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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得知道——一定是出了什么事情了。

迫切地想要知道发生了什么的穆得,朝布莱兹使了个颜色。

面对穆得的这个眼神,布莱兹也心领神会,二人面面相觑着、一起点了点头后,便转回身奔向他们昨天晚上休息的房屋,准备叫醒他们的部下们,拿上他们的武器,一起去看看发生什么事情了。

……

……

部落外,人声鼎沸。

穆得勉强辨认出来——是两帮人正在械斗。

“穆得……”布莱兹皱眉反问道,“这是什么情况……原住民们……啊,不,弗朗姆人在自相残杀?”

这两帮正在械斗的人,都穿着近乎一模一样的服装,拿着同样的石枪、木弓,因此在穆得他们的眼里,就像是原住民们在自相残杀一样。

“……应该是敌对部落的原住民攻过来了。”穆得沉声道,“新大陆这么大,弗朗姆人不可能只有一个部落。从现在的情况上来看,弗朗姆人应该和利伽索斯山脉上的山蛮一样,有着好多个不同的部落,而各部落之间的关系,有和睦、有敌对。”

说到这,穆得顿了一下,像是回忆了什么东西似的。

过了一会后才接着说道:

“昨天我们在接近这个部落时,有在部落的外围见到他们的哨塔,他们的哨塔的主要功能应该就是用来警戒敌对部落的人靠近。”

“部落之间的斗争吗……”布莱兹喃喃道,“一大早就来进攻,看来弗朗姆人之间也并不是那么地和平呀。穆得,现在怎么办?我们要去帮帮忙吗?”

布莱兹一边说着一边拍了拍他腰间的骑士剑,然后朝身后的昨天才刚来到的部落努了努嘴。

“我们昨天怎么说也受到了他们的招待,要去帮他们的忙吗?”

“……目前看来,还不需要我们的帮忙。”穆得答道,“这是他们的家事,他人的家事,我们还是不要过多地介入了,再说了——入侵者们貌似也正被慢慢击退了。”

……

……

正如穆得所判断的那样,入侵者们正被慢慢击退。

原住民……或者说时弗朗姆人之间的战争,在穆得他们的眼里,根本就算不上是战争,只能算是两帮人之间的大规模群架。

还处于石器时代的弗朗姆人,自然是不会发展出什么像样的战争技巧与手段。

他们没有任何的阵形、指挥可言,所有人拿上他们的武器直接往前冲、见人就打就可以了。

穆得、布莱兹二人已经很久没见到过这种这么朴实无华的“战争”了,所以忍不住嘴角微翘、笑出声来。

在旁观这两个部落的械斗时,布莱兹还用半开玩笑的语气朝穆得说道:“给我1000名装备精良、有经过完整训练的士兵以及充足的补给,我能荡平新大陆的所有弗朗姆人。”

布莱兹的这番话虽然带着几分开玩笑的语气,但穆得对布莱兹的这番话不置可否。

同样数量、同样训练与装备水平下的两伙人发生械斗,能够结成军阵的那帮人将占有压倒性的优势——这是毋庸置疑的真理。

弗朗姆人只会拿着武器往前冲,只是单纯地在“打架”而不是在“打仗”,根本没有结成军阵抗敌的概念。

弗朗姆人若是对上布列颠尼雅帝国的骑士团,骑士团可能只需出动一个大队,便能将数十倍于他们的弗朗姆人给击溃、歼灭。

但布莱兹所说的“用1000人荡平新大陆的弗朗姆人”又有些太夸张了。

这块新大陆到底有多大?不知道。

这块新大陆有多少弗朗姆人?不知道。

所以只用1000人就像打败新大陆的所有弗朗姆人实在是太夸张了。

不过将一整个骑士团给运过来的话,说不定还真有可能打败新大陆的所有弗朗姆人。

根据穆得估算,1000名训练有素的骑士团士兵,最起码能打败到名弗朗姆人。

若是将一整个骑士团给运过来,即便弗朗姆人有千万之众,也不足为惧。

……

……

穆得等人在一旁旁观了近1个小时,这场突如其来的械斗才终于结束了。

因为语言不通,所以穆得想询问他们为何会打起来、你们有几个这样的敌对部落都做不到。

为了方便日常的称呼,穆得与布莱兹二人又是一番商量,决定将这个在昨天晚上盛情招待了他们的部落命名为——巴伏兰姆部。

巴伏兰姆是穆得他老家那边的方言音译,意思是“野猪”。

之所以把这个部落命名为“野猪”,便是为了纪念他们与这个部落的极有缘分的奇妙相遇。

他们与这个部落的相遇契机,便是一头野猪。

若没有那头野猪,他们可能就没有机会碰上这个部落的人了,因此穆得和布莱兹二人决定把这个部落命名为巴伏兰姆。

因为想要多多了解弗朗姆人的缘故,穆得等人暂且在巴伏兰姆部住下了。

而巴伏兰姆部的弗朗姆人,也很欢迎穆得等人暂住在他们的部落。

为了答谢巴伏兰姆部的族人们,穆得时不时地会领着他的部下们外出帮他们打猎。

弗朗姆人过着半农半狩的生活,除了耕作之外,他们的主要日常便是外出打猎。

因为穆得等人的武器装备远比弗朗姆人精良,而穆得的部下们也都是一帮训练有素的士兵,所以穆得他们的打猎效率是巴伏兰姆部的弗朗姆人的好几倍。

在穆得他们的相助下,巴伏兰姆部在这几日得到了远比以前多得多的猎物。

也正因为如此,巴伏兰姆部的弗朗姆人更加欢迎穆得他们暂住在他们的部落里了。

在暂住在巴伏兰姆部的这些日子里,穆得也在努力学习弗朗姆人的语言。

这些天,穆得学习弗朗姆人的语言时,他的老师都是他的第一个弗朗姆人朋友,也就是在狩猎那头野猪时所认识的第一个弗朗姆人——压里。

……

……

时间过得很快。

眨眼间,穆得等人便在巴伏兰姆部这里暂住足足5天了。

现在正是下午时分,穆得正端坐在他的屋子内,努力练习着弗朗姆语。

就在这时,布莱兹突然闯进了他的屋子。

“穆得!大发现!大发现!”

“大发现?”穆得一脸疑惑地看着布莱兹,“布莱兹,什么大发现?你发现美女了?”

“才不是发现这么肤浅的东西!穆得,你看!”

说罢,布莱兹朝穆得展示了一下他手中的东西。

穆得定睛望去。

视线刚挪到布莱兹的掌心、看到他掌心的物事后,穆得瞬间瞪大了眼睛:“这是……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