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米加利亚?你们……想要将那些人征服?”奥斯坦猛然一怔。
他情绪的剧烈变化顿时引得三人的注意。
菲斯克闲情得捏起自己的胡须,又问:“如何?难道你觉得强大的罗斯在轻易攻灭那些人的问题上,会面临一些小麻烦?”
“不好说。因为,他们很骁勇,而且……”
“还有隐情?”
“也不算隐情。”奥斯坦稍微放松精神:“他们可不是好惹的!我是贫穷的商人,我没有合适的船只沿着海岸线到里加,只好通行于最安全的内河线路。这样我们就必然通过他们的领地,想要顺利通过就必须缴纳一笔贡品。”
菲斯克点点头:“这没什么奇怪的。”
“不仅如此。”奥斯坦的眼睛更多瞟向坐于面前的斯特坎德:“难道你们不是一年又一年防备着他们的袭击吗?如果你们的大军杀过去,他们一定会全力反击的。”
“反击。”话语瞬间激起菲斯克的斗志:“我们又不怕打仗。他们敢反击?也好!那就杀了他们。”
“啊?你们真的打算动手啊?!”
“不然怎么会召见你。”
菲斯克说得轻松,奥斯坦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他觉得今年来里加做生意真是一个错误。二十多名商人拖家带口,他们的武装纯粹为了旅途中防备野兽,也是在倘若瑟米加利亚人对贡品不满而发动袭击之际,大家可以抵挡一阵赶紧跑路。
奥斯坦一行是讨生活,并非
某些战士一样将杀戮当做生活真谛,他们是排斥战斗的。
菲斯克这便捋一下自己的大光头,如野兽般的双眼带着强烈的杀意看着奥斯坦,低吼道:“你其实没有选择。现在给我们做向导,助罗斯攻灭瑟米加利亚。罗斯是公正的!你带路有功将得到封赏。如果给我们带到了奇奇怪怪的地方,就杀了你。”
刚刚还是在释放善意,现在就成了胁迫。
也许罗斯人会给封赏,但只要带错落岂不是全家被杀?
奥斯坦才是这样想,菲斯克又补充道:“你们所有商人的女眷孩子就留在里加,所有的商品我们就先扣下了。你!组织商队里所有拿得动武器的男子参军,全体作为向导为我们服务。打仗之后,你们都是有权得到战利品的。但是!我再重复一遍,你们必须老实带路,一旦引错的路线,你们都会死。”
卷发已经湿润,奥斯坦满是褶皱的额头已被汗水浸湿。
“干不干?!”菲斯克厉声追问。
“这……”
“怎么?难道你们是懦夫?”这下看了一阵子戏的斯普尤特说话了。毕竟对方也算是个探险者,为了获得财富可以跑到遥远地方探索,对于这种人,已经年老的斯普尤特难免有些共情。“真的商人不惧风险。都是说着诺斯语的人,如此发财的机会摆在面前,怎样的懦夫才会拒绝?还是说,你们其实并不想为罗斯效力?”
奥斯坦意识到自己
正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只要选择错了一步那就是死。
基于对罗斯的了解,他至少知道这群人是真的心狠手辣。因为自己出身的瑟堡(今耶利帕亚)就有一些哥特兰人。那些人虽早就离开大岛,也知道十年前罗斯军队横扫全岛杀戮无度,繁荣的维斯比港就此堕落成了被瑞典梅拉伦人控制的小渔村。
和这群人合作,哪怕他们提出了一系列的许诺,他们真的是合适的合作伙伴么?总感觉这是在与虎谋皮。
“快点!”菲斯克呵斥道。
终于,奥斯坦不得不做出最彻底的选择:“我干!我给你们带路,帮你们攻击瑟米加利亚。”
“唉,这就对了。”菲斯克收取凶相,狰狞面容又变得和蔼起来。
虽然哪怕是一直在里加生活的斯特坎德根本没去过瑟米加利亚人的生活地,凭着这些岁月得到的消息,乃至是多年前抓到的战俘供述,里加以及整个拉脱维亚部族、丹麦社区,能估计到敌人是控制着广大区域的部族同盟。
菲斯克见多识广,连强大的法兰克都“掰过手腕”,迅速攻灭新的敌人岂不是正常?能以战争手段迅速解决问题,就没必要花时间和那些人废话。
