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瞎子,你回来啦。”守城门的侠客同沈飞阳打了声招呼,看见她怀里抱着个寨民打扮、穿麻布黑衣的女人,一时惊讶,“这是谁啊,你从百越寨子里讨来的媳妇儿?”
卫茗徵把脸埋进沈飞阳的怀里,藏住了脸上的绯红,不由得有些羞恼。好在沈飞阳将她藏在蓑衣下,旁人都看不出她的面容。
“别瞎说,这是采菌子的老汉家闺女,叫赤蝎子蛰了,我赶时间去找毒婆婆。”
“哎呦,那你快去,救人要紧。”
于是沈飞阳顺理成章地跑进了叶榆城,这一路上她就是这样抱着卫茗徵,施展轻功从山上跑下来的,就这样也足足跑了半个时辰。中途倒没遇上什么阻碍,也许有人有心深究,但论起身法轻功,也追不上沈飞阳。
不过她进城后倒是先去了趟毒婆婆的住处,象征性地买了些解毒药和金疮药,就身形一闪带卫茗徵回了自己家。
她去寻玄影门的目标前,在叶榆城租的房子,是个一进小院,地方不大,但是主建筑是个二层小楼。一楼有厨房,二楼拿来当卧室,再养了两只肥猫,如果忽略是在叶榆城,其实还挺温馨。
但叶榆城由东洲武林最大杀手盟血煞会执掌,来这待着的,不是背着好几十条人命的亡命徒,就是无家可归的江湖客,可以说是不受任何政权控制的法外之地。
因此这风景秀丽的小城物价颇高,但介于血煞会凶名在外,居住环境又意外地和谐。
大家有什么仇什么怨,大多都在叶榆城外解决,毕竟据说这坐镇着血煞会的四位泉龙镜巅峰的太上长老,谁又敢在叶榆城,给想养老的老东西们找不痛快?
因此沈飞阳一点也不担心这位“傅姑娘”在叶榆城的人身安全,就算是离这里最近的大楚开兵过来,也得看看城墙上三十门红衣大炮,想想自己郢都城的家人,掂量掂量老家皇城藏着多少血煞会的人。
“傅姑娘,你在这安心休息,不要随意出门,我出去买些吃食回来。”沈飞阳安顿好卫茗徵后,简短地叮嘱一下便出了门。
卫茗徵盯着院子里的桃树,再走出小楼看看房顶上睡懒觉的猫儿,心情莫名放松许多。
沈飞阳先去血煞会的大厅领了赏金,转头就买了些菜和两只烧鸡,又买了两坛子酒,才打算打道回府。离开酒坊时,正巧遇见从血煞会后院出来的毒婆婆,见她来了便递给她一包药。
“小瞎子,你杀了唐老怪的孙子,这是老婆子我另给你算的报酬,拿去吧。”这毒婆婆也是久居叶榆城的老人,不知道是不是年轻的时候和玄影门有过节,血煞会杀手大厅上,凡是有关玄影门唐家人的悬赏,有一半都是这位老婆婆挂上去的。
“谢谢婆婆。”沈飞阳倒也不客气,伸手接过药包。这是她师父给她配的方子,从小就叫她用这些药泡酒喝,以便压制三阳绝脉时不时带来的焚心痛楚。
纵然她自幼修习佛家至阳的《涅盘轮转决》,来疏散或是运用三阳绝脉的过剩阳气,也架不住这霸道的纯阳体,因此沈飞阳不得不时时备着药酒,一有内息异动便通过喝酒缓解。
其实也有其他的法子缓解这麻烦的体质,那就是寻一个纯阴体的男人或是内功深厚的女子,同她一起修炼阴阳轮转法门。但沈飞阳活了两世都于情爱没什么兴趣,更何况纯阴体的男子极难寻找,阴脉男子不是一出生就是天阉,要不然就是早早夭折,活不过成婚的年纪。
至于内力深厚的女子,不说这古代大多数人的世俗观念,同她这个现代人就不太一样,也没有风花雪月过后好聚好散这一说。更何况这两女修炼的法子,同普通夫妻洞房也没什么差别了,沈飞阳可不觉得有哪个内功深厚的女侠,愿意为她不顾自己的清誉。
因此就拖着呗,能活一天是一天。沈飞阳拎着烧鸡和酒,慢悠悠地往家里赶。路过杂货店时,闻见了火腿的霉味儿,于是顺路买了一整根火腿带回家里。叶榆城的火腿,无论是炒菜炖汤,还是片下来下酒,都别有一番滋味。
卫茗徵看着正在厨房忙活的青年,有些手足无措。她在宫里的确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但住在人家里白吃白喝还白用上好的金疮药,主人家又是个目不能视的盲人,饶是贵为一国长公主,卫茗徵也难以心安理得地干坐着等吃。
兴许是她走来走去的步伐听着焦急,沈飞阳从锅里盛出来一盘子菜,转头随意说道:“傅姑娘,碗筷在左数第二个柜子里,麻烦你拿一下。”卫茗徵这才心里好受了些,过去拿了餐具。
沈飞阳暗自摇了摇头,这不知道哪国的长公主倒是没什么公主脾气,看来在宫里的日子也没那么好过嘛。
坐上饭桌时,卫茗徵有点傻眼,她面前除了一大盆米饭,还摆着一整只烧鸡,那边的灰衣盲人正抱着另一只烧鸡大快朵颐,刨除这些,桌上摆着一大盘炒时蔬、一大盘炒菌子、以及一大砂锅的火腿野菌汤。她嘴角抽了抽,饶是在长公主府,虽然每餐的菜式多,加起来也没有这么大量啊。
“傅姑娘,可是饭食不合胃口?”听见对面没动静,沈飞阳放下手里刚扯下来的鸡腿,疑惑地说道。她饭应该做得没那么难吃吧?在佚名门,她十二岁后就被老秃驴打发去管伙房了,门派里的师兄师侄都说挺好吃的啊?
