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丹笑了笑,又给自己夹了两筷子凉菜,应和道:“是啊,我之前也是这么想的,跟你爷一样,但是你不知道,当初真是我一手促成你们结婚的,你当时都快恨死我了。”
“那个眼神和现在一样,费解,不满,你爷爷当初问我为什么非要挑江绾做你的妻子,我说,一是为了满足当初留下来的婚约,作为大户,要说话算话。”
“二是为了你,你当时因为个顾琬,把人家江绾刁难成什么样子了?逢年过节当着亲戚的面,对人家那么冷淡,我想开口说两句,还被你犟回去了。”
杨丹忍不住感叹道:“你呀!我们怎么就把你养成这种性格了?”
傅砚辞给自己盛了一碗饭,听到杨丹这样说,心上毫无感觉,就像是在说别人家的事情。
刚准备说话,杨丹又说:“听我的话,这个官司别打,如果不听,我也不管了,你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反正我也活不了多长时间了,那钱是我自愿给人家江绾的,我老太太自己的积蓄,你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人家就那一个孩子,你以后又不是不结婚了,抢人家孩子干嘛?”杨丹再强调,“以后想起来了别要死要活的,别麻烦我。”
老人吃完就上楼去了,餐厅里就剩下傅砚辞一个人。
随便扒拉了两口饭,杨丹的话在他脑中来回穿梭,顺带着想起前两天江绾跑到他办公室,找他理论的样子。
心中升腾起烦躁,看着眼前的饭菜也没食欲,最后碗里的饭也没吃完就起身走了。
所有人都在说他会后悔,可是他就不懂了这有什么后悔的。
把孩子抛给那样的女人才会让人后悔吧!
工作和生活都混迹在男人堆里,标榜自己是多么厉害的建筑师,结果国内的项目还都是靠熟人投资。
说自己国外有多么大的项目,但是背后靠着恒远,靠着梁家硕。
知识浅薄,行为粗鲁,自尊心脆弱,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小丑。
傅砚辞去了那套别墅,看着洗漱架上放着整齐的洗漱品。
两个成人,另外一个是儿童的。
律师的短信发过来,他点开一看,是拟定的协议书。
他和江绾的事情很简单,只牵扯到孩子的抚养权,无关钱财,不用考虑抚养费的问题。
就算是有,他也钱多得很,能支付得起。
电话打来——
“傅先生,刚才发的就是我按照你的要求整理出来的……”
“我的要求不多,只要抚养权,至于其他你自己看吧,最好尽快结束,我不想花太多时间。”
董事长陷入官司纠缠中,不管是什么,影响都不好。
律师知道他的意思,电话挂断。
*
江绾这段时间的压力很大,整夜整夜失眠,工作上焦虑,对于官司的事情也焦虑。
项目中期需要一次汇报,江绾还得笑脸相迎那群甲乙方。
好在傅砚辞也看不上她的水平,就没来,就当是给她减负了。
可是在离开的时候,刚好撞见带着人视察的傅砚辞。
随行的一众人忍不住上前去搭话,毕竟几乎算得上迎面了,假装看不见也说不过去。
江绾不想去,苏澜护在她身前,替她挡着。
“要么你先走?待会儿就说你暂时有急事……”
她摇头,“不用了。”
攀关系,在领导面前展现自我的机会,没人会不珍惜。
江绾就站在人群的最后面,冷着脸,双眼透出的就是漠不关心。
她平静地看着傅砚辞的一举一动,不想说一句话。
这个项目结束,她不会和傅氏再扯上一丁点关系。
眼前的人说着没完的话,江绾不耐烦了,拍了拍苏澜的后背,便扭头走了。
电梯里就她一个人,镜子里映出她的脸,说不出的疲惫感。
活该!
江绾心里骂自己。
她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开庭的那天。
那天凌晨三点才睡着,她把孩子送到程菲身边,施以棠和颜玉环陪着去了。
就像她猜的一样,傅砚辞并未出庭,对方只有律师一个人。
几轮辩证下来,两方并未分出明显的差异。
对方总感觉有话没说尽的感觉,就在江绾认为马上要结束的时候,对方抛出了一个江绾致命的论据。
江绾原来有过吸毒史。
“四年前,被告的吸毒事件在全网吵得沸沸扬扬,被告跟他父母是领养关系,据调查,被告跟父母的相处关系并不好,就在两月前,被告母亲直播声讨没有得到女儿应有的赡养,我不知道像这种情况,能给未来的孩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吗?”
江绾愣了,坐在那个位置上说不出一句话。
她的辩护律师也傻了。
江绾的家庭背景不是最要命的,而是吸毒这件事。
这就算是不良记录了。
之前问过江绾类似的问题,她说没有。
对面把这个说出来,相当于是把江绾架在火炉上烤了。
一点路也不给留。
“我当初吸毒是有人故意陷害,之前因为这件事情也打过官司,我没有被逮捕,也是因为这个,难道说被陷害吸毒的人,她就没有为人母亲的权利了吗?”
江绾在极力压抑自己的情绪。
“这件事的卷宗,你可以去找,你回去好好问一下傅砚辞,他不记得就问他公司里的公关,公关问不到就去问他秘书,让他去查!”
对方律师不为所动,而是抬头去看法官。
“法官,我觉得事情已经有结论了,不管这件事被告是否愿意,毒品对一个人的伤害是很大的,加上半残的左手,难以保证以后会不会再影响正常生活。”
“被告忙于工作,没有办法给孩子一个稳定的陪伴,参照被告的家庭条件,没办法给孩子生活保障,双方经济实力差距悬殊,对于孩子的未来的成长是天壤之别。”
“都是为人父母,如果有人能告诉你,你的孩子以后会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未来有更好的出路,你难道会阻拦吗?这只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并不是意味着被告败诉,以后就失去照顾孩子的权利,被告是否把问题过于扩大化了?”