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水的闺蜜叫作林可心,是她大学时候的同学,室友。
而她的未婚夫则是同校的一名学长,叫作陈嘉士,也是学医的,后来去了大洋彼岸,同样在美国攻读博士学位。
事情也很简单,三个人都去了美国,林可心跟陈嘉士混到了一起,现在修成正果了。
“果然是狗血一般的剧情啊!”
林萧听李秋水讲完她跟闺蜜以及前男友之间的事情之后,就不由得有些感慨地说道,“看起来,狗血剧其实还是有一定的社会基础的,我不应该那么鄙视它们的作者。”
不过林萧就有点儿好奇,“可是他们两个人成双成对也就罢了,华夏这么大,到哪里去不行,怎么偏偏回来找你嘚瑟?这个就有点儿那啥了吧?”
林萧的想法很简单,既然三个人之间是那样的关系,那么作为闺蜜,你挖了人家的墙角,好歹也低调一点儿吧?
公然带着墙角来找李秋水显摆,这种态度值得鼓励吗?显然是有点儿不近人情的,换一句话来说,就是有点儿不知好歹。
小人行径啊!
“我不清楚他们为什么回来。”李秋水对此似乎也有点儿不明白,只是本能地会觉得心里面不大舒服,“听别的同学提起过,说他们后来双双就职于一家大型的医药企业,似乎过得不错,之后就再也没有什么消息。”
不过林可心直接就找上了她,表示要见个面,作为地主,李秋水也没有拒绝,否则的话,倒是显得自己有点儿小肚鸡肠了。
“你们有多久没有联系了?”林萧忽然问道。
“总有七八年了吧,去了美国之后就分开了。”李秋水回答道。
林萧听了,就点了点头,心说看起来这件事情,并不是很单纯。
七八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了。
“他们是喜欢炫耀的人吗?”林萧又问道。
“至少以前不是。”李秋水非常肯定地表示道。
如果说是以前的林萧,或许会认为这是电视里面的剧情,林可心跟未婚夫日子过得不错,回国来炫耀一番。
但是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实际上有这种想法的人很多,但是真正表现出来的就极少了,更不要说林可心和陈嘉士两人后来都拿到了医学博士学位,同时还就职于一家大型的美国医药企业。
这样的人物,或者目的性非常明确,功利心比较重,但是要他们做出这么无聊的举动来,就不大可能。
所以,林萧思前想后,就觉得这两人回国拜访李秋水,一定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不可能只是为了叙旧那么简单。
李秋水给出的答案,也跟他的猜测基本上一致,这就更加坚定了林萧的推测。
“你的意思是,我帮你挡一下?”林萧看着李秋水,有些谨慎地询问道。
“嗯。”李秋水苦笑了一下,叹了口气,然后轻轻地对林萧说道,“总不能让他们看到,我现在还是一个剩女吧,那多难为情?”
林萧听了,不由得莞尔一笑,心说美女院长虽然强势,其实从本质上来讲,依然是一个女人,也是要面子的。
只要是女人,就不可能不在乎面子问题,正所谓输人不输阵,更何况是勾搭了前男友的前闺蜜出现,岂能不严阵以待?
“这事儿我帮你顶了。”林萧答应得比较痛快,毕竟是李秋水比较挠头的时候,讲太多的条件,只会给人一种趁人之危的感觉,“不过,人家也都是混成了精的人物,未必就看不出破绽来。”
“哦?”李秋水看了林萧一眼,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比如说现在,你跟我相对而坐,这就有点儿不合情理嘛。”林萧指了指她,又指了指自己的位置,“这样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是热恋之中的情侣。”
“你说的话,也有些道理。”李秋水想了一下,就点头承认道,“不过,我要是坐过去,金子怎么办?让它先离开吗?”
