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冷,冬季马上来临。
止汉城西,有一片平原。
此地是止汉城郊有名的马场,在马场之后,有一矮山。
登上山顶,一览方圆,马场尽收眼底,所以此地又被称为阅马场。
马场主沈忠,年近五十,方圆千里之内,大有名气。
所驯养的马匹膘肥体壮,且为人诚信,受到诸多买家青睐,沈家生意也是一直如日中天。
只是近日,沈忠的心情略欠。
“爹,该吃饭啦!”一声婉转如鹂的女儿声,在身后传来。
乃是沈忠的女儿,沈七七,沈忠似乎心不在焉,应了一声,转身走出房间。
“爹,你还在为那件事发愁啊?”沈忠微微皱眉,点点头,道:“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这句话没头没尾,但是沈七七却笑着宽慰道:“哎呀!爹,即便是不如意,还是得吃饭的呀!”
“身体要紧,如果真没消息,女儿亲去跑一趟,为爹分忧。”
沈忠哑然一笑,对于这个掌上明珠,十分溺爱。
道:“你呀!分忧是假,想出去玩是真,你娘去得早。“
”唉,你啊!也是缺少母爱,整天骑马射箭,舞刀弄棒,明明是女孩子,却比男子还要英勇,只怕以后嫁人都不容易哦!”
沈七七却不服气,一撅嘴道:“爹,那样更好,我就可以一直陪着爹爹,你看多好呀!爹,我给你盛汤。”
扑腾扑腾。
一只信鸽飞落在了窗户上,沈七七起身走到窗户前,伸手抓住。
取下布条放了鸽子,将布条递给了沈忠。
沈忠接过布条一看,不曾言语,将布条递给了坐在身侧的沈七七。
沈七七看完,不禁瞪大眼睛,望着沈总,一脸疑问道:“爹,这个情报会不会有误?”
沈忠微微摇头道:“事关重大,不会有误,只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和胆量,居然短时间内,连灭灭门两大家族呢?”
要知道,不管是吴家还是马家,家业颇大。
而且马三刀,一身刀功已然是出神入化,方圆百里之内没有对手。
吴海功暗器手法一绝,虽说隐退多年,但修为一直不落下。
数年前,沈忠还与几位切磋过,丝毫未占上风,突然灭门。
看来是毫无还手之力,究竟是惹到什么人,居然被灭门了。
而沈忠此刻,更加关心的是,这两大家族的生意往来,怕是要受到影响。
手指叩着桌子,陷入沉思。
这时沈七七却轻声道:“爹,这次咸丁城有五十匹马要交割,我这次跟着镖局一起过去。”
“事情完成之后,我再折返,前去王二镇调查一下,说不定,还能把生意拉回来。”
沈忠哑然一笑,道:“你这丫头,整天就想着跑出去,外面的世道,可不一定都是那么好。”
沈七七一听,很不乐意,撅起嘴,抓住沈忠的手臂摇晃撒娇,正要说话。
却是沈忠怕了一般连忙应允道:“好好好,准了,准了,在外不要怕事,但也别给我惹事,唉,女大不中留啊!”
沈七七这才高兴,点头不已。
立冬,天气晴朗,阳光洒满大地,也唤醒了一座城,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天同府经过一个月左右的修整,也是渐渐入了正轨。
“这就是你所铸造的铁具兵器?”
前院之中,吴天拿着一把牛耳刀,在手上把玩着,问着身边一位站着的大汉。
只见这大汉身材魁梧,比起秋正虎有得一拼,恭声道:“回大当家的,这把刀就是我亲手打造的。”
吴天看着手上的牛耳刀,突然拿起另一把刀,双手一挥动,两刀互砍。
铛…
两把刀都断了。
那大汉惊道:“若大当家看不上我的手艺,大可明说,何必折损我的道具?”
吴天也不生气,拿着断刀,看着打铁大汉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大汉道:“鄙人王铁牛。”
吴天点点头,道:“这把刀的工艺手法来看,应该是夹钢刀,有很高的韧性与弹性。”
“确实很不错,但你可想过,如果二人搏斗,两刀来往互砍,刀断了该如何?”
众人沉思,王铁牛一抱拳,道:“原来大当家真人不露相,还请赐教。”
吴天从身后抽出一把刀来,递给王铁牛,道:“你看看我这把刀如何?”
这把刀是吴天当初卖猪肉时买的,用来分割猪肉。
前两天,吴天尝试用现代铸造之法进行锻造,使得刀身韧性更强,刀锋硬度和锋利程度更佳。
“哇!这真是一把宝刀啊!”
王铁牛仔细拿着刀,打量了半天,瞪大眼睛,差点流着口水。
说道:“敢问大当家,这把刀是哪位名师所铸,我想拜他为师。”
一旁看热闹的秋燕说到:“大个子,你口水都流出来了啦!”
“这把刀,我看和其他刀,也没什么差别嘛!平时我都用来做菜切肉的。”
王铁牛一听不禁念叨:“暴殄天物,简直是暴殄天物啊!这么好的刀拿来切肉,真是埋没了这把刀。”
顿了顿,道:“这把刀韧性更强,而且刀锋十分锋利,这种花纹,我打造不出来。”
“但是花纹与刀身一体浑成,铸造水平简直太高了,我再有三十年也是达不到的。”
秋燕嘀咕道:“原来,还有这么大学问。”
吴天笑道:“这把刀,送给你了。其实也不是你的铸造水平不行,而是在于材料工艺顺序。“
”你们平日铸造,用的是炭火,不仅贵,而且温度不够,这都是可以改进的。”
顿了顿,吴天说到:“成海,你现在去贴出告示,找一种黑色的石头。”
“如果发现,带小块回来给我辨认,有赏。另外,我记得有人是木匠,是哪位?”
