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魂明的父亲精应景,已经到了将死之时,作为精应景的第三子,精魂明也是被叫了过来。实际上精魂明本身因为是第三子,所以对于遗产他几乎什么都得不到,也正因为如此精魂明才更倾向于在外面闯荡,然而闯荡了这么久,实际上根本没有混的上什么名堂。精魂明是479年9月左右,去到了腓洪城闯荡,然而如今马上就要481年7月了,这都快整整两年了,精魂明发现自己真的什么都没有做成。没有得到任何人的信任,在赵蛇日那里没人看重,到了罗布石林那里,虽然当上了伯爵的总管,可又有什么用,伯爵根本不把他当人看,而且勾心斗角不断,所以精魂明最终一气之下离开了罗布石林那里。从那之后,精魂明便开始无所事事,每天沉浸在书籍的虚假世界之中,随后便是书信一封,精魂明得知了自己父亲病重的消息,也是立刻返回了自己的家乡。
昂乌村,精魂明的家,精魂明事实上并不想回到了这里,但最终还是回来了。本想着再次归乡,一定和之前不同,经过历练一定能够比之前强很多,但最终什么也不是便回来了。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当了那么久别人的家臣,特别是当罗布石林间谍总管的日子里,精魂明还算是攒下了不少钱,至少饿不死,不需要家中之人管饭了。
这对于精魂明来说,还是很重要的,第一个儿子那是宝贝,第二个儿子也会稀罕,到了第三个就不重视了,至少在精魂明的家里是这样的。以至于精魂明长大之后,还是忘不了他的大哥和二哥那副看他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个吸血虫的眼神一样。也是因为实在受不了这些,才向往外面的世界,当然,也是因为本身就有冒险的志向。
毕竟世界如此的庞大,光是从书中了解到的一些事情,就让精魂明十分的向往了,很想真的出去看看,所以精魂明去做了,去做了之后的确发现,去外面比窝在家乡要好的多。
在昂乌村,精魂明也是有朋友这种人在的,回到村庄之后,向着那些许久未见的村中之人打着招呼的精魂明,并没有选择先回自己家,而是选择了去自己的朋友盏难久家,盏难久是精魂明在家乡中最为要好的朋友,两人之间有时候可以说是无话不谈,在志向方面二人也比较类似。精魂明曾邀请盏难久一起出去闯荡,但因为盏难久觉得自己还不够,所以没有跟着一起去,如今两年不见,自然要去见见这位伙伴了,也不知道他还在不在这里住着。
“难久,开门!”过去轻轻拍打着门,精魂明叫喊着。
门很快就开了,露出来的是一个长得还算能看的年轻人,他看起来有些瘦小,但并不像竹竿子一样看起来一推就倒,精气神看起来倒是很足,我的脖子上戴着一串项链,这是用铜币做的项链啊,事实上就是用细绳把铜币串起来而已。一共有十个铜币,用精魂明的话说就是,这项链的价值已经体现在了外面,要多不值钱有多不值钱,抛开那几乎没价值的细绳,这项链也就价值10铜币。
精魂明倒是十分奇怪,这盏难久为什么用这种东西当装饰品?
“哦?我就知道你要回来了,哈哈哈。”看到了精魂明之后,盏难久直接发生大笑。
“哈哈哈,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啊,还戴着这项链呢。”
“是啊,我觉得这个样子很漂亮,老实说我觉得这比那些价值十几万铜币的项链,要好看的多,也正因为如此我才戴在脖子上。我本身是不喜欢装饰品的人,但这身打扮恕我直言,真的有男人的味道。”
“看不出来。”精魂明无奈的摇了摇头。
“看不出来就看不出来吧,这是我个人的爱好,不说那些了,先进来吧。”
也是将精魂明邀请到了自己的家中,盏难久也是有很多的话,想要问问这精魂明。
事实上,盏难久他也不容易,在他小的时候,他的母亲就和别人私奔了,等他十四岁左右的时候,父亲和老虎玩的时候,被老虎给吃了。这导致盏难久在十五岁的时候,便不得不自力更生了。盏难久家中并不富裕,但好歹算是自由的百姓,他不是别人的家臣,他家中有两亩的田地,足够养活自己了,不过想要过的更体面些,也是免不了要干点活的。毕竟粮价太贱了,种出来的粮食除了自己吃也就是卖了,卖也不能卖太多的钱,平常只能寻觅一些活干。
盏难久在别人看来是很吃苦耐劳的,不过精魂明却知道,此人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自己的兴趣,只是为了能够花钱多读几本书,书价很贵,对于盏难久来说,如果不去找点零活干的话,一年能买三本书便是奇迹,但若是稍微吃苦耐劳些,一个月看一本新的都是行的。
毕竟娱乐匮乏,大家找乐子的方式不外乎那几种。一种是好色之辈的娱乐方式,就不必多说什么了,这种人最容易满足了,但有些伤害身体。而且若是穷人加上单身汉的话,可能一辈子都满足不了这种爱好了。另一种就是爱出去外面的人,实际上是去外面游手好闲天天不知道干什么,反正就是瞎跑看热闹,这种人也容易。还有一种便是读书看书了,就像盏难久和精魂明那样。
不过精魂明并不像盏难久表现的那么狂热,精魂明是手头宽裕就看,不宽裕的话就看看久的。
而盏难久手头不宽裕,直接就去疯狂想办法捞钱,甚至还打算去镇子里要饭,连这种丢人的举动都想过,幸好那身体中的傲骨打败了他,否则的话真的沦为笑柄了。
精魂明知道盏难久实际上并不勤快,但一到感兴趣的事情上,他就像一个无法停下来的牲畜一样,不知道何为劳累,只是知道埋头苦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