金子现在就坐在林萧的身旁,张着嘴巴,伸着鲜红的小舌头,认真地看着那个ipad上面的菜谱,有些入神。
李秋水毫不怀疑,要是此时把金子赶走的话,它一定会非常生气。
还没有吃到烤肉也就罢了,难道看一看图片,来个画饼充饥都不行么?金子要是会说话,一定会强烈反抗的。
“给它在旁边儿,加一把椅子就行了。”林萧将金子连着椅子挪到了一边儿,然后让服务生搬了一把椅子放过来。
李秋水看了一下,就拿着自己的手包,坐了过来,跟林萧并排坐在一起。
“你这个距离也有点儿疏远感,应该靠近一点儿。”林萧指点她道,“情侣嘛,不时地亲近一下也是必须的,如果表演到位一些的话,偶尔笑着趴在我的肩头,那样才算是成功。”
“趴在肩头……感觉有点儿做不出来啊……”李秋水听了,就有点儿迟疑地表示道。
“也行,看你自己感觉如何了,我就是提供一个建议而已。”林萧笑着点头回答道,“好歹被你拉过来当一次挡箭牌,要是被人戳穿了,岂不是说我的表演不到位啊?你知道的,我这个人一向追求完美,任何事情都希望做到最后,这样的事情自然也不例外。”
“没看出来。”李秋水看了看林萧,摇头表示道。
其实,李秋水暗地里想了想,如果单从医学方面来看的话,林萧还真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呢,毕竟他的那些治疗手段,堪称人间奇迹,别的人很难或者几乎无法重现。
金子听到了他们的笑声,就有些疑惑地抬起头来,看了看林萧,又看了看李秋水,有些疑惑的样子。
以金子现在的智商和情商,确实很难理解他们为什么会突然发笑。
作为一只小豹子,它并不懂得如何发笑,以及为何发笑。
两个人在菜谱上面点了几个菜之后,就等到了林可心和陈嘉士。
不得不说,林可心和陈嘉士两个人,作为李秋水的前闺蜜和前男友,长得还是很对得起观众的,可谓是一表人才,虽然不能说美得冒泡,但也足以秒杀大部分观众。
“这是我朋友林萧,这两位是我校友,林可心,陈嘉士。”李秋水很淡定地将两个人跟林萧做了介绍。
在林可心和陈嘉士出现之前,李秋水还担心自己有点儿镇不住场子,会有什么情绪波动什么的,但是直到他们出现在酒店之后,李秋水就忽然发现,自己对他们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太明显的感觉了,只是有点儿感慨而已,感概自己的青春年华,在美国留学的那些年月。
虽然之前花费了很多苦功,但是现在做的工作,其实跟以前就没有多少沾边儿的,医院的管理工作更多的是在扯皮,而不是搞一些有建设性的事情。
若非是遇到了林萧这个不按照牌理出牌的家伙,闹出这么多的事情来,或者自己在碧水一院的生活,就是古井无波的那一种吧?
想到这里,李秋水不由得摇了摇头,让自己从回忆当中摆脱出来。
“林先生看上去,很面嫩啊。”林可心对于自己这个本家,倒是有些好奇,她的眼睛一直在林萧的身上转悠。
看得出来,林萧确实长得很年轻,但是气质却又比较成熟,一时之间,倒是看不出来他究竟有多大。
尤其是林萧身上的衣服,就让她感到大为皱眉。
今天林萧过来的时候,穿了一件阿玛尼的上衣,一条阿迪的裤子,脚上却是耐克的鞋子,让人觉得有些不伦不类。
大哥,你穿衣服有点儿品位好不好,既然是正装,那就统一品牌好了,这么样的装扮算什么,混搭啊?
想到这里,林可心就忍不住想要奚落林萧两句,“林先生,人家都说,穷耐克,富阿迪,流氓一身阿玛尼,可是你这一身儿,都占全了,真让人无从判断,你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了。”
“哈哈,林小姐这话就说得有点儿武断了。”林萧的肚子里面货色多着呢,听了林可心的话,顿时就打了个哈哈道,“孔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靠衣着打扮来判断一个人的品性,我可不觉得就有多么靠谱儿。再说了,我是什么样的人,自己都不清楚,又怎么可能靠穿什么衣服就看得出来?那样的话,岂不是说买衣服的都成了算命先生了?你说是不是呢?”
林可心听了林萧的话,顿时觉得这小子不大好对付,脑子滑的很,偏偏是扣着自己的说法,一路笑里藏刀地反攻回来,让她顿时觉得无从说起。
“林先生在哪里高就?”恰在此时,林可心的未婚夫陈嘉士就开口了,替她解决了尴尬的处境。
李秋水听了,顿时眉头一蹙。
很显然,陈嘉士这一问,并不是那么简单,既然她刚从都说了跟林萧是同行儿的话,那么林萧自然不可能不是医生。
可是作为医生的话,在碧水市里面,又有几个人的职位,比得过她李秋水呢?
答案是没有人能够比得过她。
那么陈嘉士的这个问题,就显得有些别有用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