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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科幻小说 > 魔临 > 第九十一章 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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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停在路边的马帮店后头,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却又是马帮走货的一个要地,马帮店,也就是专为这些人所开设的。

走江湖,混南北的,吃得过山珍海味,自然也就能入得了这山野小店。

有客房,搭着草棚子的房间,自己裹个席子或者衣服凑合着就睡一觉;

有吃食,而且还有肉,闻起来喷喷香。

此时此刻,

瞎子正坐在这一大锅“荤菜”面前,手里拿着两个馍。

丁横和崔林凤拿着店家给的勺子,正从锅里吃得不亦乐乎,俩人手里还都拿着大馍,两口菜一大口馍,吃得那叫一个真香。

这是马帮菜,但这个马帮菜和瞎子所知道的那种完全不是一个菜式……

“怎么,吃不惯?”

剑圣在大锅旁坐了下来,从店家那里要了一把勺子,手里也拿着一个馍;

剑圣不愧是练剑的,手法很快,也很精准,“哗”的一下,就从大锅里舀出一个大肉丸儿,送入嘴里后,又顺了一口馍。

“呼………”

剑圣发出一声满足的长叹,显得很是满意。

这感觉,和四川人在外地很久没吃到正宗火锅回到家终于吃到了一样。

瞎子咽了口唾沫,这勺子在手里,可就是下不去啊。

倒不是嫌弃大家围坐在一起不用公筷吃饭,瞎子也没那么讲究,毕竟是在赶路途中,能有一口热乎乎的吃食那真是极为不错的待遇了。

想着急赶路,就不可能算到今儿个在哪儿歇脚明儿个在哪儿吃饭。

但问题是这大锅菜有问题啊,是店主人特意从十多里外的小城酒楼客栈里收来的剩菜,运回来后自己再混合在一起吃,煮成了一个大杂烩,这就是晋地的马帮菜,因为靠脚力吃饭的人,一般生活条件有限,却又想吃点儿油水儿,就专门指着这个来吃。

有时候饭菜难免会馊掉一些,店家也有办法,跟后世卖羊肉串儿一样,往里头多搁一些大料,嗖味儿也就盖下去了,只剩下香味儿。

这卖钱的算法,也有意思,是按勺子在那儿算,下了多少勺,最后就按这个收钱,跟后世的串串香数竹差不多。

所以这一勺下去,可真的有讲究,捞着肉就觉得自己赚,要是捞出来几根菜叶子,啧啧……

剑圣吃得不亦乐乎,让瞎子不禁有些怀疑剑圣小时候其师傅是不是就专门带他来这里练剑的。

万变不离其宗,一通百通,也是很有道理的嘛,谁说拿勺子就不能练剑?手中无剑心中有剑即可。

脑子里想得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瞎子可没敢吃这玩意儿,自己跟店家要了碗热水,蹲在边上慢慢啃着吃馍。

终于,

那边丁横、崔林凤二人先吃好了,剑圣还在继续战斗着,店家的小儿子就在旁边使劲瞪大眼睛盯着剑圣的动作。

剑圣的勺子开始越来越过分,已经不满足只捞一勺了,而是连横再勾,这一勺子下去,提拉出来的可是人家满勺子的七八倍。

小儿子看着看着都要急哭了,这一大锅的马帮菜,被眼前这人这般捞下去,可赚不回来本了,后头来的人一眼瞅过去连点儿荤肉都见不着,谁愿意坐下来接着捞啊。

店主人是个上了年纪却精神抖擞的老者,瞧着这个,却不生气,只是默默地又端送来一碗米酒。

“我可没点酒。”剑圣说道。

“送的,您抬手接一下。”

剑圣点点头,接过酒碗,喝了一口酒,也就放下了勺子,摇摇头,感慨道:

“好多年没吃上这个味儿了,还真想得慌。”

“可不是。”老店主笑着应了一声。

剑圣伸手摸了摸店主小儿子的脑袋,问道:

“多少勺?”

“二十。”

“明明是十八。”剑圣纠正道。

店主小儿子嘟着嘴,看着剑圣。

剑圣摸了摸口袋,道:

“另外俩的,一起算了,对了,那个瞎子可是一勺都没下。”

“您拿好。”老店主送上来一根竹签。

剑圣给了钱,接过竹签,一边剔牙一边走回了马车旁。

马车后头躺着一个人,满脸是血,右臂被打断,人没死,却已经奄奄一息了。

“大人,这狗贼想趁着咱们进店的功夫到咱马车上下摸子。”

丁横禀报道。

马车就在店旁,在这里吃饭的,莫说丁横崔林凤都是老江湖了,瞎子更是自带雷达,还有一位堂堂剑圣坐在这里,打算偷这辆马车,这贼,也是够走背字儿的。

马车里,孩子又哭了起来。

丁横忙将孩子抱起来,他一抱,孩子就不哭了。

“嘿嘿。”

剑圣笑了,看着瞎子,道:

“说说那位侯爷的儿子,确实怪啊,别人再抱都哭个不停,偏偏这一身臭汗满脸横肉的大老粗抱着,他反而就不哭了,还会笑笑。”

瞎子则道:

“侯爷的儿子,喜欢杀气。”

“我呢?我杀的人,不比他姓丁的多多了?”

瞎子摇摇头,道:“大人您身上只有极为纯粹的剑气,没有杀气,杀气,早就被您炼化掉了。”

“这厮,以前是算命的吧?”

