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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科幻小说 > 快穿:救命,男主全都崩坏了! > 第七百三十五章 嗷,我不好吃!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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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五章 嗷,我不好吃!19

等走出那屋子,苏糖后知后觉地想到了一件事。

莱斯他是怎么进来的?

这个疑惑并未持续太久,当他抱着她来到庭院时,那一瞬,她怔住了。

满地猩红,刺的她视线都有些模糊了,地面几乎无一处放脚之地,血腥恶臭扑面而言,激得她阵阵反胃。

很好,果然是95%的黑化男主!

莱斯感受着怀中小家伙的轻颤,嘴角勾起一丝愉悦的弧度,“糖糖害怕了?”

苏糖这会儿若是抬头,她便能看到这家伙湛蓝色的瞳孔,纤细竖长,正撒发着妖异的光芒。

不过,这会儿的苏糖都快恶心吐了,她用爪子捂住自己的鼻腔,可那血腥恶臭简直无孔不入,她连续打了几个干呕,到最后,眼泪都逼出来了。

“先离开这!”

这不是害怕的问题,而是要吐了!

然而,莱斯却是闲庭信步,如在逛自家后花园一般,再次开口,“糖糖还没回答我呢。”

苏糖一点都不想回答,她想离开这里,可她若是跳下去,势必会弄脏她漂亮又雪白的兔毛。

“不怕。”

她是真的不怕,这种程度,顶多就是血腥,还不至于让她害怕,不过就是感叹他手段,不愧是食肉系,够凶残的啊。特别是最中间那一具断了手脚的尸体,勉强还能看清那身上的衣服,若没猜错,那应该是城主的服饰,不过现在,那衣服的主人已被开膛破肚,四肢斩断,死状难看。

兔子这种白白软软,一看就很胆小的生物,加之苏糖先前因反胃,眼睛也通红地像是挂着泪水,整一个孱弱又无助的小动物。

所以,她说不怕,莱斯一点儿也不信。

不过,知道怕就好。

苏糖已经回答完毕,见他迟迟不愿离开,不由催促道:“莱斯,我们还不离开吗?”

自是要离开的,不过离开之前,他还有一件事要做。

小城的城主非常会享受,这不,偌大的城主府内居然还有温泉。

当苏糖看到温泉的那一刻,整只小兔兔都是懵逼的。

不是,这只凶兽这么讲究,杀完人还要焚香沐浴?

温泉水没入耳鼻那一刻,苏糖下意识地反抗了起来,小短腿扑腾地厉害,一边还不忘咆哮,“嗷!莱斯,你干嘛!你想淹死我吗?!”

莱斯抹了把溅了一脸水的脸,非常认真地思考了一下她的问题。

最后发现,暂时还是舍不得将她宰了,毕竟,这是他头一回对兽人产生了那么一点兴致。

“有我在,不会死。”

苏糖被捞起来的时候,没忍住,直接翻了个白眼。

就是因为有你在才危险啊!

苏糖一开始以为泡温泉的是这位主,直到后来,她都快被搓的卡秃噜皮了,她才猛地惊醒,这他娘的是给她洗啊!

“莱斯!我说莱斯!你给我住手!我的兔毛都快被你揪下来了!”

“疼啊!”

“莱斯!你给老子停手!”

好说歹说,到最后,努而咆哮,然而,某人却只轻描淡写了两个字,“脏了。”

苏糖:???

脏尼玛!

苏糖那叫一个生气,可实力面前,她只能被无情碾压,到最后,莱斯将她捞起来时,她连一只爪子都懒得动了。

疼,全身都疼,她感觉那只臭狮子恨不得连着她骨血内脏都全部清洗一遍。

她生无可恋地窝在他怀里,到最后,兔毛终于晾干了,这才幽幽道:“莱斯,你生气什么?”

将她身上其他垃圾的气味都清洗干净了,莱斯心情不错,有一下没一下的摸着她圆润润的小脑壳,“没有生气。”

听听这话,这是兽人能说的吗?

他是不是以为她sa!

还没生气,这都快气的突破兽界,破碎虚空了!

苏糖都懒得跟他争,张嘴就往他手上用力一咬,完了,才轻飘飘道:“可我生气了。”语毕,又再次加重语气,“非常生气的那种。”

莱斯盯着手上的伤口,接着却是笑了,“咬轻了。”

苏糖:???

莱斯,“咬出一个疤,便是盖章了。这样,我就是你的了。”

苏糖震惊了,她看着莱斯,满目不可思议。

这话,有点骚了啊。

不过没关系,她是骚话终结者,当时便道:“咬个疤算什么,下次,老子把你手咬断!”

***

城主府被屠,这在小城简直就是惊天大新闻,再加上达伦王子也差点遇害,一时间,整个小城都人心惶惶。

兹事体大,最后,由北域最大的城主,马奎斯城主彻查此事。

既是彻查,自是要亲自过来,何况王子还在这里,更是要加派人手,进行保护。

至于另一边,莱斯则带着小兔叽,骑马直接离开了小城。

因是偏远小城,距离下一个城镇的距离相对远一些,而越是荒僻偏远的地方,乱也也越多,这不,他们还没走多远,回头还能隐隐看到小城的模样呢,就被一袭马贼给团团围住了。

马贼们骑着马,手持大刀,一个个那叫长得一个凶神恶煞。

苏糖窝在莱斯身上,稍稍动了一下,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接着大大地打了个哈欠,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

没办法,她背后可是男主,死谁都不可能弄死他啊。

为首的马贼应该对他们有所了解,这不,先看了眼莱斯,接着目光就死死盯向了苏糖。

“就是这只兔子?”

旁边的小喽啰立刻谄媚搭话,“老大,就是这只兔子,您看,是不是很可爱,这要是带走,丢到黑市去卖,一定能大卖的。”

为首的马贼嫌弃地啧了一声,似乎对苏糖这只小兔叽并无太多好感,反倒对莱斯更有兴趣。

“也就那些贵族老爷,否则换了我,这么弱的兔子,连我一拳头都吃不住,养着干什么?倒是这一旁的雄兽,丢到黑市当奴隶卖,想来,识货的会更多。”

“老大就是英明!对了老大,我最近听说西澳那弄了个斗角场,就是需要他们这样的雄性,要不,我们卖去哪里?”

“对,我倒忘了,比起奴隶,斗角场那边更缺货。走,分开绑起来,兔子卖黑市当宠物,至于这只雄兽,卖去斗角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