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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禁区猎人 > 第一百九十二章 感恩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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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猎团伙首领周令时的老巢,就在喜马拉雅山区深处。

这里是典型的三不管地带。

国土划分,还是属于尼泊尔,但其实已经远远超过尼泊尔的实际管辖能力了。

哪怕是山区的护林队,也不敢如此深入,因为这儿的盗猎团伙,那真是杀人不眨眼。

周令时这个团伙,在这儿扎根时间足有十年了,也就仗着在这儿年头久,对地形熟悉,领头的周令时和茅大海多少有几分能耐,这才能勉强维持下来。

不过维持到现在,现状堪忧。

因为这山区里,随着盗猎越来越猖獗,值钱的东西越来越少了。

在他们的地盘里,印度犀这种值钱的猎物,已经很罕见了,偶尔能碰上一两头路过的,那就算中了头奖。

周令时其实早就有了改行的念头,但手下兄弟都是十来岁就被他从老家带出来的,除了打猎,他们什么都不会,手里又没什么本钱。

所以想改行也难。

遇上林朔这队人,他原本就想壮着胆子讹一笔钱财,然后索性跑路改行。

这会儿被林朔制住了,还得知了林朔等人身份,周令时是既忐忑又兴奋,觉得这是个机会。

所以他一路上不敢有所隐瞒,把自己这伙人这些年的事儿,跟倒豆子似的全部说了出来。

曹余生看人的本事一流,所以这一天聊下来,对这伙人的情况也就大致有数了。

曹余生评价一个人的善与恶,没有绝对的标准,而是要看环境。

在都市里衣食无忧,偷一块钱就该遭人唾弃。

可在这穷山恶水里快饿死的时候,枪口抬一寸不取人性命,那就算很难得了。

曹余生问过Anne,之前山上架着得那几杆抢,子弹都没上膛。

人,其实不算坏。

领头的周令时,之前在滇南吴家学手艺,想当个手艺人。

结果手艺学完了,却发现毕业既失业,没有活路。

男怕入错行,说得就是这事儿。

周令时发现自己这身能耐在老家混不上饭,这才带着老家的一群小子,出来闯荡。

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买卖,这人没这个狠心去做,只能跑到这种山区,干偷猎的勾当。

虽然违法,但好歹是找到了一份专业对口的工作。

只是人既然已经落到这副田地,还抱着一丝善念的话,其实日子是很难的。

虽然算是个老牌的偷猎团伙了,可周令时这群人,地盘是越来越小,人也越来越少。

老巢也搬了好几次,越搬越偏僻。

现在他们的老巢,就在这深山老林的一个山洞里面。

不是天然洞穴,这伙人自己凿的。

凿得还不怎么样,压根就没考虑过通风的事情。

林朔一进去,就觉得里面这股味道,能生生把自己推出去。

这时候林朔也就明白了,周令时把自己这些人领到这儿,不是真想招待,而是狗翻肚皮,亮出家底。

这个人脑子是拎得清的,知道在猎门内部,林朔这群人就是天王老子,他不用去讲究什么面子。

因为两拨人档次差太多,林朔就算给他面子,他也接不住。

这时候赶紧把底全透出来,毫无隐瞒地表示臣服,才是明智的做法。

丢人没事儿,比丢命强。

这时候的周令时,看上去很不好意思,嘴里说:“这群小王八蛋,出门前也不知道打扫一下。魁首您稍等,给我点儿时间。”

到了这会儿,林朔也摸清清楚这人的底了,脸色比之前好看了一些,摆了摆手:“算了,就这样吧。”

这时候天已经全黑了,周令时摸索着点上了灯。

灯是油灯,林朔闻了闻味道,知道烧得是动物的油脂。

借着微弱的灯光,林朔看了看洞内的陈设。

油灯,就搁在一张桌子上。

桌子摆在洞口,缺了一条腿,用石块垫起来的,桌子边上是几个石墩。

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像样的东西了,除了铺在地上的几床破被子,看不出来这是人住的地方。