“大人英明,这都被您给瞧出来了。”

“我行走天下也有些年头了,像这般会说话的,确实不多。”

“大人谬赞了。”

瞎子心里也无奈,这年头,自己是真的靠拍马屁吃饭的,和自己一样悲催的,还有六个。

“都吃饱了吧,上路吧。”剑圣喊道。

马车重新上路。

依旧是丁横坐在马车里抱着孩子,崔林凤在里头随时准备喂奶,瞎子和剑圣驾车。

“一口都没吃啊。”

“小时候嘴养刁了,罪过罪过。”瞎子歉然道。

别人和分享“童年美食”或者“地方特色美食”,结果却一口都不吃,这确实是太不给人面子了。

“呵呵,是没饿到那份儿上。”

“是的。”

“世人无聊,喜欢评比出个四大剑客,说实话吧,四大剑客里,李良申,倒是能吃下这个,另外俩,他们也吃不了。”

“镇北侯府饮食寡淡,这是人所周知的事,据说镇北侯入京的那一天,一口气吃了四五只鸭子。”

“呵呵,是,但可知,李良申也只是吃得寡淡了一些,这寡淡,无非是和真正权贵的山珍海味差了一些,但他自小就被侯府收为义子,这日子过得再差,又能差到哪里去?”

“是这个理。”

“再说那乾国的百里丰,世人都以为他是当年一身白衣行舟入上京,被那乾国官家拜为太子武师才发达的,实际上他百里家本就是江南大家,家里良田万顷是有的。”

“原来如此,我还真不知道。”

“再说那楚国的那位,本就是楚地大贵族,家里的封地可是一点都不小,所以才有闲心思数十年钻研造剑。”

瞎子马上道:

“只有大人您,是出身自草莽?”

人家要抒情,得帮忙搭梯子。

“草莽还真谈不上,我姓虞,大晋皇姓,但虞氏的皇帝前些年过得是什么日子大家也都看得清楚,我这个旁支,说实话,小时候阿爹阿娘走得早,我和阿弟两个人经常连饭都吃不饱。”

“所以,大人,四大剑客之中,我一直最佩服您,实在是太励志了。”

“呵,所以世人都评价我们四个的剑,各有各的缘法,各有各的千秋,殊不知,我和他们仨的剑,走的路,根本就不一样。”

“大人,小的斗胆………”

“斗胆?胆子可一点都不小,摘下我阿弟的脑袋,还敢追上他哥的车,还敢坐在他哥身边走了这么多天。”

“…………”瞎子。

“怕了?”

“那是战场上的事,各为其主。”瞎子脸上的阿谀之色尽褪,只剩下一抹淡然。

“这才是本该来的样子,别说,还挺俊。”

瞎子忽然感到后背发凉,

晋地人的爱好,可真是……

“燕军撤走后,我去历天城前,回过一趟京畿之地,是不是去过那里吃过一碗肉汤?一家老字号的店铺。”

瞎子想了想,道:“果然,嘴刁,确实会惹祸。”

那一夜,燕军平定京畿之地晋军。

瞎子等魔王是合力击杀的虞化成,梁程拿着人头去报功,瞎子则敲开了城内一家老字号的肉汤店,据说传承已有百年,喝了一碗肉汤。

身上还带着未曾散去的血腥气,再喝一口有着历史传承的美食,很符合瞎子喜欢的小资情调。

“那家店,我也经常去的。”剑圣说道,“味道如何?”

“确实好喝。”

“唉,这么着吧,我信的各为其主,我的仇,我阿弟的死,我就算到田无镜身上了,也不想再去追究他人,否则我要一个人去杀上万靖南军,不现实。”

“多谢大人。”

“但既然送上门来了,那我就不客气了,得回答出来,我这剑,和他们仨,有什么不同,回答对了,一切安好,回答不对,把命留下。”

瞎子深吸一口气,

也没怎么思考,

缓缓开口道:

“楚国造剑师的剑,匠气太重;百里家的剑,贵气过甚;李良申的剑,戾气太深,唯有大人………”

“我是什么气?”

“地气。”

“哦?”

“不是拍马屁,靖南侯夫人之所以敢将孩子交给大人您,这是明摆着君子可欺之以方,但这也是大人最能让人尊敬的地方,能被仇人信任,本身就是一种真实。”

“得,虽说不是拍马屁,但这话听得比拍马屁还让我受用,闻闻。”

“嗯?闻何物?”

“没闻到么?”

“闻到什么?”

剑圣伸手向前指了指,同时停下了马车,

“贵气逼人啊。”

道路一侧,走出来一个女子,女子身穿一条暗黄色的长裙,手里拿着一把剑。

“百里香兰?”瞎子说道。

“哟,认识的人还真不少,有意思。”

“以前见过,我认识她,她不认识我。”

剑圣指了指前面的百里香兰,

对瞎子道:

“瞅瞅,咱们几个为了赶路,都几天没洗澡了,人家上来劫道的,居然还能提前焚香沐浴换了一身干净的裙子再走出来。再瞅瞅那鞋子,从泥地里走出来,却没沾染多少泥泞,也是新换的。

这才是贵气逼人啊。”

百里香兰横剑身前,

开口道;

“百里香兰,见过晋国剑圣。”

剑圣身子微微后仰,

摆摆手,

道:

“姑娘,认错人啦。”

百里香兰开口道:

“想不到晋国剑圣也会喜欢当着女人的面开玩笑。”

“没开玩笑,哪里来的晋国剑圣哟。”

“您不就是?”

“但晋国,早亡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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