一位中年人士走了出来,一拱手道:“大当家,我叫刘汉喜,土感城人士,家中时代木匠。”
吴天点点头,道:“我画图,你看能否做出来。”
秋燕跑到屋内,拿出木板与笔,不多时一幅图出现众人眼前。
刘汉喜道:“回大当家,这个结构我可以做出来,只是第一次做,会慢一些,还要…”
吴天抬手制止,说道:“能做出来就行,需要什么,就找秋明。”
一侧的秋明点点头,应了一声,刘汉喜走到秋明身边,轻言细语交谈起来。
一直到下午,人选的筛选完毕,有几个浑水摸鱼的,被天同府给撵了出来。
吴天缓步回到后院,正要休息,却看到一位家丁小跑追上。
这是当日,秋成海买回来的女奴之一,吴天却叫不出名字,只是问道:“怎么了?”
女奴略显慌张,道:“大当家,门口来了一位,自称是止汉城阅马场少主的人,要见大当家,而且态度不好,一言不合,便挥动马鞭恐吓。”
吴天问道:“对方出手伤人了吗?”
女奴摇头道:“这倒没有。”
吴天道:“请对方进来前厅,茶水伺候,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女奴行了个福礼,恭声道:“是,回大当家,奴婢名叫方棋。”
吴天应了一声,向前厅走去。
“止汉城阅马场少主沈七七,见过吴大当家。”
“沈少主请坐。”
分主宾落坐之后,吴天道:“不知沈少主此时前来,有何贵干?”
沈七七面若桃花,唇红齿白,一双美目更是惹人喜爱。
一身劲装,更加凸显有致的身材,马鞭别在腰间,看着帅气年轻的吴天,沈七七觉得也是比较顺眼。
当下便说道:“大当家神勇无敌,七七心中仰慕。”
“而且,现在马府的产业,由大当家接手,马场自然希望能,与大当家继续往来生意。”
吴天点点头,道:“沈少主爽快,既然是生意,天同府自然愿意,只是具体哪些事,我还不太清楚。”
“以后还劳烦沈少主多多指教才是,吴某以茶代酒,敬沈少主一杯。”
沈七七道:“喝茶多没意思嘛!我在笑满楼摆了一桌薄酒,若大当家不弃,不如同饮一杯?”
吴天心中若有所思,这女子不简单,便点头说道:“难得沈少主美意,请。”
笑满楼,临内和而建,环境优雅,是商旅过客的最佳落脚处,费用自然不便宜
在三楼临窗一桌,可以眺望半个王二镇,不多时酒菜已经上齐。
沈七七端起酒杯,说道:“大当家年轻有为,修为高深,而且魄力不凡,七七心中仰慕,先敬大当家一杯。”
说罢,一饮而尽。
吴天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说道:“沈少主性格爽快,生意上也是能手,吴某敬佩,敬沈少主一杯。”
两杯下肚,沈七七有些开心,道:“大当家,不如尝尝这道菜,本地特色,我每次路来,都会点一道尝尝。”
吴天正要说什么,突然面色大惊,一把抓住沈七七的胳膊,一个翻滚退到角落蹲下。
电光石火之间,数十道飞镖,扎在原来二人所坐之处。
吴天处惊不变,看向沈七七,只见沈七七有些气恼,伸手取下马鞭,提神戒备。
吴天示意沈七七,点点头,便走了出去,沉声喝到:“是哪位鼠辈暗中偷袭,出来受死吧!”
说罢运转真元,耳听八方,凝神应对。
只听到一声破空声响起,一道身影翻滚,从窗户腾入站定。
来人共有三位,一身黑衣蒙面,眼神充满杀气。
三人兵刃有些奇怪,为首之人一把倒勾长刀,右侧之人一把幽幽匕首,显然是淬过毒。
还有一人,手握空着双手,冷冷地看着吴天。
周围食客哪里还敢多待,纷纷逃下楼去,无人敢接近。
为首之人道:“你就是吴天吧!果然有几分本事。”
吴天笑道:“说吧!你们是谁?为何杀我?”
为首之人眼中厉色闪过,道:“哼,死到临头,就不要打听这么多了,还是省着力气上路吧!”
说罢飞身上扑,左右二人配合默契包抄而进,直逼吴天。
只听见一声娇喝,啪的一声,鞭影应声而至。原来是在一旁的沈七七,已经愤怒出手。
今天来天同府见吴天,想来个下马威。
但接触后发现,吴天并非无理作恶之人,而且长相英俊。
心中有结交之意,却被这几个不开眼的蠢贼搅乱,如何不怒。
当下便飞身加入战团,马鞭迎上空手之人,战作一团。
沈七七常年在马场,性子泼辣,但修为不弱,只是黑衣人有备而来。
几番交手,一时间谁也奈何不了谁。
但看吴天这边,以一敌二,沈七七看在眼里,略有焦急。
但每每想去支援,却被这黑衣人给挡了下来。
吴天一掌逼退为首之人,而右侧破风声起,握匕首之人弹射而至。
眼看匕首就要砍到脖子,黑衣人冷笑一声道:“去死吧!”
吴天微微一笑,说道:“好,我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