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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无人且空旷的石屋。

阿道夫撑着下巴,挡住了脸上一道青浅伤口。

他想了很久,还是没有想出手里这个小小的飞贼究竟藏着什么线索。

他试过打开,因为飞贼本身就是个藏小东西绝妙的地方——它有肉体记忆。

它被放出来前,没有被任何裸露的皮肤触摸,就连它的制造者从未如此,因为他们都会戴着手套。

而飞贼身上携带一种很奇特的魔法,它能自主辨认第一个用手触摸它的人,以防抓球时产生争议。

可他无论怎样触碰,飞贼没有任何变化,除了它的小翅膀会扑腾几下。

但,他依旧丝毫不慌,即使距离比赛日期还有一周。

他一向信奉缘分二字。

人生在世,一切皆是有所注定,强求不得。

所以,他一直以来都是顺着自己的心意做事,从不刻意追求什么,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就像这次的三强争霸赛,他并没有刻意去争取或者争夺什么,而是抱着一种顺其自然的态度。

他觉得,如果火焰杯选择了他,那就是命运的安排;如果没有选择他,那也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这不,众多优秀的学生,火焰杯最终选中他成为代表学校参加三强争霸赛的勇士。

所以啊,有时候,真的是要有一个平稳的心态。

当然啦,最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他身后坐镇的两大猛将。

马尔福和普林斯。

马尔福,不用多说,这位凡反复被斯拉格霍恩院长赞赏的天之骄子,破解一个小小金色飞贼,他相信这对他来说不过轻而易举。

至于普林斯,这位一向沉默寡言的女士又为何会突然与他交好,这还要追溯到他带着德姆斯特朗的萨克斯前往医务室的事。

当时,两人都并未将手臂上的伤口放在心里,不过渗了点血而已,又不是断手断脚。

路上遇见了诺特,他还颇为关心的问了几句。

阿道夫一开始还有些意外,毕竟这人是真安静,安静的甚至有些冷漠。

不过,看见有人受伤了,关心几句,似乎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至少,他经常这么做。

所以意外之后,便抛之脑后,随口回了几句,他又搀着萨克斯继续走。

当他们走在塔楼外的走廊,天空飘着几片小小的雪花,气温不算太冷,至少他鼻子还能嗅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

这股香味很淡,但还挺好闻,闻着闻着总感觉大脑的疲倦一扫而空。

他旁边的萨克斯似乎也挺喜欢这个味道,不时用鼻子嗅着周围的空气,试图找到香气的来源。

正当两人疑惑之际,穿着深蓝色斗篷的普林斯忽然出现在他们面前。

她手上好像拿着一张牛皮纸,走近时,已经将其塞进了口袋。

普林斯就这样站在他们面前,目光上下扫视一番,最后落到恩·萨克斯浸血的手臂上。

“你们还不去医务室吗?”

