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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名侦探之无限搞事 > 第九十六章 明美的新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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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北暮从床上爬起来,然后躺到沙发上。他打开电视,拿起筷子就准备吃饭。

他家有放的餐桌,但是北暮从来没有用过,而是在客厅沙发上摆放了一个折叠桌子,平时都是在这里吃饭。

啪!明美拍了下他的手,嗔道,“先去洗漱,说了你多少遍了。”

哎,待的久了。这小家伙就越发放肆,一开始的时候都是把盆端到他身前的好嘛!

“赶紧去,别磨磨蹭蹭的。”

好嘞。

吃着早点,看着早间新闻,北暮点点了头。不错,起码没看到什么帝丹大学校园祭杀人事件。

毕竟柯南和大叔都在,万一真出个什么事情。那他就不是去贺喜,而是去砸场子了。

当时他没介绍大叔,也是有这层思量。

毕竟大叔背地里的名声不太好。

虽然这座城市,每天都上演着爱恨情仇,杀杀杀杀。但是大叔的出镜率还是太高了一点,基本哪里死人,哪里就有他。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或者说闲人实在太多。很快就有人发现了这一现象,并且开始传播。有好事者,甚至给大叔起了称呼。

——毛利·沉睡死神·猩红收割者·移动的不详·小五郎

中二度简直爆表,北暮当初听到都惊了,那些人是怎么一本正经的说出这种话来的。只能用天赋来形容。

这些大叔并不知情,或者说就算他知道了,也根本不以为意。都是些小人的污蔑,这是案件在召唤他这个名侦探。

北暮也不信,就像他一开始告诉柯南的那样。仇恨的种子早已埋下,杀人只是早晚的事情。但是邪门是真的邪门。

可能就像替身使者会相互吸引一样,大叔或者柯南体内,存在着某种柯学因子,这种因子对常人无用,但是对心怀恶意的人来说,是最为甘美的剧毒。

饮下这杯毒酒,引爆心中杀意。

但是这并不能把错误归结到大叔或者柯南身上,他们只是一个引子。雪崩之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遗憾就在于,这座城市这样的雪花实在太多。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北暮一开始漠视一切,他们不把自己当人看,北暮又怎么会把这些玩意当做自己的同类。

直到小兰的出现,他才知道,这个世界还是有好人的。不管经历了多少次,她还是会为受害者感到悲痛伤感。

不掉眼泪,这是坚强的表现。但是当你擦干眼泪,还会选择继续为他人流泪时,这也是坚强。

见识过人间丑恶,却初心不改,一直善待着这个世界。这样的人儿,灿烂的耀眼。这样的人儿,北暮只敢远远的观望,而不敢真正的触摸靠近。

他怕自己身上的血,脏了她的裙摆。

叮铃铃~

“喂。”

“暮哥早呀,今天我们要去参见婚礼,一起来嘛。”

“没有问题,什么时候去?”

“那你九点过来接我们,对了,记得带上你的远方侄女,话说她叫什么啊,我还不知道名字呢?”

“石原里美。”

“很好听的名字啊。”(老婆的名字当然好听)

明美盘腿坐在一旁,看着北暮打电话,感到有些生气。都没和她商量,就随便糊弄个假名字,这也就算了。

但是他现在的表情算怎么一回事,打个电话笑的这么开心?这混蛋从来都没有对她笑过!

好气,这次她一定要见识下,这个小兰,到底是个什么人物。

终于,北暮打完了电话。“一会我带去你参见婚礼,记得啊,以后人前我就叫你里美,别露馅。”

“不劳烦大人您操心。”小萝莉把头扭到另一边,“我现在是石原里美,您的远方侄女,因为父母双亡,您大发好心收养了我。啊,真是感恩戴德呢。”

嘶,怎么阴阳怪气的?北暮把手放到她头上,顺着毛撸了两下,“你这是怎么了?”

啪,明美一巴掌扇飞他的手,“我又不是小孩子!不许摸我脑袋!”

以前不是很喜欢的嘛?女人真是善变。

......

吃完饭后,北暮收拾好,就带着明美出门了。

过了一会,他就开到了大叔家,接上他们一家人后,朝给定的地点开去。

“有的时候,我真的感觉我就好像是你们的专职司机一样,去哪里都是我开车。”

大叔哈哈大笑道,“阿暮你这话就见外了,咋哥俩谁跟谁啊,计较这些就没意思了。”

“也不知道是谁,昨天晚上弹小钢珠,弹的连打的的钱都不剩。让我给暮哥打电话的。”关于揭自己老爹短,小兰从来都是毫不手软。

坐在小兰腿上的明美,一个没收住,直接笑出声。

哇,真是太可爱了。蹭蹭蹭蹭,小兰抱着明美就是一顿猛吸。

这种行为,柯南表示羡慕嫉妒恨。他坐在副驾驶,透过后视镜看的是一清二楚。那里本来应该是他的地方!

明美本人对此也是相当无奈。她最开始,本来是想给小兰一个下马威,准备全程冷漠脸,不和她打招呼。

结果小兰一看见她,眼睛亮的发光,甩开牵着柯南的手,直接闪现到明美身前,抱着就不放手。

太可爱了。

不过出奇的是,明美对这样的行为并不反感,甚至一开始给下马威的想法,也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样温暖的怀抱,很多年她都没经历过了。

但是有一说一,这个叫小兰的姑娘,身材简直了,只能用下流二字来形容。在亲身感受过一番后,明美心里酸酸的。

她输的不冤。

小兰并不知道明美的想法,沉迷在吸萝莉中。为什么会这么可爱啊,活脱脱的小公主。

“暮哥,咋们商量一下吧。让柯南住你那,让里美来我这里住。”

北暮???

柯南???

大叔(^-^)V

闲谈:曾经不喜欢小兰,觉得她就是一个傻白甜。但是后来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姑娘,这个温柔善良,内心无比强大。这种人,太少。读者老爷们,如果你的身边有这样的人,不论男女,请一定一定好好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