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杨夜的担忧
“青云剑法,剑法青云,行云流水,却又如白驹过隙,欲修青云剑,先修云中心……”
将记载着青云剑法的玉简重新收入了储物袋之中,杨夜却是缓缓的摇了摇头。
这青云剑法的珍贵程度,已经不用他多说了。
要知道,青剑宗作为南域实力强大以战斗为主的大宗,对于被选中的修士有着十分严格的要求和标准。
就是其中最最简单最最入门的杂役弟子,都有着十几道的考核,才能够通过。
毕竟杂役弟子,才有可能进入外门之中。
而仅仅进入外门也是远远不够的,依旧有着很长的路要走。
只有当外门弟子通过重重考验,进入内门之后,才有机会获得这卷青云剑法的修炼玉简。
由此可见,这卷青云剑法的玉简,是多么的宝贵了。
天下无数无数修仙家族或者散修,一个个拼了命的就想把自家的宗门弟子往这青剑宗的宗门之中送去,为的就是这么一卷青云剑法。
没有其他的原因,因为青剑宗的剑修,代表了……强大!
同等修为,剑修的实力一般都会强出其他修士许多,这自然吸引了南域不少人。
不过青剑宗恐怖的考核率,还是令不少人在这一过程之中败下阵来的。
只不过这卷无数人垂涎已久的青云剑法,对于杨夜却是用处不大了。
杨夜虽然已经是结丹境修士了,但是却并没有使用任何法宝的习惯。
一般来讲,结丹境修士能够使用法宝的,都已早早的就换上了法宝,只有那些没有办法的结丹境修士,才会退而求其次的使用上品灵器来作战。
不过其中差别十分巨大,一个手里拿着法宝的结丹境修士,就是一个人打三个手里拿着灵器的结丹境修士都是绰绰有余的。
只是杨夜这里却是有点特殊。
他的战斗方式是蛮熊变加千炼玄骨符,那是完全依靠肉身来攻击的,根本连灵器都不需要。
就算最得心应手的一件,可能还是他储物袋内的那把修罗斩影刀了。
修罗斩影刀虽然暂时只能算作上品灵器,但是它能够发挥出来的能力,却是丝毫不比法宝低上半点的。
因为最基本的,就是杨夜还不知道,这件上品灵器一下子能够散发出来的杀气目光的数量,最多能够达到多少!
还有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件上品灵器,是杨夜到现在为止接触的那么多兵器当中,最最容易诞生出……器灵的一件宝贝!
一旦一件灵器或者法宝能够诞生出器灵,那它的存在价值将会至少提升百倍!
杨夜这里虽然仅仅是结丹境初期的修为,但是死在杨夜手上的结丹境修士却是已经不在少数了。
其中虽然大部分结丹境修士用的都是上品灵器,但也偶尔有几位用的是下品的法宝。
这些下品法宝每一件拿出去,都是可以轻轻松松卖出几百万灵石的高价的,但是没有一件是杨夜趁手能用的。
因为就连杨夜最最看重的修罗斩影刀,杨夜也是几乎没有用它直接砍别人,而是仅仅利用它的杀气目光罢了。
因为之前与那个天外修士廖修文纠缠了不少的时间。
杨夜为了谨防被人注意,也是接下来毫不犹豫的拿出了那根神奇的修长白羽,全力飞行了起来。
毕竟现在整个南域想要盯着尉迟顺的人不少,杨夜自然也是要尽快离开这里了。
不过杨夜也是尽快提升速度罢了,并没有使用血遁云这种对身体有消耗和负担的逃命秘术……
……
三天后。
一片荒芜的土地之上,出现了一个黑色的身影。
“差不多……就是这里了,不过……似乎和地图上面的描绘……有点差异呀……”
手中拿着玄土谷宗门地图的杨夜,望着身下的这片大地,眼神之中有着一部分的疑惑的存在。
根据玄土谷的地图记载,此地虽然荒芜,可也不该荒芜成这个样子啊。
别说什么树木了,就是杂草都少得可怜,这明显就是被修士刻意清扫过的样子。
虽然想到了某种可能,但是杨夜并没有任何的惧怕,确定了目标地点之后,一鼓作气就直接朝下方冲了过去!
当杨夜的双脚刚刚站在地面上的那一刻,几乎是瞬间的事情。
一条无比巨大的狂蟒就破土而起,蛇嘴大张,大有要一口吞了杨夜果腹的意思!
狂蟒不仅身材庞大无比,气息更是已经拥有了可怕的结丹境修为!
结丹境的妖兽与修士不同,战斗的时候更加的肆无忌惮和狂躁,同等修为之下,结丹境修士几乎很少会去选择一对一的面对一只结丹境的妖兽。
杨夜却是毫无惧意,望着巨大的蛇嘴一动不动。
他自然不是被吓傻了。
而是……
一道紫色的影子,代替杨夜,直接钻入了狂蟒的嘴中!
与其说是钻入,倒不如说是……冲入嘴中!
而就在下一刻,在狂蟒凄厉的一声痛苦嚎叫之中,一道紫色的影子,就已经从狂蟒的身体之上砰的一声破开而出了!
因为紫色的身影太过庞大,狂蟒的身体直接被炸开了一大块,如同要断掉!
这道紫色的影子,自然就是杨夜的紫孽。
紫孽之前故意冲入蛇嘴之中,然后从巨蛇的身体之上冲出,就是为了给予狂蟒重伤!
此时狂蟒虽然奄奄一息,却还没有死透,但却更加激发起了紫孽的凶性!
紫孽怒吼一声,直接整个身体变大,两只手一抓,竟然直接就抱着这条狂蟒啃咬了起来!
癫狂的紫孽,竟然在吃一只还算活着的巨蟒!
紫孽的身形此时无比庞大,双手紧紧攥着巨蛇的身影,就如同顶天立地一般的宏伟,十分的壮观。
不过杨夜却是看着紫孽的身影,眼神之中有一股担忧神色的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