罗斯部族自起兵以来已经过去了十五年,深究起来罗斯靠着谈判协商解决国际问题是少数,王国始终将战争作为处事捷径。历史证明了这一套效果卓越,菲斯克虽年轻却也征战沙场十多
年,他自然陷入了一种思维定式中——不主动称臣纳贡的就是敌人,就可以杀死。
“既然你是真心愿意合作的,那就好好说一下自己吧。”菲斯克问道。
“说什么。”
“告诉我你们一路上究竟遇到了多少瑟米加利亚人村庄和城市。这样,我就知道哪些必须攻克。这样!”菲斯克挺直身板:“我就能确定正确的道路,助我的过往顺利抵达你的家乡。”
说到此,菲斯克不得不再补充一句:“你会因为充分的贡献得到财富,说不定大王高兴了真的封你为贵族。做了贵族就可以和我们一样,你也不想你的孩子们再在荒野小溪里划船过上一辈子吧……”
有的人并没有特别强的权力欲才财富欲,诸如奥斯坦本人,他是那种小富即安的人物。不过,如果自己这番赌命的举措能为自己的两个儿子,以及年幼的孙子博得一个好未来,可以一试。
所谓瑟米加利亚部族联盟,这些人的领地庞大而松散。
里加当地人面临的主要威胁,是住在道加瓦河(西德维纳河)左岸(南岸)的那一部分势力。
这个时代,叶尔加瓦城还没有建立。它是大北方十字军运动,由条顿骑士团建立的军事据点,并由此发展成一座要塞城市。
现在的叶尔加瓦还是一片被森林覆盖的低洼地,一如它的名字所用的后缀gava。
虽是如此并不意味着当前的地理位置是无人区,
已经有瑟米加利亚人在此居住,虽说只是一个小渔村。
村民面对着利耶卢佩河捕鱼,并在肥沃的河畔区域垦荒种地。
这片庞大区域有着大量的湖泽和森林,树木多是松树,使得土壤整体偏酸性。大规模伐木是瑟米加利亚人做不到的,他们自然聚集在河流与湖泊附近,选择水文稳定区域定居与垦荒,靠着天然河泥为肥料滋养农田,以自己所有的知识尽量令种植的燕麦高产。
因为时代的局限性,瑟米加利亚人手里的麦种品类仅有燕麦、黑麦和荞麦,他们最乐意种植前者。
恰是因为罗斯入侵过不列颠,从麦西亚王国掠夺到大量的小麦。那些富有生命力的麦子都是在阴冷不列颠生存数百年,能被罗斯掠夺的都是耐寒品种。罗斯能在环伊尔门湖地区广泛种植小麦实在是异类,尤其引来的食物便给,客观上给罗斯军带来别样的优势。
不过,战士吃小麦与吃燕麦的区别并不大,最大的区别在于产量。
叶尔加瓦所在地的地势过于平坦,也更加靠近大海,当地森林资源也过于充分。它是个易攻难守之地,却恰恰适合条顿骑士团的大规模骑兵行动。
以骑兵为主要战力的骑士团最受不了的就是崎岖地形,叶尔加瓦始终作为骑士团的大军营,如此背靠里加港充盈的物资供应,直面南方的立陶宛王国。
如今的立陶宛并不存在,她前身的尤特文部族
仍在布格河上游快速发展这。尤特文部族与瑟米加利亚人同文同种,语言几乎一致,仅仅是居住地有些不同自然而然早就某种隔阂。
东北部的瑟米加利亚人住在名为梅佐特内的城市里,那是一座可以谓之为城市的大定居点。
基于奥斯坦的描述,这座城的核心是一座建立在中心土丘上的大祭坛,大量民众围着土丘盖房垦荒。她同样有着码头,当地人依傍河流做着捕鱼的工作。她也作为地区的贸易中心,与同属瑟米加利亚的其他部族联络。
因为部族的名字,大定居点有了名称。
距离里加最近的瑟米加利亚人正是梅佐特内部族,不过里加的人们懒得对之加以区分,反正都是觊觎里加财富的家伙们。
过去的时代是里加的拉脱维亚人雇佣一大批丹麦移民充当保镖,而今罗斯治下的里加和拉脱维亚已经变了天。那种保守的思想该靠边站了!
三位大人物终于有了明确的攻击目标,这样起兵之后就不会无头苍蝇乱撞了。
“那就攻击梅佐特内,为罗斯军扫除一个障碍。”
菲斯克豪言壮语,他与斯普尤特达成一致,见状已经是拉脱维亚伯爵的斯特坎德就只好同意了。
这两位老罗斯人根本对谈判解决让路问题不屑一顾!
既然那些运琥珀的西海岸商人每次过境都要给瑟米加利亚人贡品,就意味着那些人一定自诩为强者,一定会自视甚高。与自大
者对话?没必要浪费口舌。
再说,现在里加面临的不正是一个契机吗?
