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立刻承认自己的错误,“曼曼,我错了,你不蠢,你是太单纯了。你现在就站在那里别动,我去找你,我当面和你承认错……”
话音未落,沈曼曼就听不下去了,直接挂了电话扔给经理。
经理扯着嘴角干笑,笑比哭还要难看,“沈小姐,您其实不必太生气,一个男人肯为了你费心思,这足以证明你在他心里的重要性。莫总这么爱您,是多少女人求之不得的,您的知足才是……”
看见没,男人都一个德行,把算计都说得冠冕堂皇,极其生动。
沈曼曼冷笑,“那就祝福你,以后也遇到这样算计你的女朋友。”
她戴上墨镜,甩手离开。
莫绍城从莫氏出来就知道她绝对不会乖乖地在原地等着她,所以直接去往她落脚的酒店。
车速快,距离相比较近了一点,所以,莫绍城比她还要先到一步。
沈曼曼的车刚停下,莫绍城就拦住她的车头。
她心里有气,这会儿一点也不想看见他,准备掉转车头朝着另一个方向去开。
莫绍城像是知道了她的想法,立即去拽车门,他跟着车跑,这样很容易就会发生意外,万一被碾压了这个锅谁来背?
沈曼曼想了想,还是把车停下来,不过对于莫绍城,她的态度冷淡完全忽视掉他的存在。
他的力气也是大,一把拉住她的手腕扣在掌心。
“曼曼,你这脾气现在是越来越大了。”
“莫总觉得我脾气大,可以离我远一点啊,我也没有逼着你来找我晦气。”
沈曼曼上演牙尖嘴利的一面,她今天是真的被气到了,那种被人掌控的感觉,她真的很不喜欢。
她冷着眼,表情难看,对他的语气更是如此。
“你就当我犯贱好了。”莫绍城自我调侃,“谁让我就喜欢你呢,你说什么我都听着。”
莫绍城上来那股粘人劲儿,还是让人招架不住的。
沈曼曼就好似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不痛不痒的。
“你先放开我。”
“那你别生气。”
莫绍城的本意就是不想郑子烨有机会和她在一起,所以,这才想尽办法把她留在自己身边。
虽说,知道她不会原谅他,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啊。
“我自己蠢,和你有什么好生气的。”
沈曼曼翻了个白眼,脚劲儿也不小,直接踩在了莫绍城的脚上。
猝不及防,高跟鞋的鞋跟踩一下,真不轻。莫绍城下意识松手,她就趁机逃跑了。
成功逃脱魔爪,沈曼曼笑得心花怒放,那种得逞的笑意倒是挺好看的。
“活该。”
她骂,他笑。
不知道的以为他是个傻子。
莫绍城没追上去,眼神里的宠溺之情溢于言表。看着她上楼,消失在眼圈,他发送了一条消息。
【明天能不能陪我去参加一个商业活动后在走。】
沈曼曼看着发来的文字,都笑出声了。
【莫总,做人贵在有自知之明。】
【我更喜欢,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沈曼曼懒得搭理他,反正,陪他去参加商业活动,那是不可能的,她又不是他的什么人。
不过,莫绍城却当她是同意了,当天亲自选了礼服。
次日一早,沈曼曼还没来得及去机场,莫绍城就在门口等候多时。
她推门出来的时候,吓了一跳。
“莫绍城,你是不是有毛病。”
他单手插兜,一手拎着一个黑色礼盒,朝着她走了两步,“按照你尺码选的,别人穿不上。”
“管我什么事?”
“没有女伴我会很丢脸,你舍得看我丢脸?”
神经病,他丢脸,关她什么事?
沈曼曼白了她一眼,准备离开,莫绍城的长腿一迈,高大的身影挡住了她的方向。
“我丢脸对你有什么好处,曼曼,好歹我也是你前夫。”他自知这个理由立不住,又说,“沈曼曼,你能不能有点合约精神,你是莫氏的合作伙伴,合同上明确写明有关产品的宣传,贵公司有义务配合其相关的商业活动。你若就是不愿意陪我去,我倒是也舍不得去告你,就是下次的样板我可能要多斟酌一下了,毕竟,我有多希望能和你单独相处,你是知道的。”
“你可真是卑鄙呀。”
“这是商业手段,你也是做公司的,应该明白吧。再说,我还不是为了你。”
莫绍城再次把那个黑色礼盒递过来,“特别好看,我亲自为你挑选的。”
沈曼曼气得脸都白了,赌气地接过来礼服。
这时,隔壁房间的沈磊出门,就看见了这样的一幕。
他的眼神跟刀子一样,割在莫绍城身上,“怎么又是你?莫绍城,你是鬼吗?阴魂不散?”
沈磊把沈曼曼拉过来,“曼曼,她若是再来骚扰你,你就告我,我替你赶走这只臭苍蝇。”
莫绍城对沈曼曼客气,可不代表好脾气也对别人,“你妹妹的事情,你还是少操心吧。”
“你……”
“好了哥,我去陪他参加个商业活动,有事给我打电话了。”
沈磊不解,“你陪他?你为什么要陪他去参加商业活动?他算是哪根葱?”
沈曼曼不想僵持下去,又主动说,“我和莫氏有合作,哥,我出席也是应该的。先不说了,我去换礼服。”
她匆匆关上门,只剩下门外两个男人针锋相对。
沈磊警惕地看着他,态度一如既往的寒烈,“莫绍城,曼曼是我仅剩的亲人,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
“没人要伤害她,尤其是我,更不会。你有这个精力,不如把矛头对准其他人。”
他的语气平淡,清冷高傲。
似乎,莫绍城生来就是这样的人,“只有失去过,才懂得珍惜。沈磊,我不会害她,我会用生命保护她。”
“同样的话,郑子烨也说过。”
“你那我们相提并论,并不明智。”莫绍城淡淡地瞥了他一眼,然后沈曼曼房间的门开了,他又立刻看了过去。
她生得好看,皮肤白皙,从前沈曼曼都是穿着浅色系的礼服,这是第一次尝试这种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