部划入了自己谨慎交际的范围。

作者有话要说:可即使如此,叶禹凡还是会时不时地想,那个人到底是谁?

难不成……是和自己的前世有关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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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阿多尼斯,希腊神话中出名的美男子,有俊美精致的五官,令维纳斯为之倾倒,又为植物神。

PS,晚上有第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