这日子过得,确实不怎么样。

这会儿,这个盗猎团队其他的几个人,也陆陆续续回来了,都空着手。

也难怪空着手,手里的枪之前被Anne给砸了,打不到猎物。

林朔看着这场景,心里是又好气又好笑。

自己来这盗猎团伙的大本营做客,现在看这意思,晚饭还得自己请客。

结果还没等林朔发话,章进看这些人可怜,已经把肉干分出去了。

今天上午章进和魏行山那是大丰收,漫山遍野的肉干加起来三百多斤,背包根本不够塞。

章进用竹子做了根扁担,用草绳把肉干扎成两堆,上面再盖上树叶,就这么挑了一路。

这伙偷猎的,一人分到一块肉干,也不敢进来,就在蹲在洞口五米开外,干啃。

周令时也分到一块,他倒是文雅了一些,蹲在桌子边上,用手撕着吃。

吃着吃着,这汉子掉眼泪了。

“你算是个心大的。”曹余生用折扇指着周令时,“我要是带着兄弟混成这样,我哭都哭不出来。”

曹余生这句话落下,周令时似是一下子被说到了痛处,一下瘫倒在地上,放声痛哭。

他这一哭,外面的十几条汉子也开始哭。

林朔坐在石墩上,拿着手里的肉干,觉得自己好像是进了坟地了。

这会儿也就没胃口吃了,林朔是把手里的肉干递给了身边章进。

章进吃得很香,三百多斤的担子挑了一天,小伙子消耗很大,赶紧接过去一阵狼吞虎咽。

林朔就这么等了一会儿,里里外外的哭声都差不多了,这才说道:“周令时,你起来,我有事问你。”

“哎!”周令时用手背抹了抹眼泪,站起身来。

“白首飞尸。”林朔问道,“你到底是真知道,还是假知道?”

“真知道!”周令时用力地点点头,说道,“以前我在吴家学艺的时候,我师父吴天南告诉过我,那是曹家的豢灵。”

“原来你是吴天南的徒弟。”曹余生忽然说道,“吴天南,算是吴家人里唯一一个我瞧得上眼的,老头儿今年快七十了吧,能耐不错。”

“曹家主,您记差了。算起来,我师父他老人家今年七十九了,快八十了。”周令时纠正道。

“哦。”曹余生笑了笑,“那是我记错了,看来你确实是滇南的柳。”

“这我可不敢瞒您。”周令时连忙说道。

“可光知道白首飞尸的来历,没用。”林朔接着问道,“你亲眼见过吗?”

“见过。”周令时说道,“我们喜马拉雅山区里,就有这东西。”

“详细说说。”

“本来呢,我其实也不确定那东西到底是不是白首飞尸,觉着是像,可我以前也只是听说过,没见过。”周令时说道,“今天早上曹家主一问,我就明白了,这事儿没得跑,肯定是它。

说起来,我差点死在它手里。

那是五年前的事儿了,当时我们混得比现在好,有三十二人个人,地盘也大。

当时我发现了一头刚刚成年的母犀牛,那时候正好是印度犀的发情期,我当时估摸着啊,它肯定会去找公犀牛交配。

只要跟住咯,运气好的话,可能会找到整个犀牛群,那可就赚大发了!

于是我就带着十七个兄弟,远远吊着它。

结果这头小母犀,路线还他娘挺风骚,东转悠西转悠,愣把我们整迷路了!

反正整条路线,肯定是越来越北,因为这海拔越来越高,我们人是有感觉的。

等到了海拔四五千米了,我的弟兄们有几个已经出现高原反应了,士气也很低落。

我想这么下去不行,要不就算了,老天爷既然不肯给,咱就别去抢,来日方长嘛。

结果就在我们往山下走的时候,空中忽然掠过一道影子!

我当时没正眼看到,太快了,就是眼睛余光打了那么一下。

个头应该不小,跟人差不多。

然后我就躺下了,耳朵疼,头也疼,心好像被人揪出来似的!

当时我只能地上打滚,什么事儿都做不了,滚着滚着,我就昏过去了。

等我再醒过来,我的那些个兄弟,已经全完了。

耳朵里全是血,都已经结成块儿了。

魁首,那儿海拔太高了!

我周令时没用,那十七个兄弟的尸首,我真背不下来……”

说到这儿,周令时眼圈又红了,声音开始哽咽。

“你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曹余生这时候说道,“你在雪地里打滚,这个举动把你救了,当时耳朵里是不是进水了?”

“是。”周令时吸了口气,点了点头。

“没错,那就是白首飞尸。”曹余生说道。

“当时那只飞尸,是从你们上面飞过去的?”林朔又问道。

“是啊。”周令时点点头,“这个我肯定不会弄错,就是飞过去的,长着翅膀呢!”

“哦,有翅膀。”林朔点了点头,“好,那出事的地方,你还记得吗?”

“魁首,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个地方。”

“行,那你今晚好好休息,明天一早带我们去那儿。”林朔说道,“你那十七个兄弟的仇,我顺便帮你报了。”

“谢谢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