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想起来,她哪里是要淹死它,她根本是想把它藏在水缸里不被人发现罢了!
他只是出来制止她,倒被强安上一个救世主的名头,从此成了野蛮兔子的寄主!
起初他看到那只兔子红红的眼睛中闪动着的晶莹的泪花,未免心疼。
心想着不过就是养只兔子,小小的,吃的也不多,应该不会占他过多的时间和空间。
也就没有拒绝,这就认下了。
哪知,他竟是自愿跳下了一个大坑!
他终于是知道一个道理:唯女子和小东西难养也。
那只兔子的嘴可真叼啊,第一天就跟他摆谱,嫌弃他给的食物。
必须要吃带露珠的新鲜青草,还要洗得干干净净,一丝灰尘一点枯草都不能有。
否则,给他一个傲娇的背影。
更绝的是,它不喝凉水,无论池水还是井水它一滴都不沾。
不沾就算了,他也不怕它渴死。
实在渴极了,他倒是想看看它爱喝不喝。
最终,当然以兔子的败北收场。
已经喂了两天凉水,兔子都对他爱理不理的,陌瑾干脆也就没有理会它了。
比那两个女魔头还难伺候。
哪知道前几天,轻歌特地送来一小碗萝卜骨头。
他以为她良心发现,要补偿他呢。
尽管他不喜欢吃胡萝卜,但这样的优待可是难得,怎么能不尝尝呢?
他端起肉汤不情不愿地正要喝,却被轻歌一把夺过去。
她还理所当然地插着腰向他解释道,“我们家黑子喝惯了泉水,要是没有泉水,就只喝煮开了的井水或者……萝卜排骨汤。陌黑子,你记住咯!”
陌瑾当场呆住,简直匪夷所思。
他长到十六岁,第一次见到如此跋扈的公主。
这样嚣张的丫鬟。
还有......那么难伺候的兔子!
沐公主肯下嫁大哥,让爹受宠若惊,右相府百年门楣终被其光耀。
陌瑾却觉得,这根本是瘟神进了家门,想送都送不走了!
一只兔子都那么娇惯,何况是人?
沐公主进来以后,这边鸡飞,那边狗跳。
远远看见她走来,全部避之唯恐不及。
以后的日子,恐怕还有他们受的!
望着那远去的车辆,他心中产生了一个邪恶的想法。
既然轻歌那个泼妇不在府里,他打定了主意要好好饿一饿那只胖兔子。
带露珠的青草是吧?没有!
只喝泉水是吧?
只喝骨头汤是吧?
那就慢慢渴着吧!
明明是白兔子偏要叫“黑子”,作吧!
看你以后还敢不敢这么神气。
他愤愤地甩袖,往门内走。
刚走回西厢,就听到他身边的小厮老远就兴奋地大喊:“四公子!四公子!中了!中了!”
“什么?”心情还未改善过来的陌瑾皱眉,“什么中了?”
小厮跑到他的面前,边弓着腰喘气,边道:“公子中……中了礼闱头名!礼部的官员来……来府里报喜来了!相爷让公子你快……快去前厅呢!”
陌瑾心上一喜,仰起头,头发黑玉般有淡淡的光泽,脖颈处的肌肤细致如美瓷。
阳光下,他的肌肤美得就像院子里的樱花,眼睛亮起来,越发像眼珠像乌黑的玛瑙。
他亢奋地用右拳击左掌,声音也变得欢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