“莫少侠,这一只烧鸡……是不是有点太多了?”卫茗徵妍丽的脸上露出难色,江湖侠士家中可不比公主府,倘若因为剩菜这种小事,拂了主人家的心意,可怎生是好?
“呃,可我平常一顿就吃一只啊……”沈飞阳这才反应过来,人家公主出身,还能和自己这个从小练武的一样是个大肚皮吗?“傅姑娘不必担心剩菜,挑些喜欢吃的部位就好。”她讪讪地说道,自己这边这只已经被她自己抱着啃过了,肯定是不能分给人家了。
除了这小小的插曲,接下来的日子倒是平静多了。据卫茗徵观察,这位“莫问心”少侠每天早早起床,先在院子里走一遍拳桩,再拿竹杖练一通刀法和棍法,或是拎起院里的石磨、石墩炼体,随后就出门去买菜和喂猫了,下午则是跑到外面闲逛。
若是赶上下雨,这盲人少年便坐在廊檐下,拿起腰上的竹笛,吹奏些她从没听过的曲子。笛声清澈潇洒,带着些不属于少年人的通透和锋利。倘若无事,卫茗徵倒是会和沈飞阳下下棋打发时光,或是逗弄两只猫儿。
卫茗徵虽说是皇室贵族出身,倒是也没她那些皇兄皇妹们娇气,也会帮沈飞阳的忙,做些诸如刷碗、洗衣或是扫地之类的零散家务,二人也就这般相安无事地住在一起数月有余,直到卫茗徵的伤大好,不需要再上药。
“我明晚有事不回来,你且安心在家等我,饭我会提前做好。”这一日,沈飞阳在晚间吃饭时随口叮嘱道,卫茗徵小口小口地喝着小米粥,轻声回应了个“嗯”字。
虽说同住一个屋檐下,可既在叶榆城讨生活,她又焉能猜不到对方要去做些什么?只是二人关系没到不留秘密的地步,于是卫茗徵也识趣地没再多问,心里则是盘算着她前些日子往长安递出的消息,何时才能收到回复。
沈飞阳可不管她心里在想什么,她还惦记着明天去昆弥川杀水怪的事情,这活儿还是叶榆城城主府邀她去的,说最近昆弥川里有大水怪吃人,过往商人农户已有十余人丧命,特别悬赏侠士前去猎杀。
沈飞阳琢磨着,大约是水里有什么史前巨兽,她没穿越前看过一些典籍,有学者还推测过,一些古代文献里说的江河湖海里的“龙”有可能是大鳄鱼,或是已然濒临灭绝的生物,正好借此机会她也见见世面。
于是二人各怀心事,草草地结束了这一餐。卫茗徵回楼上沐浴,等到洗完澡下楼,才发现灰衣青年躺在楼下的藤床上,早就睡了过去。
在她眼中沈飞阳倒也算个实在人,她刚来时身上有伤,沈飞阳二话不说将楼上的卧室软榻腾给她住,自己在一楼的楼梯旁随意支了张藤床,卫茗徵对此也是心存感激的。
等第二天她醒来,沈飞阳早已不见了踪影,锅里还热着馒头和肉粥,桌上搁着十两碎银,银子下压着张纸,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随意吃点”。
卫茗徵失笑,也不知道对方一个盲人,怎么写得出这么秀气又潦草的字。她简单地对付了点早饭,戴上沈飞阳留给她的帷帽,揣了那十辆碎银,距负伤一个月来,头一次踏出了这方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