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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在图尔内斯特城内只呆了短短的几天,当时,他对图尔内斯特的评价是超乎寻常的富裕,但是领导人……咳咳,恩,颜值还不错,阉掉的话可以在卡拉曼的奴隶市场上卖个不错的价钱。

至于这位年轻漂亮的小主教的能力,呵呵,今天天气真不错啊。

诚然,他在图尔内斯特的市民和农民口中,非常的有口碑——但是,阿布认为,如果他也有魔鬼给予的那么多,多到可以随便往水里扔的金钱,他自然也能在图尔内斯特的市民和农民那里获得同样好的口碑!

是的,这个小主教在随便把金子往水里扔!

看看,他都干了些什么!

开垦荒地,他不知道土地要放荒好保持肥力吗?平整道路,他不知道在这个战乱频繁的年头,平整的道路不但不能给领主带来翻车货物的额外收益,相反,还会使入侵变得容易吗?

这位年轻漂亮的小主教干的林林总总的蠢事,阿布真是数都数不过来!

他把图尔内斯特教区的乡村和城市都变得又富裕又漂亮,但是和这个时代不相称!

最让阿布觉得可笑的是,这个统治者将大批宝贵的铁器白白地借给愚蠢的农夫们,又轻轻地收税,税收轻到农民们不但有余粮可做面包,甚至有余钱可以做酒,他们穿着好衣服,吃得饱饱的,牛羊都生得肥壮,但是——统治

者的武装力量却薄弱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

在等待特使的时候,阿布估算过城里的武装力量,让他吃惊的是,这个城市的警卫数量甚至还不够维持秩序(他不知道的是,大魔王为了防备主教反水,有意识地限制了图尔内斯特城的武装)。

诚然,这些警卫看起来吃得相当不错,他们不但不守斋戒——阿布的耳朵不像他的眼力那么超乎寻常。但是这些警卫说起“为了特使这几天必须守斋戒”“这该死的守斋日子还要过几天”来也没什么顾忌——而且还能从沿街的店铺和买卖人那里得到许多油水。靠着在城里巡逻这个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他们是所有新饮食店的头一批顾客,然后会向其他人介绍,敏锐的阿布发现。这些比起其他地方温和有礼得多的警卫,非常容易介绍一大批人生地不熟的朝圣者到某个店家吃饭,然后,从店家老板那里获取回扣。

这买卖真不错,阿布想,就是不合时宜,本末倒置。

这是什么时代?

这是连国王们都东奔西逃的时代,这是无论贵族还是农夫都不知道能否在自己的土地上住到明年的时代!

没有强大的武力,在这个时代只是任人宰割的肥羊、鱼肉!

这个愚蠢的漂亮小主教,把自己的警卫养得肥肥胖胖。无比的体面,但是只要给阿布一半的钱,就可以拉出一倍的人手来,而且他们更有血性,比起这些兼职导游的警卫来。他们虽然不会兴隆城里的生意,却不但能抵御外敌,而且能替他们的主人从商人和农夫身上榨出更多的油水!

而接下来迎接特使时候的那场暴乱,更加加深了阿布对图尔内斯特统治者“愚蠢”的评价,他先前只是怀疑,而如今已经可以肯定——哦,那个空有脸蛋。脑袋空空——或许装了许多天真念头的小主教,他不要说防务,就是维持秩序也办不到!

所以,尽管这座城市与魔鬼结盟的现象是如此明显,阿布还是毫不犹豫地出卖了她。

能选择这样一个愚蠢到家的统治者做选民的魔鬼,想必也聪明不到哪里去!魔鬼的金币。不该让它的笨选民浪费在农夫和商人身上,阿布的钱袋才是它们合适的去处!

不过,图尔内斯特是古代留下的城市,又因为有红山提供特殊砂岩的地利,所以拥有高大的石头城墙。是一个坚固的堡垒,凭阿布个人的力量,要攻打是很有难度的。他必须像导蜜鸟寻找蜜獾和人类那样,找到可靠的盟友来击碎图尔内斯特的防御。

他找到了拉卡德人。

这些半野蛮人简直是理想的盟友,他们又懂得攻城的技术,又会扬帆远航,会拉弓挥刀,还有对异教徒财富的狂热,更要紧的是,他们不信图尔内斯特的教,没有任何圣物驱邪也活得逍遥自在,大概对图尔内斯特的魔鬼也有相当的免疫力。

阿布的前几项预测都测对了。

他们一口气冲到城门之前的时候,阿布对自己的判断又一次正确而微笑。图尔内斯特人以为他们及时地关闭上了他们的城门,但是在阿布等人看来,他们没有立即发兵拯救沿河仓库证明了城内守备力量的虚弱!

