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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科幻小说 > 感染:求生日记 > 第22章 离去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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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个人貌似是我们平静生活里泛起的一点涟漪,转瞬即逝,接下来的一周里,都没有再出现,想必应该逃走了。

虽然他们逃走了,但那个名叫林超的人,我估计也没两天可活了。

被狙击步枪打中的肩膀,如果不加以制止,大量的失血会在几分钟内要了他的命,就算血止住了,如果没有药品,这么严重的枪伤也会让他因为感染而死。

平静的日子一天天过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逐渐发现,小镇外的树林和田野里,丧尸的数量逐渐多了起来,隔几天数量就会翻一番,从以往的每天三四只,到现在的每天三十只以上。

最多的一天,甚至达到了八十多只,每天我们都得花好些功夫清理学校门口堵住的丧尸,小镇原本清新的空气,又开始逐渐被恶臭覆盖。

春天已经完全到来,小镇外的乡野,充斥着让人舒服的嫩绿色,有的地方还开着花,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但小镇里,却是一片截然不同的样子。

街道上四处游荡着身体腐烂的丧尸,到处都是黑色的血迹,受到活人气息的吸引,他们不知疲倦地往学校靠近,校门口的栅栏上,锋利的木头尖刺上挂满了被刺穿身体而移动不了的丧尸,我们站在楼顶看着这一切,一脸愁容。

“看来城里的人估计都死光了,没有吃的,这些丧尸只有向城外移动了。”

小云一听,脸色一喜,问道:“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去啦?”

秦月揉揉她的头,“傻丫头,那么多丧尸在路上堵着,我们怎么回去呀?”

小云一听,小嘴一瘪,脸上的期望又转变为了失望。

“林哥,怎么办?这样下去可不行啊,那么多丧尸,得想点法子。”

小阳举着望远镜,看向远方的地平线,担忧道:“大桥上面还有更多,河对面的丧尸正源源不断地走过来,时间长了,可不是办法。”

我眉头紧皱,的确,最开始我确实没有考虑到这方面的问题。

丧尸喜爱人的血肉,城市里的活人死光了,丧尸自然而然会向着有人的方向靠近,就如同大自然里的群居动物,都有迁徙寻找食物和水源的习惯。

如果想在一个地方长久驻扎,就需要足够牢固的基地,但我们这个学校,之前我多少还是高估了,一旦有个几百只丧尸涌来,校门肯定挡不住的。

要打造一个长久的驻扎点,要么拥有足够高并且坚固的城墙,坚固到能够抵挡尸潮,要么便是人数足够多,还有,便是有充足的火力,很显然,以上三点我们都没有。

我们的子弹,得尽量节约,以防和陌生人遭遇冲突,而不是用以对付丧尸,世界崩溃后,天知道变成丧尸的人有多少?既然杀不完,那就尽量避免,能用刀便用刀,节省火力。

但用刀的话,被咬伤的风险也会大大增加。

眼下只有两个办法,要么继续驻扎,加固学校,要么便尽早离开,被迫走上逃亡之路。

我沉声道:“眼下也只有两个办法,走或是留,你们怎么看?”

“当然是留下了,我们都在这里经营那么久了,一旦走了,这些东西就得扔下,我可舍不得。”

许正阳放下望远镜,斩钉截铁地说道

小云看了我一眼,轻声道:“我也想留在这。”

两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留下,只有秦月犹豫了,托着下巴皱眉思考着。

其实,我也不想离开,这一个多月我们为了这个学校,为了在这安定下去,颇费了些功夫,就这样扔下的话,换做是谁都难以轻易放弃。

可一直留在这里,固然安定,但并不安稳,一旦丧尸的数量多到足以质变的程度,将我们团团包围住,那就真的走不掉了,只能在绝望中等死。

除非运气爆棚有军方的直升机路过,并且上面的人好心到愿意带我们走,不然不可能走得掉。

而用之前的老办法,用火烧的话,也有些不切实际,柴油对我们来说,经不起这样耗,它的珍贵,在一定程度上不亚于枪支,没有它的话,我们寸步难行,再说,烧掉一批丧尸,还会有另一批,是杀不完的。

选择离开话,就意味着会过上流浪的生活,但选择会多很多,机会也会多很多,我们有枪支在手,还有近两千多发子弹,只要不遇到正规军或者同样拥有枪支的人,遇到事情一般都能顺利摆平,也不用太过于担心我们的物资会被别人抢走。

气氛一时间变得僵持,良久后,秦月开口道:“我不认为待着这是长久之计,我们的力量和弹药也是有限的,丧尸一旦多到我们清理不过来,我们就会被困死在这,而且学校也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牢固,你们觉得那校门能挡住几百上千只丧尸吗?。”

她的决定像是定音锤,敲定了我们得离开的结果,小阳脸色越听越难看,眉头拧成一个股结,无奈地叹着气。

小云没有说话,只是来到我身边,抱着我的手臂,表情多少有些失落,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知道我们必须得离开,但只是不想像电影上一样,过上流浪的生活。