庞大的罗斯驻军也有不在的时候,如果那些瑟米加利亚人偷袭,里加保不齐要遭遇一些损失,哪怕不是大规模偷袭而是盗匪肆意袭扰,就是一群蚊虫在面前乱晃惹人难受。
现在罗斯王的主力军尚未到来,哪怕他们真的来了,骑兵军团还是要前往西海岸的那个瑟堡并顺利进入库尔兰。走内陆线路是一个捷径,唯一的障碍似乎就只是那个梅佐特内了。
三位大人物这便定下明确的战略,他们暂且放回了奥斯坦父子三人,接着派遣骑兵前往各地的拉脱维亚村庄宣布命令。
毕竟各村庄首领都是博雅尔了,是罗斯王本人给他们的册封,而非萨列马岛伯爵或拉脱维亚伯爵。他们与斯特坎德与斯普尤特是深入合作的关心,论及法理,这些土贵族直接效忠的可是留里克本人。
所以菲斯克派出的骑兵向各个贵族宣布一事容不得他们有半点的拒绝:“讨伐瑟米加利亚的梅佐特内,你村至少出兵五十人,立刻开始兵力集结并快速前往里加会和。你们是为了罗斯王而战!很快大王会前往里加验收你们的战果。”
这些传令兵解释了很多,语气上也多有胁迫之意。
过去的拉脱维亚人只愿意自保,从没有胆子主动进攻瑟米加利亚,如今情况有所不同。名义上,拉脱维亚人也出兵加入罗
斯军,就在半年前抵挡住了斯摩棱斯克的疯狂进攻,哪怕他们只是出了不足一百名建勇,战后也基本没有损失。
此事更多在于心理上的巨大影响!
胜利的感觉是比蜂蜜还甜,第一次,拉脱维亚贵族们可以自豪得说自己得到了一场胜利。那么继续与罗斯军队合作夺取全新的胜利如何不可呢?
传令兵索性被留在村子里,各村博雅尔果断召集全村开大会,他们连夜就选定了本村男丁。
拉脱维亚的春耕刚刚结束,农闲下来的人们正想着找些事做以改善生活。
半年前参战的少数人都得到了一些战利品,这深深刺激了村民们——如果可以打仗拿到大笔财富,真正的男人还要老实种地干什么?
得到博雅尔爵位的拉脱维亚贵族有二十余位,他们的背后就是相同数量的村庄。有的村庄其实是多个小村构成的联合体,说是村庄,谓之为小型城邦也不为过。这样的村子往往有上千人口,于当今时代已经算是大型定居点了。
自然也有小型村庄,当地博雅尔拿出五十名男子参战也是可以的。
只是大家必然面对一个大问题,现在正值春荒,召集男子大规模从军作战后军粮问题可如何解决呢?
真的对后勤问题高度重视的也只有罗斯军了,拉脱维亚人经历的少想不得太多,这便自备一些食物,带上自己的武器,于第二天与在村里住了一宿的传令兵向里加
集结。
至少出兵五十人不意味着只有五十人出战,有的大村很清楚只要打赢了就有战利品拿,只要人多就有更多手去抢夺。抢劫瑟米加利亚人没什么不妥,若是能抢到一些年轻女子,就解决了本村一些男人的婚姻问题。
博雅尔们纷纷鼓动自己的儿子出战,以来是在罗斯人面前证明自己是值得尊重的真男人,也是务实的考虑。博雅尔们多半上了年纪,此战不便于一把老骨头去拼杀,儿子正值年富力强,可以作为统帅带着本村的小子们作战。
小村出兵五十,做多的大村出兵可有二百。
各村都得到了国王的命令,他们在大肆制作本地风格的箭矢,借着这一趋势,他们顺手制作了大量的其他武器,尤其是最简单易得的长矛。
给木棍安装一个铁头就是矛了,考量到易操作性,拉脱维亚人的矛多是两个成年人身位长度,他们再学着罗斯人和丹麦人的样子,腰里别着一把铁斧甚至是骨斧,后背背着行囊和一面粗制木盾,扛着长矛排好队陆续就在里加集结。
如此场面是菲斯克始料未及的!
各个博雅尔齐聚罗斯杜马,他们带来的战士们就在城外扎营。
好在军粮问题因为特别的原因迎刃而解,本是里加城内居民(多是渔民)为了帮助未来的罗斯远征军解决部分粮食问题,特别做了大量的咸鱼肉干和咸肉,他们明知道这样是给罗斯军锦上添花
,因为能挣钱大家也就做了。
卖给谁都是卖,这番城市居民就将之纷纷卖给集结的拉脱维亚贵族军。里加的鱼市也几乎被这些人承包,渔获完全不愁卖了。
贵族军通过卖掉本村的新造麻布换来一批食物,他们的布匹较为充沛,于是各博雅尔都公开打出罗斯旗号。素白的麻布上以对角线缝上两条染成蓝色的布条,罗斯旗帜简单易做。
在罗斯杜马内,众人互相交谈一番,菲斯克、斯普尤特和斯特坎德才意识到,这些拉脱维亚村民平日里是深藏不露吗?他们在城外扎营的时候由于比较分散不好估计其兵力,这番各路贵族现身说法,汇总后的大军竟达到了三千之众?
原本菲斯克觉得这些人出动一千五百名左右农民兵就是极限了,看来自己因为傲慢低估了他们的决心和实力。
三千大军,有这实力拉脱维亚在过去的时代何必雇佣丹麦佣兵呢?
“可能这就是一群只会打顺风仗的家伙?也好,反正是沿着利耶卢佩河划船进攻,他们肯定不会走偏。啊!这样,我岂不是像模仿留里克一般,提前预演一下水路并进?”菲斯克毫无疑问成为这次军事攻势的统帅,他对战局充满信心,计划着将胜利所谓献给罗斯王的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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