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家住昆仑山的无极剑域,别人都叫他丑奴儿。”红袍人飘身离去,方浩再看向天边时,哪里有一个人影。
若不是无名指上的乾坤戒指真的不见了,他或许还会把这当作一场梦。
“丑奴儿,好诡异的名字,今天真是诡异的一天。”方浩嘀咕着,右脚朝地面狠狠一踢,黄沙四扬,一位正在前方疾行的高大男子被黄沙当成了靶子,正中十环。
“谁敢偷袭我?”高大男子蹩脚的九州口音让场面有些滑稽,不过在其转身看向方浩后,眼神中的凶光倒是尽数收敛。
“这是谁家的小弟弟,怎么迷路了吗?来,哥哥带你去前面的传送塔。”
先前方浩恍惚看见的乳白色的塔便是九州的四大发明之一——传送塔。它极大的缩短了两个地方的距离以及修士来回奔波的时间,曾被剑天子誉为四大发明中最伟大的发明。
不过由于造价极高,并不能够得到普及,不然它一定是世间最伟大的发明。
方浩正是需要前往传送塔,乘坐传送阵,然后到大风城,去见见他的老子。不过,高大男子的出现让方浩有些措手不及。对方脸上密密麻麻的胡须,让方浩对眼前之人的身份有了些许怀疑。
在他的印象中,哥哥绝不会是这种不修边幅的人。方汤自从被方羽收养以来,兢兢业业,劳苦功高,十三岁便徒手撕裂了为祸乡里的猛虎,十五岁更是降服了朝歌城内一口千年古井的恶蛟龙,十八岁时,他的弟弟也是弃恶从善,方家的名声才稍有好转。
不过,这些都是杯水车薪。一个家族早就被定在了耻辱柱上,先前迫于方羽的凶名和方家的权倾朝野,才无人敢对方家说三道四。不过,随着树倒猢狲散,便是墙倒众人推,在大秦迈入和平发展的十年里,这位大秦战神便不再被庙堂,被江湖需要。
方家的覆灭与其说是顷刻之间,倒不如说是慢慢土崩瓦解。方浩已经不再像当初那般懵懂,千牛卫与金吾卫中肯定有大问题,毕竟这些人才可都是从父亲的军帐中抽出去的,怎么可能对方家毫无一点惋惜,对廖叔痛下杀手。
或许,眼前这个男人可以给他一个答案。方家的覆灭,他需要一个答案。生而为人,便是找寻各个答案的过程。
“您可是方汤殿下?您的威名,小子仰慕已久,只是一直没有亲眼见到,甚是可惜。今日得偿夙愿,不知道方汤殿下,可否愿意为在下签个名字。”
方浩现在易容的是金元的样子,哪怕对方是真的方羽,也是极难辨认。如果是假的方羽,更是不可能认出他的身份。
至于这个签名,则是他之前与老板娘关于追星这个问题上曾有过一番促膝长谈。老板娘的遗憾便是没有得到方羽的亲笔签名照,抱憾终生。
“签在这里好了。”方浩撕下一截衣袖,递到高大男子的身前。只见高大男子以指为笔,以气为墨,在衣袖上写下了方汤两个大字。
方浩小心翼翼地收好衣袖,看向方羽的眼神,已经十分坚定了。如此潦草的字迹,如此可笑的声音,除了自己的大哥外,不会有第二个人了,只是这络腮胡让他有些小小疑惑,不过也是旋即打消了。
“烦请殿下带路,小子我初来乍到,还真的是迷路了。”
方汤炯炯有神的双眼正在打量着方浩,对于方浩的话语,他似信非信,毕竟这里可是有着不少的猫腻。搞不好就是这家伙为了让自己给他签名,特意踢起的黄沙。若是如此,那可真是太让人生气了。
“殿下干嘛这样看我,小子我自幼胆小,只怕要被殿下吓破胆子。”方浩似乎显得十分畏惧,他并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方家在铁证如山面前只能乖乖伏法。这些证据肯定是有内鬼,除了父亲之外,谁也不能相信。
况且方汤自毁前程,从东夷起兵反叛,追随父亲。父亲只是他的养父,哪里会有如此深的情谊,只怕。
方浩越想越渗人,只好暂且将这些想法埋在心底,免得被方汤看出。等到了大风城,再问父亲也不急。
“我听你说话的声音和我的一位故人十分想象,只是四年不曾见面,或许早就不一样了吧。”
“大人可是说小人的声音像方浩殿下?”
“正是。你可知他进来怎样,我们俩兄弟已经快四年没有碰面了。”
“殿下,边走边说,这沙漠,热得很。小子身体孱弱,只怕支撑不了多久。”
方浩说得是实话,和神秘红袍人的一番交手,消耗了他极大的体力。如果再不找一处阴凉的地方坐下歇息,只怕他会成为第一位中暑而死的修仙者。这沙漠中的高温可不是跟你开玩笑的。
“省得,本殿下这里有一瓶太祖八十二年的葡萄酒,小弟弟,可以先解解馋。”嗓子冒烟的方浩仿佛是一根快要旱死的芦苇,甘霖近在眼前,哪能不激动。
人生四大喜事之一,久旱逢甘霖,可不只是说农作物而已。
拔掉木塞,太祖八十二年的葡萄酒便入了方浩的肚中,方浩的体力得到了极大的补充。再加上足足比他高出一个头的方汤给他提供了大片的阴影,供他躲避太阳的直射。
“听闻二殿下四年前死而复生,可是在一年前,方家遭遇灭顶之灾,方浩殿下也是不知所踪,有人说他被朝廷囚在深宫,有人说他方家的仇人乱刀分尸,还有人说二殿下被一位神秘高人所救,传下绝世神通,羽化飞仙。”
“一年前,我派自己的亲卫冒死潜入朝歌城,却音讯全无,后来得知父亲被发配边疆,我又担心事情暴露,这才起兵造反,来到这鬼门关,和父亲割据为王。”方汤一脸悲痛,他并不相信方浩会被神秘高人救下,多半是前者的可能性极大。
“殿下不必担心,我听我一位在朝歌的朋友说,二殿下前些日子在朝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