别看她年轻,其实道理都懂,只是口是心非罢了,她有自己的想法,但在大是大非上,她还是会听我的。

小阳也没有说话,而是看向我,似乎想要在我眼中看到认同,但我轻轻摇了摇头:“不行的,这里撑不住。”

他有自己想要留下来的理由,如果没有牵挂,他自然会毫不犹豫跟着我们走,但她的爱人,却埋葬在这里,埋在学校东边的一棵老杏树下面,他舍不得离开。

当然,就算如此,我也不可能让他留下来,因为留在这,和等死没有区别。

“再观察一下吧,如果明天的丧尸的数量比今天多,我们就得准备离开了。”

......

小阳和我在校门口清理丧尸,或许是感染时间变长的缘故,近几天的游荡到镇上的丧尸,都带着比以往更为浓郁的尸臭味,身上的大部分皮肤已经坏死发灰,露出里面被病毒侵蚀得不成样子的暗黑色死肉和骨头,整体的变化,变得更加腐败,更加残破。

“我的妈,这群东西是进化了吗?怎么能臭成这样?”

小阳戴了五层口罩,一手拿着木棍削成的长矛,一边刺向丧尸的头颅,一边抱怨着。

我没有回答,看着这群如恶鬼模样的丧尸,心里愈发不安起来,继续待在这,真的不是长久之计,可能最近就得离开了。

撇开尸群的危险程度不说,一旦天气开始炎热起来,光是这丧尸散发的仿佛发酵了千百年的的臭味,恐怕就足以把我们憋死在这。

我抬头看向站在房顶巡逻的秦月,她也是眉头紧皱,盯着下面的丧尸,满脸愁容,紧接着,我的目光和她对视上,她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摇了摇头。

我明白,不能再继续待下去了。

清理完丧尸后,已经是下午,小阳坐在楼顶,继续写着那本笔记,但他脸上已经没有了以往的从容,而是布满了焦虑和不安,他每写几下,就会拿起望远镜,看向那座大桥上尸群动向。

“小阳,我们得离开。”

他笔尖顿了顿,沉默了良久,才轻声道:“林哥,我舍不得,我不能扔下阿澜一个人在这,让她整日被这些吓人丧尸围绕,我做不到。”

虽然他平日有些中二,没有个医生的沉稳形象,但对于情感这方面,他却固执得像块永远不会碎裂的石头,深沉得不成样子。

只有我知道他爱人这件事情,小云和秦月都不知道,关于他们俩的许多甜蜜的往事,他都在寂静的深夜和我诉说过,每当回忆起这些往事时,他嘴角总会情不自禁上扬,眼里含着浓浓的温情。

让我既吃惊羡慕,又让我对她爱人感到惋惜。

他们的爱情长跑让我感到吃惊,青梅竹马到现在,二十一年的感情,刻骨铭心,可不是说放下就放得下的,所以离开之事他犹豫不决,我理解。

但我绝不可能留他在这,既是为了他的安全,也是为了我们日后的安稳,一个医生放任他在这等死,这和在沙漠里将宝贵的水倒掉有什么区别,就算绑,也得将他带走。

这我试图说服他,“但我们可以将校门关上,里面没有活人的气息,丧尸是不会进去的。”

......

“等我们找到一个足以让我们安定的地方,到时候再回来看看。”

......

“待在这里相当于等死,你答应过阿澜,会好好活下去,你忘了吗?”

这句话一出,如同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小阳身体开始颤抖起来,眼泪再也绷不住,他哽咽道:“我没忘,我只是,只是舍不得她。”

见状,我也不再说话,他再一次崩溃了。

我来到楼下,和秦月商量了一番,决定先将能够携带且重要的物资集中起来,再搬到车上,未雨绸缪,到时候离开,也不会手忙脚乱。

我们总共有两辆车,但那辆小货车,已经濒临报废的地步,开的太远,就会自己熄火,要缓好一会儿才能重新启动,用来短途拉货还行,但要长途跋涉,估计够呛,可能开不了多远,就会罢工。

整个下午,我们都在安整已有的物资,小阳没有反对,而是默默帮着我们一起搬运,这也相当于默认了我们的决定。

他对我说:“林哥,如果以后我们安定下来,我要回来的,把阿澜带回去。”

我说:“好。”

傍晚,我依旧站在楼顶,用望远镜观察着大桥上的动向,大桥上徘徊着许多丧尸,令我安心的是,他们暂时没有目的性,只是在桥上漫无目的地游荡,还没有大批大批地往小镇移动。

但后来我也才明白,我在这时犯了错误,北方尸群的数量庞大,这让我只关注了北方的动向,却没有注意到东方。

小镇的东方是一片有些年代的老树林,而我并不知道,在树林深处,一群同样不可小觑的尸群正在向着我们缓缓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