接下来……毁灭他们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不管城内如何坚决抵抗,只要攻城锤架设好,图尔内斯特唯一的庇护——古代帝国留下来的城墙——保护不了他们几天的。

当然,顶着守城一方扔下的石头,倒下的热油和飞箭,慢慢敲城墙这份工作还是交给法里斯这等真理的忠实信徒去干吧——最重要的是,阿布事先查看过城墙的厚度,知道一天是敲不出洞的——他先把四乡的油水搜刮搜刮。

等他把四乡的油水都搜刮到手了,估计拉卡德人也该发现城墙的厚度了,这时候就让他们到四乡去啃啃已经有了准备的乡民们吧。

阿布的计算不错,但是城内的抵抗之激烈倒是有点出乎他的意料。

接下来小拉姆等人遭遇到的反击就更加出乎他的意料了。

望着那一望不到尾巴,还在源源不断开赴的火把长龙,阿布就知道自己的判断出现了错误,魔鬼的力量原来不在城里,而是藏在图尔内斯特城四边的某个地方。

作为一个经历过多次战斗的老雇佣兵,阿布知道战场上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他没有因为自己的判断失误而浪费时间,而是临机应变,立即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掳获物首先装上了船。

他参与的这次行动基本还是成功的,他们掳获了大量的财物和奴隶,阿布没有白白跑这一趟,此外,他又收获了拉姆等人的好评——但是他知道城里还有多少财富!

哦,他们本可以用云梯的,那样虽然伤亡惨重,但是也有可能会在魔鬼的援军之前先攻打下这座城市!

哎!只可惜他们在沿河仓库所获颇多,都觉得没必要在财富在手的时候去冒险登城——爬云梯登城是需要大赏格的,而他们抢到手的财物已经够多了!

这样错过的机会,不知道几时还有!

阿布这样想的时候,在纽斯特里亚的北方,越过灰色波涛的大海再往北,在高耸入云到纽斯特里亚人想也想象不到的群山到群山怀抱的峡湾之间,那笼罩在北方诸国头上的乌云,骁勇善战的北方人武士们正在冷杉环绕的长屋里听他们的酋长们讨论纽斯特里亚人。

“自从我们上次劫掠那个国家,已经过去了数年,它的仓库和修道院应该已经再次充满了财宝,像母牛的*又到了挤奶的时间。”他们一边碰杯,一边议论到。几名女奴来回走动,替他们斟酒。

“的确,是再次南征的时候。”

“怎么,你的意见呢?”

坐在长桌当中的一个人没有参与他们的讨论,也没有喝酒。他捏着一枚棋子,虽然他的对手早就没有下棋的心思了,他也参与到了询问当中。

听到这直接的问询,这人停顿了一会儿,把他的心思从棋局上收了回来,然后点了点头,他有着和同族们一样金黄的长发,但是他的眼睛是琥珀色的(因为这和其他一些原因,他有一个绰号“毒蛇”),众人看到他点头,就欢欣鼓舞,因为他是他们当中最有计谋的人,过去,他们依靠他的计谋攻入了那占据地利之优的图尔内斯特,获取了许多财物和有价值的俘虏。

正是他建议他们从陆路进攻港口城市图尔内斯特,也正是他建议他们从纽斯特里亚本土掠夺马匹以为骑乘之用。

他们不是熟练的骑手,他们比纽斯特里亚人还不擅于骑马,纽斯特里亚人虽然不能在马上开弓,拿着长矛骑马冲击还是很行的,而北方人在遇到敌人的时候,宁可下马作战,也不肯在马背上当骑士,这是适宜他们的战术,因为一个不熟练的骑手要是骑马作战的话很可能从马背上被摔下来。

但是,骑马大大加强了他们的机动性,让他们得以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入图尔内斯特。

这只是他为他们获取的许多胜利之一,因此,他在他的诸兄弟们中虽然年幼,却是武士们心目中最有分量的头人。

既然他点头了,那么武士们就可以再次去征服温那富庶的纽斯特里亚了,那里的教堂和修道院里,藏着无数的金银财宝。

许多船只停在峡湾里,许多在建造,等天气暖和,他们就要再次挥桨南下。

劫掠纽斯特里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