她抱着手臂,语气淡淡。

听到这句话后,阿道夫和恩·萨克斯像是突然回过神来,顺着她的目光看向手臂。

不知何时,原本洁白的绷带已然被鲜血染红,一滴又一滴的血珠顺着绷带滑落,滴落在冰冷的地面上,形成了一小滩血迹,看上去触目惊心。

恩.萨克斯低声嘶了一声,这时他才察觉整个手臂隐隐作痛。

阿道夫见此,连忙搀着人离开,也不知怎么回事,普林斯也跟在他们身后,期间还摸了瓶止痛的魔药出来。

就这样,他跟普林斯有了交集,再加上后者最近又总是和马尔福聊魔药,一来一往,他们也熟稔起来。

他发现尽管普林斯平时总是一副沉默寡言的的样子,但实际上,内心深处却很柔软。

在马尔福懒得搭理他时,她会很认真的为自己解答疑惑,即使那张淡淡的脸总是没什么表情。

所以这位外冷内热的女士自然而然的也成为他的军师团之一。

所以,即使只剩一周,他也并不担心后面的比赛,

他相信聪明至极的马尔福先生早就知晓了飞贼的秘密,只是他更欣赏独立思考的人。

阿道夫这样为他辩解着,但他还是忍不住将目光投向站在不远处正在熬制什么魔药的马尔福。

瞥到那张骨相极其优越的脸,他想了想,嗯,独立思考的人确实更有魅力,他其实挺喜欢独立思考的。

目光又落回手里的飞贼,突然想到什么又抬起头。

果然,他就说,有什么不对劲。

他发现马尔福最近似乎更喜欢披散着头发,那些看似简洁实则复杂的各式各样的辫子仿佛蒲公英一样,只留存了一会儿就被风吹散了。

这样的变化若是放在别人身上,即使是他自己也只会被囊括为一个词——一时兴起。

但,如果对象是马尔福少爷,即使是一丝变化,说不定也暗藏某些深意。

当然,阿道夫只是随意想了几下,很快就抛之脑后,毕竟这和他无关,一个随性的人不能深究某些他不应该知道的事。

他摸着手里的飞贼,目光无意识的移到它处。

阿布拉克萨斯面色平静的将几根淡金色的头发丢入坩埚,顺时针搅拌五圈后,耐心等待。

不远处的普林斯和恩.萨克斯时不时投一个眼神过来。

普林斯看他,自然是因为阿布拉克萨斯又在研制新型迷情剂。

她发现最近的马尔福似乎很热衷于熬制各种各样的爱情魔药,甚至偶尔还会拿那两个傻不愣登的小子试药。

难道那东西隐藏着有什么极其奥秘的炼制魔药的方法?

普林斯摸着下巴若有所思,等她回到霍格沃茨也要试试。

敲定好这一想法后,思绪一时有些放空,积压在心底的某些东西就迫不及待的跑了出来。

普林斯不自觉的盯着阿布拉克萨斯,看着他将三盎司的珍珠母粉倒入坩埚,脑海突然浮现一只用牛皮纸折的飞鸟。

那时,她还在寝室看书,一只活灵活现的纸鸟飞到窗边,礼貌的用喙啄了啄玻璃。

她惊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打开窗户,那鸟十分自觉的飞了进来,而后自动恢复成一张纸的样子。

她看见那上面写着一行锐利漂亮的花体字。

内容大概是让她跟着纸飞鸟去找两个人,远远跟着他们,如果发现了什么异常,再过去。

落笔是一个字母:m。

除此之外再无任何东西。

她思索片刻,最终收好桌上的书,披了斗篷出门。

直到现在,她其实也什么都不知道。

她只是看到那两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上则淌了一大片血。

于是,她走过去,喊了一句。

又一路跟着他们去到医务室,听了芙德女士絮絮叨叨说着什么不小心,再然后就看见一脸淡然的马尔福从石门进入。

从头到尾,她仅仅只是跟着他们。

而马尔福最后也什么都没问,就好像他什么都知道一样。

普林斯微微移动目光,落到阿道夫和萨克斯身上,发现他们脸上似乎都有着浅浅的,几乎已经快要愈合的伤痕。

心底忽然涌现一个惊愣的念头,但她在它没有成型之时又压了下去。

诡异的直觉告诉她,你不能知道。

于是,普林斯迫使自己将目光收回,重新落到手里的笔记,德姆斯特朗的教授与霍格沃茨有很大不同,她可以学到很多新的东西。

而这些足以让她压制那些即将冒出的念头。

普林斯收了视线,另一个目光的主人,恩.萨克斯却没有。

他已经习惯了关注阿布拉克萨斯,翡翠绿的眼睛总喜欢跟随他,尤其是最近越发熟练了。

因为阿布拉克萨斯允许他跟着,甚至还让带他来这间无人用的小教室,他觉得自己应该成为了他的朋友。

而朋友是可以光明正大的注视对方。

他喜欢注视阿布拉克萨斯,这让他想到小时候他对自己说过的话。

屈服或者改变,

那时,漂亮的洋娃娃昂着头看着他,看着满身湿漉漉的自己,眼里却没有嫌恶,只有怒其不争。

他说,沉湎于过去的光辉而忘记残酷的现实,是一件毫无益处的蠢事。

他要自己把丁斯哈踹进湖里,为自己报仇。

洋娃娃就那样睁着漂亮的眼睛,满是蔑视的看着丑陋的丁斯哈,他看的出神了,所以在洋娃娃看过来时下意识低下头,捏着衣角不敢回视着,也不敢和他说话。

所以,后来洋娃娃大概觉得无趣就离开了。

他只敢在他走远后才看过去。

他其实想告诉他,他没有沉湎过去,他只是不能够……至少那时还不行。

他必须要先隐忍,蛰伏,才能够存活下来。

后来,他长大了,他可以随意把丁斯哈踢进水里。

可是,洋娃娃却看不到了,他只会觉得自己是个胆小鬼。

可他不是胆小鬼,他已经杀了很多讨厌的人了,他选择的是改变而不是怯懦的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