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章又被屏蔽了,到底啥能写,啥不能写啊)“还有多久到啊,孟华?”
林宗轩穿着厚厚的棉袄,走在乡间白雪皑皑的小道上,忍不住冻得打了个哆嗦。
今天是他第一次跟着组员下乡采购的日子,对于两世都是城市孩子的他来说,这树上的冰溜子,这魁梧的雪松,这乡间雪景还真是别有一番风味。
不过,这也太冷了。
“不远了组长,离秦家村还有三里地吧。”
许孟华默默的计算着脚程,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林组长,今天估计要委屈你和我一起在供销社住了。”
“你平时都住供销社?不能借住在村民家里吗?”林宗轩奇怪的问道。
供销社能住,他倒是知道的,毕竟供销采购不分家,这些供销社有时也需要向他们这些国企进货,多少会给个方便。
不过,正常来说,采购员下乡都是十分受欢迎的,借住在村民家里不是更舒服吗?
“我嘴笨,说不清楚,您明天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很快,两人就来到了秦家村供销社的门口,这是一个大概只有50个平方的小门店,并且被隔成了两间。
外面是一个类似后世农村小卖部样的供销点,展柜和展台都被堆的满满的,都是一些米面粮油和小零食什么的,最里面有一道暗门,应该是休息室或者是仓库。
整个供销社最值钱的,恐怕也就是那个百无聊赖的大姐了。
两人进了供销社后,大姐明显一愣,站起身来仔细的打量了林宗轩,对着许孟华说道:“小许啊,我上次开玩笑的,你还真给我带过来一个女婿啊。”
“你瞎说什么呢,大姐,这是我们林组长,这次和我一起来秦家考察呢。”
许孟华哭笑不得,连忙给两人互相介绍了一下。
对面这个双眼发亮的大姐和林朝生是本家,本名安华,不过自从二十多年前嫁到秦家村当了村长媳妇后,大家就都叫她秦大姐了。
年初时,区政府在秦家村建立了供销社,秦大姐就被推举成了供销员,算是有编制的临时工,一个月工资12.5元。
秦大姐失望的又坐在了凳子上,指着暗门懒散的说道:“想住就住吧,不过就一床被子,乡下冷,也不知道你们细皮嫩肉的受得了受不了。”
“麻烦您再去借一床呗。”
许孟华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条腌制好的兔子腿和几个白面馒头。
“晚上,整点地瓜干?”
“那必须整。”
秦大姐一看,立马来了兴致,兴冲冲的跑了出去,一边跑一边喊道:“给我看好门哈,有人来了钱和票你先收着,我回去给你们带床被子,再带点酒。”
“这样行吗?”
林宗轩大概明白许孟华的意思,这年头,你要想下乡采购,第一时间要和村里的重要人物打好关系。
不过,过来带着女同志喝酒,,,不怕人家乱说吗?
“这有什么不行?秦大姐厉害着呢,谁敢说她的闲话。一会让秦大姐亲自给你讲讲,为啥我不敢在这村子里留宿。”
不一会,秦大姐就带着一坛子冒着醇香的酒风风火火的赶回来了,向着两人解释道:“太远了,我懒得现在跑回家了,这酒和碗是找人家借的,被子一会有人送过来。”
说话间,三人到休息室里支好了桌椅板凳,又点燃了炉火架起了铁锅,秦大姐又不知从哪整回来一颗过冬的冻白菜,就着外面的雪水打起来边炉。
林宗轩有些不好意思吃白食,自掏腰包买了两包花生米,也算凑齐了三个菜。
秦大姐笑吟吟的给几人倒好了酒,举起碗豪爽的说道:“今天认识了新朋友、新同志,还是城里的干部,我先干为敬。”
林宗轩也连忙举起酒碗猛喝了一口,只觉得入口浓烈,差点呛出来,放下碗后,又有一股酒香回荡在口中,直接把他激出了一身热汗。
秦大姐这会看林宗轩是属于酒蒙子碰到酒蒙子,越看越顺眼,连连叹息要是这真是她女婿该多好。
酒过三巡,林宗轩听到有人推开了门,一个俏生生的小脑袋探了进来,手里抱着一床被子,看到桌上的饭菜后眼神一亮,可怜巴巴的站在了门口。
“三丫头来了,快进来。”
秦大姐倒也不客气,把人招呼到跟前了才向两人说道:“这是我们村的三丫头,她们家离村口近,酒和被子都是从她家借的,加个碗你们不介意吧。”
两人自然不会有意见,虽然这年头粮食珍贵,可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片子能吃多少。
但是出乎林宗轩意料的是,这个小女孩竟然意外的能吃,就着一碗兔肉白菜咸汤连吃了两个白面馒头,直到发现众人的奇异的眼光才脸色一红,放慢了进食的节奏。
“都是饿的啊。”
秦大姐叹了一口气,向着两人解释道:“她家三个孩子,她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前几年闹饥荒,粮食都是省着给劳动力吃的,我们这的很多小媳妇小丫头现在碰到好的就是一顿吃到饱,之前还有人撑死的。”
林宗轩看着眼前瘦弱的小丫头水灵灵的大眼睛,感觉越看越熟悉。
如果再长开一点、头发再长一点的话……
嘿,这不是秦京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