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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科幻小说 > 影视先锋 > 第173章 猎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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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就在这附近,不会超过一公里。”

检查了一下周围的痕迹,格拉斯信誓旦旦的开口道。

林耀端着枪,保持警戒,头也不回的问道:“我们怎么做?”

“熊的鼻子非常灵敏,比狗的鼻子都不差。一般的狗,能在1一3公里内闻到主人的气味,并主动追踪过去。熊也差不多,一公里范围内有食物的气味,它们就会被吸引过来,我准备了特质的诱饵,对熊来说它非常香,一定会过来看看的。”

格拉斯打开携带的工具包,里面有很多的瓶瓶罐罐。

他能经常猎杀到食肉性动物,不是没有原因,他携带的瓶瓶罐罐中,有专门针对狼,狐狸,雪豹,熊,美洲狮等食肉动物的诱饵。

这种刺激性饵料,不说每次都能成功,十次中也能成功个五六次。

除非在大风天,雨雪天,或者野兽吃饱的时候,不然它们很难抗拒刺激性饵料的诱惑。

“这是怎么做的,你用了什么,闻着真恶心!”

诱饵一出现,迎面就飘来一股怪味。

林耀一脸的嫌弃,看着格拉斯将一小罐黑乎乎,不知名的东西涂抹在树皮,树叶,乃至于石头上。

这种不知名的东西,好似是发臭的海鲜酱,还带着些许血腥味,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做的。

“这是我的独家秘方,我不会告诉你的。”

格拉斯神情专注,狩猎队的其他人也询问过他的配方,有人甚至愿意出50美金购买,全都被他拒绝了。

就连他的儿子霍克,目前也不知道配方的底细。

不是他不信任儿子,而是霍克的年纪太小了,怕霍克守不住秘密。

“你的诱饵真有效吗?如果真有效,很好用,我们或许可以合作办厂,一家专门生产诱饵的小型加工厂,肯定有人愿意掏钱买。”林耀在乎的不是配方,而是配方代表的商机。

这个时代的花旗国,还不是后世中的世界霸主,人口只有五千万,比一战时期少了一半。

在这片大路上,尤其是西部与北部地区,野生动物多的吓人。

再加上花旗国不禁枪,每个中产阶级家庭,应该都愿意花几美元,购买两瓶食肉动物诱饵,在休息日的时候出去打猎。

“再说吧。”

面对林耀的蛊惑,格拉斯显得很平淡。

他并不认为两个小猎人,凭借一些猎物诱饵,就能建立工厂当老板。

看格拉斯的兴趣不大,林耀也就没有再说下去。

只是把这事记在了心里,未来如果有机会的话,拿着格拉斯的配方,开办个投资小,门槛低,利润又不错的猎物诱饵加工厂,或许是个不错的赚取第一桶金的机会。

当然,那时候他起码得有点名号,不能像眼下这样默默无名。

如果是营地的老板亨利先生,来跟格拉斯讨论开办工厂的事,格拉斯肯定不会如此敷衍。

敷衍他,只因他是个小人物,位卑言轻。

“格拉斯,别弄你的诱饵了,有动静!”

格拉斯那边还没弄完,林耀就在身后的半山腰上,看到了一大一小两只熊。

两只熊,距离他们大概有七八百米,可能是闻到食物的味道,正直立着向这边看来。

“我的天!”

格拉斯赶紧丢掉罐子,把枪拿了起来,跟林耀一起向山上看去。

入眼,两只熊正往山下走来,很快没入了一片灌木丛中。

“埋伏好,等它们出现在二十米之内后,我会开枪攻击母熊,看到我开枪了,你就开枪打那只小的。别紧张,打不中也不要紧,我会补枪的。”

格拉斯握着火山手枪,另一杆老式前膛枪,则被他放在了脚下。

林耀端着步枪,半跪在地上。

他们身边有一棵大树,二人藏在树后,枪口向着山的方向。

吼!!

很快,伴随着灌木摇晃,一只成年黑熊走了出来。

它用鼻子嗅着气味,不紧不慢的向诱饵走去,悠闲的像在自己后花园散步。

丝毫没有注意到,两个名为人类的不速之客,已经盯上它们了。

看着舔舐着诱饵的黑熊,格拉斯微不可查的摇了摇头,示意不要轻举妄动。

小熊还没有出现,黑熊确定安全之后,会把小熊叫出来,那时才是攻击的最佳时机。

一秒,三秒,五秒...

小熊没有让二人久等,它闻着食物的味道,甚至没等妈妈的呼唤,就迫不及待的走了出来。

林耀保持着射击动作,准星锁定在小熊身上。

情况有些不妙,小熊被成年黑熊挡在了身后,从他的角度上无法锁定小熊的脑袋。

“我瞄不到它的脑袋!”

林耀用非常小的声音,开口跟格拉斯说道。

下一秒,没等格拉斯说话,黑熊就好似听到了这边的动静,直立起来向林耀二人的方向看来。

吼!!

好似是闻到了陌生气味,又或者看到了他们。

黑熊嘶吼一声,放弃了嘴边的食物,小跑着往二人的藏身地点而来。

砰!!

格拉斯开枪了,相隔十七六米,火山手枪发出咆哮,巨大的弹丸在火药的推动下,直奔黑熊的脑袋而去。

黑熊应声倒下,仿佛失去了生机。

小熊愣了一下,仿佛不知道妈妈是怎么了。

林耀没有发愣,他们是荒野猎人,吃的就是这碗饭。

瞄准,射击!

子弹呼啸而出,在林耀的视线中,从小熊的眼眶打入。

不用想他也知道,这一枪肯定摧毁了熊的大脑,熊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下次注意点,熊的听力是人类的三倍,我们所谓的小声说话,在它听来跟大喊大叫差不多。”

格拉斯一边说着,一边给火山手枪装填弹药。

装填好,他将猎枪背在身上,拿着火山手枪走向黑熊。

他走的很慢,以至于林耀也得很慢的跟在后面,疑惑着:“我们在小心什么?”

“小心黑熊诈死,黑熊是很聪明的野兽,会用石头破坏陷阱,我祖父曾告诉我,他遇到过一只会装死的熊,它假装被子弹打字死,实际上没有死,而是等猎人自己走过来。”

格拉斯只走了一半路,距离黑熊还有七八米时停了下来,对着黑熊的脑袋又补了一枪。

这一枪下去,他才肯定黑熊真的死了,跟林耀解释道:“补一枪,并不会浪费多少子弹,却能降低风险,我们身为猎人,第一个想法不应该是怎么猎杀动物,而是如何保护自己。”

“行了,你负责警戒,我负责给猎物剥皮。”

“这两只熊,我们能拿到20美元的奖励,熊爪我们可以自己留下,一支用熊爪做成的项链,是每个猎人的追求。”

猎人,不是会用枪就行。

优秀的猎人,起码要精通十几种与狩猎有关的技能,还要有丰富的生存经验。

格拉斯可以负责任的说,随便将他丢在哪个野外,他都能保证自己活下来。

放到现代社会,起码是贝爷和德爷的水平,野外生存能力,不见得比保护区的印第安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