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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啊......”

望着远方正徐徐后撤的米迦勒骑士团残军,巴尔用惋惜的语调这般低喃着。

本来——休息充足的他们,是完全有机会将对面的米迦勒骑士团全数击溃、歼灭的。

只可惜——对面的米迦勒骑士团留下了一支强力的部队断后。

在这断后部队的帮助下,巴尔等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米迦勒骑士团的残军撤退。

可惜归可惜,但巴尔并没有感到任何的不满足。

从目前的战况来看,对面的米迦勒骑士团足足损失了一半的军力——能够令敌军损失一半战力,这已经是空前的大胜了。

巴尔并不是一个贪心的人,能有这样的战果,他已经很满足了。

米迦勒骑士团的断后部队仍旧在死死地阻拦着他们。

不过米迦勒骑士团的断后部队也差不多死伤殆尽。

再过大概不到半个小时,米迦勒骑士团的断后部队的最后一名士兵应该就会倒下了。

就在这时,眼尖的巴尔突然注意到前线战场出现了些许异状。

他见到突然有一员骑兵从前线战场跳出来,单人匹马地冲进了他们罗林军的军阵!

......

......

雷蒙左手握缰,右手持斧枪。

自率兵断后,雷蒙便一直寻找着机会。

一个能够突入罗林军军阵的机会。

雷蒙自知今日自己必定会阵亡于此。

反正都要死在这,雷蒙决定让自己能死得更有意义一点。

他要直冲罗林军本阵!拼尽自己的全力,取下罗林军统帅的首级!

一直战到现在,雷蒙终于寻得了敌军军阵的薄弱之处,不带丝毫犹豫,策马顺着这一薄弱之处攻进敌军的军阵,然后瞄准敌军的帅旗所在,朝那笔直冲去。

敌军本阵永远是最好找的地方,因为敌军本阵处永远会挂着醒目的帅旗。

虽然本阵所在相当好找。

但能否抵达本阵之下,便是一个大难题了。

雷蒙感觉全身上下到处都很疼。

他已经数不清自率兵断后到现在,他的身上多了多少道伤口。

尽管身上各处很痛,但雷蒙却感觉自己的脑袋异常地清醒,状态前所未有地好,身上的力气像是怎么用也用不完一般。

雷蒙忘我地挥舞着手中的斧枪,像赶虫子一般,将拦在他身前的所有敌人统统驱赶走。

不知为何,一段段老旧的回忆突然在雷蒙的脑海中浮现。

......

......

“雷蒙,你空有一身蛮力。像你这样有勇无谋的人,一辈子都不可能成为骑士。”

......

......

雷蒙回想起了刚参军时,自己所隶属的小队的小队长对自己所说的话。

自年轻时,雷蒙便立志成为一名骑士。

小队长在得知雷蒙的这一志向后,便满脸不屑地对雷蒙说出了这一句话。

在付出无数艰辛成为骑士之后,雷蒙便再也没有见过这名小队长。

也不知道这名小队长现在是否活着。

......

......

“什么?17岁的骑士?!真的吗?真的有人仅花了30多天的时间就成为了骑士吗?!”

......

......

雷蒙回想起了在刚得知有人年仅17岁、仅花了30多天的时间便成为骑士时,对告知他这一消息的战友的大声质问。

这是雷蒙第一次听到“苏诚”这个名字。

成为骑士有多么艰难——雷蒙比谁都清楚。

他花费了无数的心血,才从一名普通士兵晋升为骑士。

而现如今仅有人仅花了30多天的时间便晋升成为了无数人奋斗终身也没能晋升成功的骑士。

在得知这一消息后,雷蒙并没有对这位素未蒙面的青年感到嫉妒。

反而感到非常地敬佩。

同时也感到非常地憧憬。

这个人轻轻松松地就达成了我耗费无数心血才达成的成就,那这个人到底该有多厉害啊——这便是那时总在雷蒙的脑海里萦绕的想法。

自那之后,雷蒙便一直有在留意着苏诚的消息。

在得知苏诚于伦徳王国救援战以及“夏风”攻势中都取得了非凡的战绩后,雷蒙对苏诚越发憧憬和崇拜。

......

......

“什么?我们骑士团的新团长,竟然是那个苏诚?!”

......

......

雷蒙回想起了自己在刚得知苏诚即任成为米迦勒骑士团的新团长时的反应。

他觉得——没有任何的词汇可以用来形容他那时的心情。

他那时的心情实在是太复杂了。

兴奋、激动、紧张......

随后——他终于在阿瓦隆要塞中亲眼见到了自己崇拜、憧憬许久的偶像。

并跟着自己的这位偶像并肩作战了足足8年。

现在仔细回想起来,感觉就像是在做梦一般。

......

......

“#¥%*#@!”

敌军的斥骂,将雷蒙的思绪从回忆中转回到现实总来。

一名穿着品质不低的铠甲的罗林军士兵,一边大声斥骂着什么,一边挺枪朝他起来。

雷蒙听不懂罗林语,所以不知道这个人到底在说些什么。

也懒得去知道这个人到底在说些什么。

不多说一句废话,雷蒙也直接挺枪朝这名罗林军士兵的胸口刺去。

雷蒙的体型要比这名罗林军士兵高大,臂长自然要比这名罗林军士兵要长得多。

他所使用的斧枪,也要比一般的斧枪要长一些。

因此不出任何意外的——雷蒙的枪尖抢先一步刺中这名罗林军士兵的胸膛。

而这名罗林军士兵的枪尖距离雷蒙的胸口还有大概一个拳头的距离。

这种把握不好距离感的蠢货,雷蒙见多了。

在战场上和敌人厮杀,若想击败敌人,最重要的是要具备2种能力。

第一种能力是强悍的格斗术水平。

第二种能力便是对敌我双方距离感的把握

这是雷蒙在长年的战场厮杀种所悟出来的经验。

在敌人明明可以抢先一步刺中你的距离中不后撤,反而还上前进攻——很多人就是这么稀里糊涂死掉的。

将这个蠢货刺下马后,雷蒙才发现——自己距离罗林军的帅旗很近了!

“统统给我让开!”

雷蒙不管这帮罗林军将兵有没有听懂,一边用布列颠尼雅语大喝着,一边用更快的速度挥舞着手中的斧枪,将所有拦在他前方的敌兵敌将统统刺倒、斩杀。

本阵处的巴尔等人,脸色凝重地看着单枪匹马朝本阵这边杀来、无人能挡的雷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