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题
一、请简要分析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的区别
税率为零不同于免税,两者的区别在于:
(1)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在税法规定上具有纳税的义务,但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无税可纳。免税是指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
(2)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既然有纳税义务,同样具有抵扣进项税额的权利,从形式上表现为退还纳税人在各流转环节已缴纳的税款。免税是免除了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同时也意味着生产销售免税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纳税人必须放弃抵扣税款的权利。
二、请举例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和非居民的判定标准并简要分析二者的不同
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和非居民的判定标准有两个,具体为时间标准和住所标准。
第1,住所标准:习惯性居住地在中国境内(家庭、户籍、经济利益关系)。
第2,时间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
1.居民个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2.非居民个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2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三、请简要分析增值税的优点。
作为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具有如下优点:
(1)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避免重复征税;
(2)拥有广泛税基,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可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
(3)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4)有利于出口产品退税,有可避免进口产品征税不足,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5)在税收征管上可以相互制约、交叉审计,避免发生偷税。
论述题
1、试论述税法和我国其他法律的关系。(宪法、民法、刑法和行政法)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区别: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带有明显的国家意志和强制,调整方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
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两者也有一定的联系。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
区别: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一般行政法不具备;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是义务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